主委是否可由配偶或家屬代理 - 寵物
By Genevieve
at 2011-11-24T00:00
at 2011-11-24T00:00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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敝社區在區權會上選舉的委員是區分所有權人,但實際推選職務時却不是區分所有權人而是配偶,在區權會會議記錄上寫的是區分所權人名字,後跟著(xxx代理),而送交公所核備的却是區分所有權人,所有財報及月會蓋章又是xxx.今上法庭撤銷xxx當選推選無效,但
1.xxx說他不是主委
2.他有拿委託書,區分所有權人是配偶
今天法官認定
1.他沒有當選主委,他也不是主委,所以何來當選無效,又如何撤銷他主委資格
2.他可以代理主委,因為他有委託書,規約中沒有談到代理
請問,
1.我們社區的區權會會議記錄有一年有決議,主委必須是區分所有權人
2.規約內沒有提及代理一事
3.公寓大廈管理條例第29條:非專有部份之人,若規約或區分所有權會議另有規定,得當選,推選主委,.....
3.馬英九當選總統,周美青可以代理嗎,而且是全年代理
4.法官說有一立委生病選舉,由兒子代父出征,當選有效,代理出席會議有效
所以,各位大大:
法官說我要告的是區分所有權人-即當選人非代理人,但又說此人可代理,我要怎麼告呢(因為此人將社區基金掏空,現負債累累,又和住戶不合就告人)
已更新項目:
再請問:主委如果不能代理是依民法第?條,以前好像有聽律師說過,代理是分狀況的,有的情況家屬是可以代理的,但聽律師說主委是不能代理的
2 個已更新項目:
謝謝各位的解答,但我巳提出民事確認主委資格,法官說他(代理人)沒當選主委(送交公所的文件中,當選人不是他),何來當選主委無效,應該告的是當選人,至於代理,我的訴訟中沒提代理之事,所以不審理.現在他都以代理人出席,說依"民法"他可以代理,而其他委員也以代理人來當委員,當然贊成他當代理主委.
所以我該怎麼辦呢,現在管委會他說了算,跟本不管規定,規約,他最大,送交公所,都發局都無效,都回答請司法判決,
請再幫幫我要如何解決吧,
3 個已更新項目:
規約中規定主委,副主委,財委必須是區分所有權人,
1.xxx說他不是主委
2.他有拿委託書,區分所有權人是配偶
今天法官認定
1.他沒有當選主委,他也不是主委,所以何來當選無效,又如何撤銷他主委資格
2.他可以代理主委,因為他有委託書,規約中沒有談到代理
請問,
1.我們社區的區權會會議記錄有一年有決議,主委必須是區分所有權人
2.規約內沒有提及代理一事
3.公寓大廈管理條例第29條:非專有部份之人,若規約或區分所有權會議另有規定,得當選,推選主委,.....
3.馬英九當選總統,周美青可以代理嗎,而且是全年代理
4.法官說有一立委生病選舉,由兒子代父出征,當選有效,代理出席會議有效
所以,各位大大:
法官說我要告的是區分所有權人-即當選人非代理人,但又說此人可代理,我要怎麼告呢(因為此人將社區基金掏空,現負債累累,又和住戶不合就告人)
已更新項目:
再請問:主委如果不能代理是依民法第?條,以前好像有聽律師說過,代理是分狀況的,有的情況家屬是可以代理的,但聽律師說主委是不能代理的
2 個已更新項目:
謝謝各位的解答,但我巳提出民事確認主委資格,法官說他(代理人)沒當選主委(送交公所的文件中,當選人不是他),何來當選主委無效,應該告的是當選人,至於代理,我的訴訟中沒提代理之事,所以不審理.現在他都以代理人出席,說依"民法"他可以代理,而其他委員也以代理人來當委員,當然贊成他當代理主委.
所以我該怎麼辦呢,現在管委會他說了算,跟本不管規定,規約,他最大,送交公所,都發局都無效,都回答請司法判決,
請再幫幫我要如何解決吧,
3 個已更新項目:
規約中規定主委,副主委,財委必須是區分所有權人,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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All Comments
By Charlotte
at 2011-11-27T13:18
at 2011-11-27T13:18
區分所有權人大會可不可以推選住戶來當委員?
住戶能不能當委員? 住戶能不能當主委?
如果區分所有權人為耆老(如:眷村),被他兒子養的,該戶的主事者已經是第二代,若以區權人才能當委員的話:會剝奪該戶的權利,而這個現象的是很多,很多熱心社區公益的人,所買的房子是買妻子的名子,是買小孩的名子,也有很多的是在年邁的父母手上,這些人被排除當委員的資格的話,是社區的損失!
公寓大廈管理條例,沒有規定一定要區分所有權人才能當委員,住戶都能當委員,依權力言,剝奪住戶當委員與當主委的權利是違憲的,因為這已經影響了百分之七十以上住戶的權利,每戶區分所有權人只有少數的一位(或共有的幾位),其他的都是住戶!
2011-11-26 08:39:05 補充:
《3.馬英九當選總統,周美青可以代理嗎,而且是全年代理
》
當然不行,
憲法
第49條(繼任及代行總統職權)
總統缺位時,由副總統繼任,至總統任期屆滿為止。總統、副總統均缺位時,由行政院院長代行其職權....
2011-11-26 08:51:09 補充:
《但又說此人可代理,我要怎麼告呢?
(因為此人將社區基金掏空,現負債累累,又和住戶不合就告人)》
不要從代理的有效與無效去著墨,就是直接告當選人,甚至是直接兩人一起告,當選人是要負社區管理全責的,
就依掏空的事實直接提告:
有不法利益的證據否?有就直接告;沒有實證就等有實證再告。
找實證:考慮一下:多多利用公寓大廈管理條例第35條的權利。
2011-12-02 06:54:20 補充:
由他所投出的票,就知z道這個頭上長草的根本沒有真理也沒有是非 !!
