如果狗送人她不依照當初的約定怎麼辦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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我家一開始有養一隻很可愛的紅貴賓
後來我媽媽生病 不能繼續養 我就把她po上網 還有很多同學都想養
當初我會給她 是因為跟她說好 寒暑假她要把狗狗帶回來給我看 因為它是
我的小學同學 我把一隻剛買來兩個多月的紅貴賓 還有全套日本高級籠 飼
料用具都給他了 結果之後 只有拿回來過一次 而且後來她就常常不接電話
或是掛掉 有一次還約好要拿狗給我 就直接放我鴿子 說忘了帶電話了 不
然就我打去她把他轉成通話中 或是沒開機之類的 我本來隔一個禮拜 有網
友要跟我買 我現在感覺好像是被她騙走一樣 之前有聽說 口頭契約也具有
法律效力 請問這種情況我要怎麼辦 可以告她嗎 或者她把狗給我的時候
我之後就不環她 這種情況在民事法律上怎麼解決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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Emma avatarEmma2010-02-17
以當初送小狗是一個負有負擔的贈與行為,
(這個負擔就是有約定寒暑假她要把狗狗帶回來給你看,結果受贈人違反約定)
去主張撤銷其贈與,
並要求返還贈與物,
不過打官司你要負舉證責任,
口頭契約也是契約,
但對方不承認在法庭無法證明為真,
所以勝算不高,
還得賠了訴訟費用,
就算官司打贏了他還是不還,
你還要拿著判決去聲請強制執行……,
最直接的方式,
就是當他將狗交給你的時候就不還給他,
並當面向他表示他違反受贈義務,
現在我撤銷原來的贈與,
如此,
打民事官司的事換成他要去傷腦筋了……。
不過,
你要提防他用刑事上的侵佔罪去告你,
對話最好錄音。
2010-02-16 17:25:47 補充:
民法相關條文:
第四百十二條(附負擔之贈與)
贈與附有負擔者,如贈與人已為給付而受贈人不履行其負擔時,贈與人得請求受贈人履行其負擔,或撤銷贈與。
負擔以公益為目的者,於贈與人死亡後,主管機關或檢察官得請求受贈人履行其負擔。
第四百十九條(撤銷贈與之方法及效果)
贈與之撤銷,應向受贈人以意思表示為之。
贈與撤銷後,贈與人得依關於不當得利之規定,請求返還贈與物。
Catherine avatarCatherine2010-02-18
你們有簽 契約嗎?? 沒有文書只有口頭 很難告他吧......
Zora avatarZora2010-02-18
可以去民事法庭告他,但要花錢,約20000,訴請法院要求她把狗還妳