中市中型以上寵物死亡 要送殯葬火化 - 狗
By Sarah
at 2012-06-20T13:24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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中市中型以上寵物死亡 要送殯葬火化
原文網址:http://udn.com/NEWS/DOMESTIC/DOM4/7171111.shtml
台中市議會昨通過「動物屍體處理自治條例」,要求有主人的犬、貓等中型以上動物屍體
,不能再「放水流」或「掛樹頭」,須送至寵物殯葬機構火化,但問題是目前中部沒有任
何合法的寵物殯葬機構,一旦實施,恐衍生處理問題。
台中訂出這項自治條例,創全國保護動物之先;原本議員提出版本要求全部動物屍體都要
「善待」,送火化、貯存骨灰,但市府認為實施恐有困難,無主動物死在馬路、空地無法
管理,改訂條文只約束有主的寵物。
提案台中市議員洪嘉鴻說,台灣民間還是有很多「死貓吊樹頭,死狗放水流」陋習,有礙
觀瞻且滋生蒼蠅病菌,危害公共衛生,他串聯黃馨慧、劉士州等議員提案,爭取台中市率
先訂定動物屍體處理自治條例,昨天送議會法規會通過。
自治條例中規範對象以犬貓等中型以上動物屍體,鳥雀等小型動物與昆蟲不在限制之內;
台中市動物保護防疫處長余建中表示,這些屍體以往多被當成廢棄物,夾帶在垃圾中棄置
,未來則必須送至專責的寵物殯葬機構,否則可罰款1200以上至6000元。
豐原區董小姐就說:「若限制寵物死了屍體都要送寵物殯葬機構,會不會花很多錢? 」
她表示之前飼養貓、狗若死亡,都委由動物醫院處理,費用就要2、3千元,聽說若要火化
、設貯存骨灰費用更高,動輒上萬元,每年還要付管理費,不見得每人都付得起。
劉先生質疑:「動物死了,誰知道有主、無主?」有些飼主沒愛心,把死掉的寵物亂扔,
難道主管機關還去「驗屍」找出飼主,他認為這項自治條例漏洞百出。
目前台中約有5、6家的寵物殯葬機構,但都沒營業執照,有些是地目不符,有些環保設施
未通過;余建中很擔心地說,一旦實施後,最大困難是飼主想找合法場址焚化寵物都找不
到,因此將訂出「落日條款」給予寬限期,不會馬上開罰,市府則會盡速輔導寵物殯葬業
者合法化。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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