先生在婚前有養一隻大型犬 曾在去年12月 因家中小孩(三歲)跟狗玩不注意 而被狗咬傷腿流很多血 緊急送醫治療 事後先生有對小孩道歉 但依然堅持要養這隻咬傷人的狗 他自己本身以前也曾被咬過二次 一直養到今年11月 因雙方吵架要離婚 他才不得已將狗送人寄養 但是對小孩傷害已經造成 現在我想提出他養的狗對我小孩的過失傷害 已經超過期限了 那可以提出侵權損害賠償嗎 (有二年期限) 提出這樣的賠償 金額好像不多 需要請律師嗎? 或是可以自己去法院提告呢? 感謝回答
被狗咬傷提出告訴問題 - 狗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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至於民法184條為請求權基礎,可以主張侵權,時效未完成,惟事隔近一年,證據還在?
可以自行具狀,法院買一張2元狀紙(現在不知有沒有漲價),隨便寫一寫,法官看的懂就好,不用寫的像法律專業人事那樣,但敗訴的人要裁判費支付.......
民事訴訟沒有規定要請律師
2013-12-06 19:48:10 補充:
還是離一離好了...