我83歲,妻子63歲看到我臥病這幾年四位已經成年子女只二位有真誠特別安排一或二個月來探視,另二位一季出現幾分鐘,她說她自己當丈夫看護勞苦功高卻很沒有安全感,希望我現在趁身還勉強能坐輪椅時辦理我僅有之一間舊公寓過戶贈送給妻,還有妻子希望我親自到郵局把定存解約都純到妻子名字,然後妻子保證不使用只事代管老了上天國會都給子女.
但是妻子已經自己名下有一小公寓也自己有辛苦純儲蓄養老,她有的就勉強超節省夠養老了,何況丈夫走她有一年總額40萬之遺孀終生俸.
我原本是希望未來遺產指壹半給妻子,妻子是我孩子親娘卻在我生病時,忽然發現法律上她遺產只有1/5,她感覺非常不公平因為是她陪伴我共同奮鬥四十五年,為什麼聲越多子女她反而得更少?所以我先承諾惠遺囑寫給她壹半,剩餘才所有子女分,可是妻子拒絕她說現在就要全部,��
但是妻子已經自己名下有一小公寓也自己有辛苦純儲蓄養老,她有的就勉強超節省夠養老了,何況丈夫走她有一年總額40萬之遺孀終生俸.
我原本是希望未來遺產指壹半給妻子,妻子是我孩子親娘卻在我生病時,忽然發現法律上她遺產只有1/5,她感覺非常不公平因為是她陪伴我共同奮鬥四十五年,為什麼聲越多子女她反而得更少?所以我先承諾惠遺囑寫給她壹半,剩餘才所有子女分,可是妻子拒絕她說現在就要全部,��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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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錢若過戶.你就沒有錢讓(請)她看顧你,及辦後事......
據稱遺產分配是;妻子先分二分之一,其它二分之一再與子女各分五分之一遺產,不是將遺產直接分五分之一,請作參考,.......
這不是在挑撥,人不為己.天誅地滅,..........
2011-12-1918:38:14補充:
陽光先生說的對,現金拿去信託最實在,.....
先生常告訴我日後錢財要看緊一點
不要寄望養兒防老
孩子必須要獨立自主
您的情況因妻子未來還有二、三十年的歲月
如果您把錢財提早分給兒女們
他們日後根本不會再來探視老母的(錢到拿到了,還要累贅幹嘛!)
就如同你所敘述,那二個兒子對親情淡泊
只有要錢投資時會想到老爸那裡有一份可以分
我會建議固定房產都留給老婆
現金部份拿去信託,每年分配給妻兒(一方面也避免兒子找母親要錢爭產)
遺孀終生俸由妻子每年領用再加上分配到的信託金,日子應好過很多
而比例部份則視您的現金資產分為5份與多少年支領
畢竟他小您20歲
在您離開後他必須獨自生活20.30年甚至更久
而孩子能盡到多少孝道
我相信當媽媽的是最清楚不過
而您病痛時有夫人照顧
當夫人也需要照顧時他只能依靠孩子
看過太多的子女拿到財產就不管老父母
父母在生前就不該分財產
夫妻為一體你和夫人的財產本就是共有
是一同打拼來的優先交由夫人"管理"並無不妥
在夫人也離開後財產自然也是留給子女
自己留著財產才有生活保障
您應該優先保障夫人的生活
雖然愛子心切
但孩子還年輕是獨立的個體
他們自己可以照顧好自己的
孩子~~看你自己覺得囉~~~~
說真的~~都面臨這個問題時~~請考慮你自己撒手走後的畫面,別讓遺產成為可悲的家庭劇。
2011-12-1811:23:37補充:
千萬請別在生前將財產分完~~這是很笨的行為~~遺產稅雖然很重!但是你如一口氣將財產分光~~難保沒人會理你!