昨天在回文中有提出這個問題
但很想知道大家對此問題的看法
現在有些人認為跟中途領養手續繁雜(勿戰)
進而跟寵物店購買(不推薦)
但如果政府立法將這些被某些人視為繁雜的手續
變成寵物店應該要遵守的規則呢
比如說
購買寵物後要簽名不得丟棄,要做的醫療行為都要遵守
登記資料直上政府雲端
寵物店五至七年內,每兩個月須做一次訪查
若訪查成果不合格,或飼主直接退還,需付罰金
若寵物店沒有做訪查,則處罰雙方
若寵物店沒有做訪查,飼主通報,處罰店家,獎勵飼主
(但後續可能有報復行動,比如故意打不合格之類的)
這麼一來,到寵物店購買會變得比領養更麻煩
這樣寵物店開始不會販售寵物
中途與收容所的領養率提升
不知道是不是一個解決的好方法呢?
謝謝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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但很想知道大家對此問題的看法
現在有些人認為跟中途領養手續繁雜(勿戰)
進而跟寵物店購買(不推薦)
但如果政府立法將這些被某些人視為繁雜的手續
變成寵物店應該要遵守的規則呢
比如說
購買寵物後要簽名不得丟棄,要做的醫療行為都要遵守
登記資料直上政府雲端
寵物店五至七年內,每兩個月須做一次訪查
若訪查成果不合格,或飼主直接退還,需付罰金
若寵物店沒有做訪查,則處罰雙方
若寵物店沒有做訪查,飼主通報,處罰店家,獎勵飼主
(但後續可能有報復行動,比如故意打不合格之類的)
這麼一來,到寵物店購買會變得比領養更麻煩
這樣寵物店開始不會販售寵物
中途與收容所的領養率提升
不知道是不是一個解決的好方法呢?
謝謝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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