本人一個多月前因有事外出遠門'將家中小狗托友人代為照料'我妹妹前至家中將狗帶走'其妹妹因上班緣故將狗寄於寵物店寄養'不明其原因狗店將狗賣掉日後妹妹去看狗時'他便拿一千五百元給她說既沒時間不如送給好心人去養'他們的過程我不想管'也不願去理會'售出約一星期左右我回來要找狗時至寵物店'她 一下說賣給路人' 一下說人家不還' 一下說要我另抓一隻給她' 因為這隻狗對我很重要'所以表明立場告知店家我會採取法律責任提出告訴' 有勞店家幫忙尋找狗狗下落'但店家態度惡劣並說一隻狗又不值神麼錢何必大驚小怪'在數次拜託中我感受不到店完全無心幫忙的態度以及他名隻狗的行蹤'卻惡意欺騙'我更表示無論她售出多少錢我都願意買回'但店家當初是說賣給朋友的朋友要調通聯紀錄'事後又丟下一句沒辦法'甚至還要我妹連同他一同騙我以便脫罪'店家態度表明無誠意歸還'也透過和我妹聯絡方式得知我們的關係'藉此認定我不會因一隻狗而告我妹妹'但為了我那可憐的狗兒子我決定提出告訴' 因店家態度十分惡劣我朋友當場賞了她一八掌'兩天後狗出現了在她店裡'她連絡我妹要我去抓狗'我到達時對方叫流氓堵我'甚至連同警察也到場'我看不對徑開車離去他們店家馬上關門'因為在要前往路程中我已經表明他要如何才願將狗歸回她說要打一八掌回來我也答應她的要求 但她還是不滿意'昨天她又反說詞說狗沒離開過她店家我妹只是寄養'我要告她神麼'既然寄養我妹便請求警員一同前去將狗領回'但這些警員事先就好像和他們有孰識已先打電話告知店家要去帶狗一事'已先行從後門將狗帶走了'因為我妹是先去確定狗在他們店裡才報案的'警員一到第一句話就說你看狗又沒在他們店裡'我妹又沒說是哪隻狗'更態度欠佳的替店家說話歡迎我妹去告店家'狗是我妹抱去的'店家不歸還更讓我感到人民保母的可怕'就因我們不是當地居民就須遭受這種待遇嗎'我朋友先動手是我不對'我也願承受這些法律責任'但店家惡行不將狗歸回警員還包闢'我每天以淚洗面想到我那可憐的狗兒痛心'再次感到社會無情就因寵物店說他們有認識立委'我們拿她沒辦法他們事先已問過一切法律責任'所以我們告不成他難道就須自認倒楣嗎'請懂得這方面知識的好心人教我該怎麼處理或如何申訴相關單位幫忙謝謝 狗兒何其無辜阿牠也是有生命的也該受到尊重的不是嗎'眼睜睜看著自己的寶貝在那受苦卻要不回來還有天理嗎我只是想將狗報回來而已也願陪賞他們的損失但他們怕聯貸法律責任一再拖延時間讓他們有機會為自己的惡行脫罪無法認同的事'警員明顯的就是吃案完全不理會我們的說明'一昧的替店家說話數落我們的不是'也因為不想將事鬧大一再給對方時間巡回狗狗但沒想到他們是藉由此為自己脫罪
狗被寵物店佔為己有'惡意侵占不歸還 - 寵物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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All Comments
看的好複雜說=.=+
我只針對你一點回答
你說員警吃案~~請問你有報案嗎?
如果沒有請拿起手中的電話或是親至到派出所報案
如果你去派出所報案 , 員警[無故]不讓你報案怎麼辦!!
請去別的派出所報案
現在都是單一窗口了
此外~~員警[無故]不受理案件的部分
請寄發郵件或是打電話到當地的督察室投訴此事
刑法
第 335 條
意圖為自己或第三人不法之所有,而侵占自己持有他人之物者,處五年以下有期徒刑、拘役或科或併科一千元以下罰金。
前項之未遂犯罰之。
看完了 我只覺得有幾個問題點
1.為什麼你委託友人照顧的狗狗會被你妹帶走?
你委託的是你友人 不是你妹不是嗎?
那她為什麼要把狗帶走?
且明知要上班沒時間照顧 還要帶走 不是很奇怪?
去寵物店住宿 又不是不用錢
2.你妹帶去寵物店時 說的是住宿 還是找人認養?還是要賣?
這一點很重要 基本上寵物店是做生意的地方
住宿有錢收為何不收? 除非當時是說要找人認養或賣 這就不同喽~
3.你要提出告訴 那你應該先去問你妹 如果是住宿 怎麼會把狗賣掉?
住宿歸住宿 認養歸認養 賣掉歸賣掉
在無飼主同意下 是不會把狗賣掉或送養
除非 ''住宿狗的飼主失蹤 讓店家認為這是惡意遺棄''
你朋友動手打人 說對方因為態度不佳
那麼我想問的是 如果當初是你妹說要把狗賣掉的呢?
結果現在反悔 要把狗要回
店家認為他沒錯 卻埃了一巴掌
你覺得他們會不會認為是被耍了?
對方也為了保護自己也報警了 這點我不覺得這他們有錯
你說警方吃案 那請問你有報案了嗎?
既然你覺得店家不對 當時都警察在了 你怎麼不去理論?
如果你家狗狗有晶片的話就報案處理囉!!
不用怕..警方不理去找水果幫忙