非法律專家,但因為看了實在很氣憤所以自己上網找了一下
找到有相關的條例好像只有這兩個: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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道路交通管理處罰條例 - 第31條
機器腳踏車附載人員或物品未依規定者,處駕駛人新臺幣三百元以上六百元以下罰鍰。
以及
道路交通安全規則 - 第88條
機器腳踏車附載人員或物品,應依下列規定:
一、載物者,小型輕型不得超過二十公斤,普通輕型不得超過五十公斤,重型不得超過八
十公斤,高度不得超過駕駛人肩部,寬度不得超過把手外緣十公分,長度自座位後部起不
得向前超伸,伸出車尾部分,自後輪軸起不得超過半公尺。
二、小型輕型機器腳踏車不得附載人員,重型及普通輕型機器腳踏車在駕駛人後設有固定
座位者,得附載一人。
三、附載坐人後,不得另載物品。但零星物品不影響駕駛人及附載人員之安全者,不在此
限。
四、附載坐人不得側坐。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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道路交通管理處罰條例第31條中說的規定應該就是道路交通安全規則第88條的那四點
但是......
1. 動物不是「物品」啊!
2. 影片中的在前踏板的狗怎麼看也沒有超過八十公斤,高度跟寬度也沒有超過規定
我實在不知道影片中的警察在說什麼......
※ 引述《ez111111 (優值先發)》之銘言:
: 請問有沒有寵物不能搭機車的八卦?
: 是我太久沒翻法條(有新增?)
: 還是警察吃飽太閒???
: 影片:↓
: http://youtu.be/UHWoExTaiUk
: 文章出處:
: https://www.facebook.com/groups/284382484907784/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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找到有相關的條例好像只有這兩個: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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道路交通管理處罰條例 - 第31條
機器腳踏車附載人員或物品未依規定者,處駕駛人新臺幣三百元以上六百元以下罰鍰。
以及
道路交通安全規則 - 第88條
機器腳踏車附載人員或物品,應依下列規定:
一、載物者,小型輕型不得超過二十公斤,普通輕型不得超過五十公斤,重型不得超過八
十公斤,高度不得超過駕駛人肩部,寬度不得超過把手外緣十公分,長度自座位後部起不
得向前超伸,伸出車尾部分,自後輪軸起不得超過半公尺。
二、小型輕型機器腳踏車不得附載人員,重型及普通輕型機器腳踏車在駕駛人後設有固定
座位者,得附載一人。
三、附載坐人後,不得另載物品。但零星物品不影響駕駛人及附載人員之安全者,不在此
限。
四、附載坐人不得側坐。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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道路交通管理處罰條例第31條中說的規定應該就是道路交通安全規則第88條的那四點
但是......
1. 動物不是「物品」啊!
2. 影片中的在前踏板的狗怎麼看也沒有超過八十公斤,高度跟寬度也沒有超過規定
我實在不知道影片中的警察在說什麼......
※ 引述《ez111111 (優值先發)》之銘言:
: 請問有沒有寵物不能搭機車的八卦?
: 是我太久沒翻法條(有新增?)
: 還是警察吃飽太閒???
: 影片:↓
: http://youtu.be/UHWoExTaiUk
: https://www.facebook.com/groups/284382484907784/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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