我養了兩隻貓 想再收養一隻
中間有接洽過很多人 但剛好都有點忙作罷
最近比較有空閒 就想說可以來找找
送養人除了看看我怎麼養貓 還要求持續追蹤 同意簽約
我覺得這樣都很好 我也給他看看我的近況
所以我說我可以過去看看貓 然後帶貓走
不過這時候送養人說希望我看完回家考慮再來拿貓
我就很不理解看完為什麼要回家想一下再拿貓
因為回家想一下這段時間我也不會有新的資訊判斷我要不要養貓
我認為可以當場決定要不要養貓
所以我提出了建議
1.帶回去一個禮拜 拍影片給送養人證明貓過得不錯
如果送養人不喜歡 一禮拜內可收回貓
2.提供更多我養貓的資訊給送養人評估
不過送養人顯然認為:你這麼想養跑兩趟很難? 這樣才有誠意
我認為這沒有難不難的問題 是說這樣看不出意義在哪裡
我詢問這樣做的用意是什麼??? 他說這是"正常"程序 本來就是這樣
簡單說他的理由就是大家都這樣所以我這樣 意義在哪不太清楚
我個人是有遇過來就可以帶貓走的 所以不知道正常是什麼意思
大家會怎樣說服呢?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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