連是非都沒有的人,卻會在「生活法律」中囂張如此,合理的懷疑是「靠嘴吃飯」「來知識+找食物而已」,眾網友可要當心囉!
大力搞鬼的人,是沒資格拿著「助人」的大纛,更無需假說「快樂」的 !!
2011-12-02 09:34:18 補充:
我被多數暴力,也不是你的成就,你那邊涼快那邊站,喊燒吶涼,草包也不過如此!!
2011-12-02 09:38:57 補充:
要對我挑釁?
有種就在這個元旦(101年)來單挑,早上6:00我在玉山上等你,
你敢嗎?
你敢嗎?
你敢嗎?
告訴你:不來的是小狗 !!
2011-12-02 10:00:40 補充:
東施效顰,何能見哉...
2011-12-02 10:03:59 補充:
看來你是準備當小狗囉..
2011-12-02 10:28:56 補充: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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無俚頭的一句:『小狗說的你都聽得懂』?
呵!呵! 頭腦還真只是裝草 !,亂冒出無俚頭的一句..!
好吧:我再用國語提醒你一句:要挑釁就來單挑:101年元旦,06:00我在玉山頂上等你,不來是小狗。
2011-12-02 11:13:30 補充: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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誰恐嚇誰囉?.
你是用那隻眼睛看到?
還是那個鼻子聞到?
就別在「生活法律」混了吧 !!
2011-12-02 12:41:11 補充: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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本人在做其他功德,也要回答其他網友的問題,更要吃中飯,不會如你一樣就為嘴炮而無聊到死守著本題!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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就別裝了,別人裝蒜你是在裝蔥..不會像的!
還真狗急跳牆囉,用發誓?
尊駕請放心,今夜過後,我一定會是活的好好的 !!
這年頭連神明的金爐都敢用車撞了來偷,更何況是斬雞頭發假誓的事情?
就慢慢看那些新聞吧:
《斷掌男開記者會 發誓無詐騙保險金》
《超偶發誓 比賽絕無造假》
《陳致中在選民前發誓表達清白,沒有召妓》
《曹錦輝發誓沒有打假球》
哈哈!
在英國,男子若公開發誓,一年內不與妻子吵架,可以向政府免費領取火腿。
2011-12-03 07:32:08 補充: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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再重的話也嚇不了本人,也還威嚇其他意見者?
棗、李、梨 !!
2011-12-03 07:33:52 補充: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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再申一次:
過了一夜,本人果然活的好好的,嘿! 嘿! 嘿!
2011-12-03 07:42:00 補充: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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大力挑釁,所為何來? 龜腳已露,你以為這樣就能得逞?
閣下自取其辱,剛剛好而已!
2011-12-03 07:48:47 補充:
哈! 哈! 哈!
你不去玉山頂囉?
2011-12-03 14:08:14 補充:
你下周一按鈴 ?
你以為我會說:『我好怕.好怕喔 !!... o~喔!!!!』 ??
實在不懂你竟然會說出「不要廢話」:瞧你已經廢話多天囉 !!
眾網友:若有進度的話,我會上網點滴公告!
2011-12-04 14:06:56 補充:
書讀頭不如不讀書,搖頭吶喊誰能懂?
『竹篙湊上蔡刀』囉 !!
2011-12-10 13:27:27 補充:
獨腳戲隨你去唱,
玩火自焚,會玩死你自己 !!
你以為法院是你家開的?
扯爛一個 !!
2011-12-18 05:39:22 補充:
不知道你告的進度到那裡啊?
除了當跳樑的小丑之外,你還能做什麼?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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你在我的幾百題的解答裡都投負面評價,其評價內容都是:
『沙灘之上 ( 大師 5 級 ) 2011-12-03 10:28:05 負面 十年病歷表?? 編的離譜了吧!!』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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這個頭上長草的還真孤陋寡聞,全國超過二十年的病歷表是以百萬計的。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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原來這就是《菁我》說的十年病歷的源頭,究竟誰才離譜? http://tw.knowledge.yahoo.com/question/question?qi...
By Liam
at 2011-11-26T07:48
at 2011-11-26T07:48
爛人的爛回答與爛意見,實在有夠爛了.
被霸凌了?很可憐嗎?
不必說是可憐之人, 是應說還真有其可惡之處!
牠不去喇那麼多的敵賽, 別人怎會用公糞(憤)潑牠?
By Ethan
at 2011-11-24T09:38
at 2011-11-24T09:38
你就幸一幸她吧,讓她沾沾雨露,使她乖一點,也不要讓網友礙眼。
By Una
at 2011-11-25T06:40
at 2011-11-25T06:40
2011-12-19 04:40:04 補充:
詞不達意,一付沒頭沒腦的樣子,胡亂貼文,就是這個人的思維?
如單戀被棄的女人,死纏爛打也不過如此,若不是腦袋有帳,就是精神有問題。
By Leila
at 2011-11-26T10:54
at 2011-11-26T10:54
好可憐,
By Cara
at 2011-11-25T10:50
at 2011-11-25T10:50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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at 2011-11-22T00:00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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但是去寵物店看到的價格竟然高得離譜
請問小型狗的繩子能用嗎??
Whatispolicedog?(20points!
By Queena
at 2011-11-20T00:00
at 2011-11-20T00:00
Q2.Howtotrainingapolicedog?
Q3.Whatarepolicedogand#39;susuallydo?
Q4.Ineedmoreinformationaboutpolicedog!
Thankyou:))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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