網路的法律問題”20點” - 寵物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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我有個問題
我在某某交友網站~
被網友罵~
然後~我開個女角色~放女生照片~
之後他給我msn 把我加入好友~
之後 我套話 得知他在某某醫院上班 還有他ㄉ照片~
我該注意什麼~才不會有法律問題??
Update:
我威脅他會被告嗎?
Update 2:
就是威脅他 叫他不要再網路上罵我
這養有觸法ㄇ?

All Comments

Audriana avatarAudriana2005-07-18
依目前的狀況沒有什麼問題
有問題的是接下來你要做什麼
有了上班地點和照片後你要做什麼才是重點
這樣才有法子幫你看看有沒有違法
不過說真的
網路世界無奇不有
被人家罵用不著想報復回來的
路上有狗對著你吠難到你也要吠回來嗎
不要理他就好囉
忍一時風平浪靜
退一步海闊天空
不要因為一點點小事讓自己觸法
補充你的問題
2005-07-14 00:13:59
就是威脅他 叫他不要再網路上罵我
威脅..就觸法了
Enid avatarEnid2005-07-18
刑法第305條規定: 「以加害生命、身體、自由、名譽、財產之事恐嚇他人, 致生危害於安全者, 處二年以下有期徒刑、拘役或三百元以下罰金。」所以, 是否構成恐嚇罪, 要看你威脅他什麼而定, 如果你威脅說: 「你再罵我, 我就找人修理你。」或是「...., 我就讓你身敗名裂。」之類的話, 那就涉嫌恐嚇罪。如果你只是說: 「你再罵我, 我就告你。」或是「....., 我就請網主處理。」這就沒有觸法。
Quanna avatarQuanna2005-07-15
應該沒有觸犯吧....
(欺騙算嗎?)
只要不侵犯他人就好了..