一定要說得這麼直白的話,我的看法很簡單,分二大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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其一、我無意為店家說項,但下面三個層次的問題是我自己認為評價店家身為事件關係者
最核心的關鍵:(1)受害貓失蹤後店家是否不聞不問毫不在乎?(2)店家是否表明後續皆不
配合相關調查?(3)店家是否不願在此案中擔任受害貓的告訴人?(前提是必須基於正確的
客觀事實論述)
因為與自身意見不同而將店家鬥臭,置之於死地,批判、分化和這些喧鬧的言語最終都只
會隨著時間化為烏有,維護動物權的路上需要更多的盟友,而非剷除異已,追殺自己人是
一種內耗。眼下,大橘子案將在8/16開庭,時間就在後天週二早晨,我認為,以王老師為
核心的動保團體,更應在此前與店家嘗試溝通取得共識,採取一致態度,特別能在有法律
專業(呂律師的建議或其他志工朋友奧援)協助下,凝聚輿論力量,讓更多人關注此事件的
真實始末。
王老師在處理大橘子案中特別感嘆國內動保法空如虛殼,現行制度無法對犯罪者有效給予
制裁與嚇阻,此刻,更顯得不該是群起悲憤叫陣的時刻,兩隻貓的犧牲必須有其意義,每
隻與人共處的動物,對加害者,對類此店家,對動保團體,對每一個關心的人。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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其二、在關心受害貓斑斑的一群人中,有"少部分"言詞態度激進極端的分子,毫不知節制
地使用fb網路暴力霸凌而不自覺,他們就像未經結紮的城市動物,一直交配繁衍,有近親
的有跨物種的,生出許多畸形怪狀似是而非的莫須有指控和謬論。散播負面能量對事件本
身不但毫無助益,利用仇恨撻伐、嘲諷、揶揄店家的想法和聲明內容(包括店家的支持者)
,對於達成制裁兇手的目的也沒有幫助。
很多七嘴八舌的批評,其所根據的資訊皆是網友你一句我一句以訛傳訛的空穴來風,更大
部一份僅只是熱衷於扮演網路"文字糾察隊",理盲而濫情的煽動,截取這個比對那個,樂
此不疲,不停透過放大鏡監控著"報載"、"據傳"、"店家聲明"、"估狗來的網路資訊"等...
,拘泥於文字,編織故事,假正義之名行道德警察之實,見了黑影就開槍,不問客觀事實
的陳述,一味放任情緒宣洩並藉由社群媒體聚眾鬧事。其中最弔詭的,便是衍生自"私下
和解"、"理解、原諒"的種種指控。
作為受害貓事件的重要關係者,於公於私,店家自有其該負之責,王老師近期發言中特別
提到:"如果不是每個案子追求到底,負責自己的行為,只會用一些漂亮口號覆蓋自身虛
偽,這種人就是幫凶。"基於此,我想我的解讀並不是特別針對動物誌,而是過內整個動保
體系的角色扮演者,包括動保團體、志工、動保處、檢警與法官,更進一步的國內動保教
育的推廣、動物權觀念的落實。當然,倘若真如部分網友媒體引述所指王老師是特別針對
動物誌店家批判其偽善,我個人認為是令人遺憾的。
王老師與店家他們雙方是不曾私下接觸過?又或是談過後卻未能有結果?茲事體大,以此
基礎作為評價事件關係者的參考應該也都還不遲的。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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其一、我無意為店家說項,但下面三個層次的問題是我自己認為評價店家身為事件關係者
最核心的關鍵:(1)受害貓失蹤後店家是否不聞不問毫不在乎?(2)店家是否表明後續皆不
配合相關調查?(3)店家是否不願在此案中擔任受害貓的告訴人?(前提是必須基於正確的
客觀事實論述)
因為與自身意見不同而將店家鬥臭,置之於死地,批判、分化和這些喧鬧的言語最終都只
會隨著時間化為烏有,維護動物權的路上需要更多的盟友,而非剷除異已,追殺自己人是
一種內耗。眼下,大橘子案將在8/16開庭,時間就在後天週二早晨,我認為,以王老師為
核心的動保團體,更應在此前與店家嘗試溝通取得共識,採取一致態度,特別能在有法律
專業(呂律師的建議或其他志工朋友奧援)協助下,凝聚輿論力量,讓更多人關注此事件的
真實始末。
王老師在處理大橘子案中特別感嘆國內動保法空如虛殼,現行制度無法對犯罪者有效給予
制裁與嚇阻,此刻,更顯得不該是群起悲憤叫陣的時刻,兩隻貓的犧牲必須有其意義,每
隻與人共處的動物,對加害者,對類此店家,對動保團體,對每一個關心的人。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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其二、在關心受害貓斑斑的一群人中,有"少部分"言詞態度激進極端的分子,毫不知節制
地使用fb網路暴力霸凌而不自覺,他們就像未經結紮的城市動物,一直交配繁衍,有近親
的有跨物種的,生出許多畸形怪狀似是而非的莫須有指控和謬論。散播負面能量對事件本
身不但毫無助益,利用仇恨撻伐、嘲諷、揶揄店家的想法和聲明內容(包括店家的支持者)
,對於達成制裁兇手的目的也沒有幫助。
很多七嘴八舌的批評,其所根據的資訊皆是網友你一句我一句以訛傳訛的空穴來風,更大
部一份僅只是熱衷於扮演網路"文字糾察隊",理盲而濫情的煽動,截取這個比對那個,樂
此不疲,不停透過放大鏡監控著"報載"、"據傳"、"店家聲明"、"估狗來的網路資訊"等...
,拘泥於文字,編織故事,假正義之名行道德警察之實,見了黑影就開槍,不問客觀事實
的陳述,一味放任情緒宣洩並藉由社群媒體聚眾鬧事。其中最弔詭的,便是衍生自"私下
和解"、"理解、原諒"的種種指控。
作為受害貓事件的重要關係者,於公於私,店家自有其該負之責,王老師近期發言中特別
提到:"如果不是每個案子追求到底,負責自己的行為,只會用一些漂亮口號覆蓋自身虛
偽,這種人就是幫凶。"基於此,我想我的解讀並不是特別針對動物誌,而是過內整個動保
體系的角色扮演者,包括動保團體、志工、動保處、檢警與法官,更進一步的國內動保教
育的推廣、動物權觀念的落實。當然,倘若真如部分網友媒體引述所指王老師是特別針對
動物誌店家批判其偽善,我個人認為是令人遺憾的。
王老師與店家他們雙方是不曾私下接觸過?又或是談過後卻未能有結果?茲事體大,以此
基礎作為評價事件關係者的參考應該也都還不遲的。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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