養狗=愛狗人士?愛狗人士=一定養狗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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養狗的一定是愛狗人是嗎?
愛狗人士一定養狗嗎?
為什台灣沒有任何一條嚴苛的法律來保護那些受虐的動物?
這是因為政府無能,還是台灣人"不是人"?
Update:
保護動物一定要用「罰」來執行嗎?
通常要罰款的案例,悲劇往往都已經發生了
如此,這條法還有實質的效果嗎?難聽點,只不過是政府財力來源!
我想,應該並不是以重罰來解決吧(我只那些已開發國家,很少發生的國家)

All Comments

Hedda avatarHedda2011-07-02
版大您好~
一樓大大說的養狗不一定愛狗 我非常認同 有的人養狗
只是因為寂寞 想要有伴 或者是一時興起 根本不會去考慮到
一隻狗可以活幾年? 也不會去考慮到 牠的大小便 氣味
還有 養了之後 若沒人可幫忙照顧 根本沒辦法出遠門
其他如生病那些 就更不用說了 一看到小狗時 只會說
哇~好可愛 就衝動養了! 養了之後再來抱怨麻煩!
現在大家只會說人權 聽到虐待動物事件 才來說可憐
有誰會主動去提 "尊重生命" 前陣子將狗活活餓死
不就是個最血淋淋的例子 試問 牠做了什麼 要被如此
對待 說句真的 若要我們的政府 去修動保法 也沒啥用
因為今天虐待動物的人 出來道個歉 留幾滴淚 說什麼
我不是故意的 一陣子後 人們就遺忘了 更遑論像國外一樣
罰的重 我們台灣人是很健忘的 所以還是靠網路的力量
但通常靠網路力量的時候 通常悲劇都已發生 所以對這樣
人 絕不能輕易原諒~
~個人看法~
2011-07-01 17:33:05 補充:
政府對 "無法表達自我想法"的生命 根本不認為是個生命
2011-07-06 15:47:54 補充:
處罰的方式有很多種 罰款只是其中一種~
雖說現今不太可能會有以下這種罰法 但以後誰知道
會不會修法改成若虐待動物輕则 處以勞動服務 重则公佈其姓名並有前科紀錄...
這很難說 但還是希望 這些悲劇別再發生 每個生命都有牠存再的意義~
Una avatarUna2011-07-02
養狗的人不代表愛狗
愛狗的人 也不定要養狗
養牠就要愛牠
愛牠就要養牠
第二句話是不成立的
因為台灣訴說人權
就是以人為本
不是以動物為本
當以人為本 推動以人為中心的法律
就是動保法
雖然台灣有動保法
但一點都不嚴格
把動物虐待致死只要罰錢就好
就證明台灣真的不重視人以外的生物
但隨著民主時代的來臨
人民的意識抬頭
由人推動的新一代動保法
一定更可以反應動物是人類的好朋友
這樣的理念