大樓主委告知不准養狗,大廈管理法規 -

Table of Contents

租屋八年了, 也看過鄰居養狗養貓,去年開始養狗,養了一陣子後主委就跟我說本大樓不准養狗.
當時租屋時房東並沒有說有這樣的規定,我問房東,他也不清楚有這樣的規定,後來主委拿出民國68年的住戶公約,說當年就有規定了.
請問這個30年前的規定可以延續至今嗎? 30年這裡的房子不知已經轉手買賣幾次了,根本沒有多少人知道有這樣的規定.
大廈公寓管理法規,到底要如何對應?

All Comments

Sarah avatarSarah2007-12-30
這當然有效
民法制定於民國十八年中間已經政府轉了不知道幾手
但是你仍然需要遵守民法
相同的就算是68年就制定的大樓規約
不因時間經過而消滅
除非你們召開住戶大會把這個規約修改掉
否則這個規定不管30年50年都有效
都必須遵守
2007-12-28 11:00:22 補充:
中華民國憲法制訂於民國35年
在這之前民刑法都早已於民國17,18年制定並實施
那民刑法是不是因此而無法源失去效力?
當然不
當時沒有公寓大廈管理條例不代表社區住戶不能制訂規約規範住戶之行為
公寓大廈管理條例只是強制社區必須制定規約
不代表在這之前的規約都是無效
2007-12-28 11:01:18 補充:
中華民國憲法制訂於民國35年
在這之前民刑法都早已於民國17,18年制定並實施
那民刑法是不是因此而無法源失去效力?
當然不
當時沒有公寓大廈管理條例不代表社區住戶不能制訂規約規範住戶之行為
公寓大廈管理條例只是強制社區必須制定規約
不代表在這之前的規約都是無效
Margaret avatarMargaret2007-12-27
公寓大廈管理條例 啟於民國 84 年 06 月 28 日, 不知其前身為何法規, 民國68年的住戶規約不知是據依何法所定..還請指教.. thanks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