債務不履行、瑕疵擔保責任及不完全給付的問題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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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甲向乙買組裝電腦,其中螢幕價金9000元,其後甲使用時發現螢幕不能正常運作, 請問甲能否行使契約解除權?法條的範圍為何?
(債務不履行、瑕疵擔保責任)
2.甲向狗商乙買一隻拉布拉多母犬,甲乙皆不知該母犬已懷孕,又因甲第一次養狗,不知道正確飼養犬隻的方法,乃與乙約定由乙代為飼養,一年後,乙發現該犬隻生下二隻狗,並隱瞞此一事實,甲之後知曉。請問甲可否向乙請求二隻幼犬的交付?
(不完全給付)
謝謝回答...

All Comments

Gilbert avatarGilbert2005-04-16
1. 依民法362條第二項 :
從物有瑕疵者,買受人僅得就從物部分為解除。此乃從物附隨於主物,主物之處分其效力及於從物,從物之處分其效力不得及於主物。

故甲不能行使契約解除權
2.依民法69條:
稱天然孳息者,謂果實動物之產物,及其他依物之用法所收穫之出產物。則可知該二隻幼犬屬於天然孳息。
依民法599條:
受寄人返還寄託物時,應將該物之孳息,一併返還。
故甲可像乙請求二隻幼犬之交付
Odelette avatarOdelette2005-04-18
第1題答案;是、可以的
第2題答案;也可退回﹝沒有藉故﹞
Delia avatarDelia2005-04-16
恩..我有時候都會看看出題者資料都問些什麼題目
有些人都碼是作業就全部PO上來..
遺憾阿遺憾..
Todd Johnson avatarTodd Johnson2005-04-16
總覺得是期中考的題目拿來問,
最近常有類似的問題耶...