如果有這條法律,會改善很多嗎? -

Table of Contents

※ 引述《minystar (洨星)》之銘言:
: 昨天在回文中有提出這個問題
: 但很想知道大家對此問題的看法
: 現在有些人認為跟中途領養手續繁雜(勿戰)
: 進而跟寵物店購買(不推薦)
: 但如果政府立法將這些被某些人視為繁雜的手續
: 變成寵物店應該要遵守的規則呢
: 比如說
: 購買寵物後要簽名不得丟棄,要做的醫療行為都要遵守
: 登記資料直上政府雲端
: 寵物店五至七年內,每兩個月須做一次訪查
: 若訪查成果不合格,或飼主直接退還,需付罰金
: 若寵物店沒有做訪查,則處罰雙方
: 若寵物店沒有做訪查,飼主通報,處罰店家,獎勵飼主
: (但後續可能有報復行動,比如故意打不合格之類的)
: 這麼一來,到寵物店購買會變得比領養更麻煩
: 這樣寵物店開始不會販售寵物
: 中途與收容所的領養率提升
: 不知道是不是一個解決的好方法呢?
: 謝謝

你的意思應該是要把販賣貓咪列入管制,和狗一樣吧?

但是假如真的販賣貓咪需要執照

那麼版上的愛心中途就沒辦法再繼續中途囉!!( 愛心中途一定會很不爽喔!!

,因為大部分的中途都會酌收除蟲、結紮、飼料等工本費、愛心領養費之類的,

不論有沒有賺錢盈利,只要有金錢交易動物的行為「都需要執照」

像是寵物店賣"狗狗"是需要簽訂買賣契約的

然後可能會有人爭論中途是做愛心之類的,是很高尚的行業,怎麼可以被管制呢?

假如真的將貓咪列入管制,在法律上沒有愛心不愛心的問題,

有動物交易就是要執照,沒有執照,被檢舉了是要受罰的

法律是沒有討論空間的,各位「愛心中途」還想要嗎? 哈哈哈

我是滿贊同立法管制的啦,大家覺得如何呢? 歡迎不同意見討論^_^


--
Sent from my Android

--

All Comments

Poppy avatarPoppy2015-10-11
其實若真立法要求執照,愛心中途也會去申請執照的,不用
為他們擔心。我也贊成全面立法管制喔,只要是為了貓咪好
,我都很樂見。
Todd Johnson avatarTodd Johnson2015-10-11
老實說若大家都去收容所認養沒得買的話,中途也不用那
麼辛苦,做好事還被嫌了
Ivy avatarIvy2015-10-15
若沒特殊法條 申請執照要營登耶 中途生的出來嗎?
Dora avatarDora2015-10-16
營登怎麼會生不出來 = = 最簡單的就是營登吧…
Carolina Franco avatarCarolina Franco2015-10-16
這位不是在八卦版黑貓版的那位嗎...
Delia avatarDelia2015-10-21
雙面人
按到推
Ingrid avatarIngrid2015-10-22
有懶人包嗎?
Puput avatarPuput2015-10-25
別傻了 中途巴不得列法管制呢
Olga avatarOlga2015-10-28
如果政府能夠好好管理 中途才樂得輕鬆 不用幫擦屁股呢
Frederica avatarFrederica2015-10-30
噓你雙面人,還刪文心虛喔
Olivia avatarOlivia2015-11-04
這不就是那個ㄧ天到晚po豹貓照炫耀的人嘛 呵呵
Heather avatarHeather2015-11-05
看到苗頭不對就轉風向不然就刪文,真會演