寵物「試養」 喜歡再買免浪費 - 蟲蟲
By Heather
at 2008-08-10T22:00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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寵物「試養」 喜歡再買免浪費
http://tw.news.yahoo.com/article/url/d/a/080810/57/w7p.html
【中國時報 張舒婷/台北報導】
物價波動不斷,民眾益發精打細算,連養寵物也一樣。
不少小朋友央求父母買下所費不貲的寵物、相關用具與飼料,不久後便興趣缺缺,
傷透爸媽腦筋,最近有寵物店推出「租寵物」服務,讓民眾在可接受的價格內租下寵物,
試養幾天後若覺得喜歡可直接買下來,同時滿足消費者想省荷包、
又想要可愛小動物陪伴的心情。
台東玉里「地中海」水族量販店,出租寵物已三個月,
貓、狗、鼠兔、帝王蟹、烏龜、紅毛蜘蛛皆列入出租,飼主租寵物時,必須先簽定合約,
兒童則需家長同意,一次至少租三天,但若寵物不幸生病或死亡,客人需全權負責。
若後來中意寵物想買下來,店內規矩是原價扣掉租金的一半。
該店負責人童山表示,這項服務深獲某些家長肯定,
先前他遇到一名想飼養迷你鼠的孩童,原本父母極力反對,
擔心寵物、飼料、籠子、木屑等通通買下來後,小孩又玩膩了,白白花錢,
後來改用租的方式,父母便欣然接受。
童山也曾碰到一名單身女郎,以一天三百元的價格租了一隻吉娃娃作伴七天,
店家算她六天的價格一千八百元,等她搬家時再送回來,沒想到幾天後她又過來,
表示自己很思念這隻小狗,想要買回家養,原本吉娃娃一隻九千元,
扣掉租金一半九百元後是八千一百元,童山最後算她八千元,雙方皆大歡喜。
「算是另類的分期付款!」
專門出租寵物鼠及兔子的桃園寵物水族百貨館,每天僅收十元租金,
外加五百元租金則含籠子、木屑及一包飼料,等於一套設備。
家裡已有小鳥和烏龜的林先生說:「起先是小孩養,後來都是爸媽在養!」
他認為出租寵物算是「試養」,寵物和主人學著適應雙方,如果小孩不想要養了,
直接歸還寵物店,不但避免浪費,也減少動物被棄養的悲劇。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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