我想知道,未經飼主同意將人家所飼養的動物(貓、狗)拍攝照片,製作成明信片或將所拍攝照片護貝來販售圖利,這樣不算違法嗎?飼主有權禁止這些不當行為嗎?謝謝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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我是飼主,大約三年前,我們這裡突然間因貓成為了觀光區,一堆愛好攝影的爭相來拍貓,這當中就有些人,把拍的照片做成明信片販售圖利,還覺得這些行為是理所當然的,理由就是貓沒肖像權,把居民辛苦養的貓當成流浪貓。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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我是飼主,大約三年前,我們這裡突然間因貓成為了觀光區,一堆愛好攝影的爭相來拍貓,這當中就有些人,把拍的照片做成明信片販售圖利,還覺得這些行為是理所當然的,理由就是貓沒肖像權,把居民辛苦養的貓當成流浪貓。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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