家犬被撞死 飼主與駕駛都要罰款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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http://m.ltn.com.tw/news/society/breakingnews/1506723

大家出門的時候,一定一定要注意狗狗有沒有很想爆衝的感覺。應該要都先繫好繩子,以
免走失或有意外發生......



〔記者俞肇福/基隆報導〕撞死狗,小心飼主與撞死狗的人都要吃官司!
本月6日下午5點20分,七堵區福一街發生汽車撞死紅貴賓狗的車禍;經調查,飼主一打開
住家鐵門,兩隻飼養的紅貴賓犬衝出門過馬路,其中一隻被汽車輾斃。案經警方調查,因
涉動物保護法於前天將全案移送基隆市動物保護防疫所查處,依違反動保法過失致死處最
低15000元罰款。
動物保護法今年2月4日修法,將過失傷害納入處罰,本案是基隆市首起犬隻因車禍死亡,
飼主及肇事者均遭裁罰;基隆市動物保護所所長陳瑞濱表示,民眾如不服裁罰,可向農委
會提訴願,農委會將開會審議,如果訴願敗訴,可轉向行政法院提行政訴訟,此2者僅審
查1次,如果二者均敗訴,事主就得繳納罰款。
陳瑞濱強調,民眾不管是開車、騎車,如撞傷動物(不論是飼養或是野生動物,貓、犬、
蛇、蛙)車禍案件,仍需停車察看,並將受傷動物送醫,如無法處理,打1999通知處理,
切勿肇逃;陳瑞濱強調,因為肇逃最重將面臨一年以下徒刑,民眾如發現動物保護虐待案
件可立即撥打1999專線、110專線,讓動物免於虐待傷害。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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All Comments

