網路買賣寵物 將開鍘 - 爬蟲類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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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本文轉錄自 Hamster 看板]

作者: maiya (努力再努力!) 看板: Hamster
標題: [新聞] 網路買賣寵物 將開鍘
時間: Fri Jun 13 09:48:30 2008

〔記者劉榮台北報導〕動保法針對寵物買賣未經地方縣市核准可依法重罰,網路寵物討論
區卻經常出現,以「假認養、真販賣」形式,大剌剌標出寵物種類、認養價格,大鑽法律
漏洞。

北市動物檢驗所表示,將派員調查,只要有對價關係,將視為非法買賣,依動物保護法可
罰款五萬元到二十五萬元。

台北市議員汪志冰昨天表示,網站上有寵物店業者或飼主自行標價,將各種犬隻認養價格
標在五千元左右,以低於市面寵物店一半價、甚至三分之一的行情,來吸引消費者。

汪志冰舉知名分類廣告網站「奇集集」寵物認養區為例,「玩具黑貴賓二公一母,四十五
天,因為某些因素,沒辦法再繼續養,所以想替牠找個好人家,認養價只需四千九百九十
九元」、「吉娃娃認養,愛心認養價六千元」。動檢所長嚴一峰表示,不論是「認養價」
或「售價」,只要有對價關係,就認定為買賣。

嚴一峰說,有些寵物店未獲主管機關核准,不得買賣寵物,但是不法業者卻要買寵物的人
,要買一定數量的飼料來代替,企圖規避直接買賣,但仍視為買賣。

動檢所指出,民眾如有發現,可向動檢所檢舉,電話為(○二)八七八九七一五八。

自由時報 2008/06/13
http://tw.news.yahoo.com/article/url/d/a/080613/78/115hs.html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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All Comments

Jacob avatarJacob2008-06-17
借轉兔版,謝謝!
Megan avatarMegan2008-06-18
那到底要怎麼買賣啊?斷人後路卻沒給其他路
Elvira avatarElvira2008-06-18
難道一定要賤價賣寵物店嗎?
Carolina Franco avatarCarolina Franco2008-06-23
農委會公告之寵物,目前僅只有犬。
Agatha avatarAgatha2008-06-25
這樣我就瞭解樓上的意思了^+++++++++^