Xanthe avatarXanthe2015-11-14
居然有判例出來了,我只能說在台灣過失傷害的判定都不
太合理..唉
Oscar avatarOscar2015-11-17
撞傷動物要察看送醫不然會變肇逃???這合理嗎?
Ivy avatarIvy2015-11-20
動物不是本來就不能出現在馬路上?
Faithe avatarFaithe2015-11-24
行政裁罰而已,這真要打行政訴訟不太可能會輸吧,駕駛人根本
Oscar avatarOscar2015-11-25
沒有義務吧。
Elma avatarElma2015-11-30
有些狗貓那種衝出來的速度,你他媽急煞看看,後面不
死人才怪。
Annie avatarAnnie2015-12-01
這種事怎麼看都是飼主可惡,駕駛衰小啊
Cara avatarCara2015-12-03
駕駛也太衰 應該是飼主要罰錢+賠錢給駕駛吧..
Kyle avatarKyle2015-12-06
超 級 無 敵 誇 張
Yuri avatarYuri2015-12-08
有點扯耶…中間是有什麼技術性細節出錯嗎?還是恐龍判決?
Harry avatarHarry2015-12-13
駕駛雖小+1
Aaliyah avatarAaliyah2015-12-17
真他媽衰小駕駛 不是恐龍法官 就是飼主背後..
Kama avatarKama2015-12-20
找農委……會?
Caitlin avatarCaitlin2015-12-21
這是基隆市政府的行政罰,不是判決,和法院沒關係。
Anthony avatarAnthony2015-12-26
最近鬼島很多破天荒的判決,都是在挑戰認知的
Delia avatarDelia2015-12-26
之前有個新聞我看了也很怒,就是小狗沒牽繩
跑去挑釁有牽的大狗,然後被咬,結果大狗主人要賠
Dorothy avatarDorothy2015-12-27
看到法律新聞先別急著生氣,首先台灣媒體水準堪憂,新聞真實
度令人懷疑,其次多數人對法律認知不盡然正確,比如這篇,其
Anthony avatarAnthony2015-12-29
實是基隆市政府的行政罰,和法院判決一點關係都沒有,但一般
人容易先入為主認為又是恐龍判決。
Ida avatarIda2016-01-01
台灣法院常背黑鍋的,不是立法者就是行政機關給它挖坑。
Joseph avatarJoseph2016-01-04
動保法今年1, 2月修法,第6條及第30條。
Ursula avatarUrsula2016-01-05
Zenobia avatarZenobia2016-01-08
原本第6條有「惡意or無故」傷害動物,現在惡意無故被
拿掉了。
Adele avatarAdele2016-01-09
導致這案子這樣的結果
Ida avatarIda2016-01-10
但我對官方說法說要送醫的部分有點疑問,照法規這樣來
看,就算有送醫也要罰不是嗎?
Megan avatarMegan2016-01-11
再來大家去立法沿革可以到,第6條的修法立意本來是保
障無主動物(流浪動物&野生動物?),像這案子這樣是
Delia avatarDelia2016-01-13
飼主未盡其管理義務而導致車禍的,似乎有點不太符合當
出修法的立意。
雖然就字面上的解釋是可以罰沒有錯啦......
Adele avatarAdele2016-01-17
官方說法 :http://goo.gl/kCSBal
Edith avatarEdith2016-01-21
這種裁罰就是標準只看字面,法規裡是有規定過失傷害的罰則,
Connor avatarConnor2016-01-23
但關鍵就在於過失的前提是行為人有"注意義務"卻違背了該義務
Charlotte avatarCharlotte2016-01-24
,這種義務的有無必須在具體個案檢視,以這個案子來說,狗是
Valerie avatarValerie2016-01-28
自己衝出門然後被輾,照這樣的說明來看應該很難對駕駛科以注
意義務,因此過失成立的大前提根本不存在。
Necoo avatarNecoo2016-01-30
而動保法第六條立法目的如果照樓上所說是保護無主動物,那就
Olivia avatarOlivia2016-02-03
更是根本案無關,市政府根本連法條都亂引。
Hardy avatarHardy2016-02-03
我不太懂詳細的法律,只是好奇為什麼不能按照一般
Doris avatarDoris2016-02-05
的車禍事件,去認定雙方的肇責比例。看飼主多少%,
Sarah avatarSarah2016-02-09
然後開車的人又多少%這樣子
Skylar Davis avatarSkylar Davis2016-02-13
只是因為死的是狗,所以就先放個地圖砲,把相關人士
Ingrid avatarIngrid2016-02-14
都先罰個15000在說。這樣不是很奇怪嗎?
Elizabeth avatarElizabeth2016-02-14
繳完15000之後,是不是還要跟狗主人打民事的損害
賠償官司?等於說要賠2次就是了?
Margaret avatarMargaret2016-02-16
條文修正前應該就已經包括把無主動物保護在內了啊?
Emily avatarEmily2016-02-17
修法理由確實是保護無主動物,不知哪些立委想的
Daniel avatarDaniel2016-02-17
我很納悶為什麼駕駛也要罰款?駕駛撞到狗就很倒楣了
是有誰吃飽撐著地圖砲看到狗就衝去輾阿?(可能有但也是
Frederica avatarFrederica2016-02-22
少數),鄉下一堆人放養,之前閃狗閃到差點雷殘
Eden avatarEden2016-02-26
這法是全國適用還是地方法而已?
Olga avatarOlga2016-03-01
動保法是全國性的法規,然後因為它不是民法,沒有依據肇事責
任比例去分配賠償額度的問題,只有法律要求人民應該遵守哪些
Daph Bay avatarDaph Bay2016-03-01
義務,違背了這些義務就是要受罰,民事賠償是狗主人和駕駛人
之間的問題。
Lydia avatarLydia2016-03-02
動保法當然是中央法規
Kyle avatarKyle2016-03-06
飼主真的很不應該 不怕一萬只怕這種萬一..
Oscar avatarOscar2016-03-07
結論就是要賠2次,一次洞寶,一次民事
James avatarJames2016-03-11
假如我抓一堆攀木蜥蜴,灑在馬路上,有輾下去的車
Frederica avatarFrederica2016-03-15
是不是都先來個15000在說,感覺就是惡法一條
Dinah avatarDinah2016-03-19
這不見得是惡法,是主管機關亂用,我上面說了,對於過失的認
Oliver avatarOliver2016-03-22
定才是重點,只能說改機關公務員的水準有待加強。
Lydia avatarLydia2016-03-26
只要當時狀況駕駛沒有過失,民事也不見得要賠。
Tracy avatarTracy2016-03-28
會不會有可能主管機關也是無惱狗本?
Oliver avatarOliver2016-04-02
我想比較可能是認真執法的副作用
畢竟最近基隆動保所也是有個GJ #1MGTu0de (Aves)