狗小偷入內行竊,被狗咬死飼主是否要負法律責任? - 狗Tracy · 2014-06-09Table of ContentsPostCommentsRelated Posts請問某工廠老闆養了3隻獒犬,有一天小偷趁假日沒人上班偷跑到工廠內行竊,不甚被3隻獒犬咬死,請問飼主是否要負任何的法律責任?已更新項目:再補充一下假日飼主是將3隻獒犬放在自家工廠內活動且當天都沒有任何人在工廠內狗All CommentsEmily2014-06-09個人認為,要把刑事責任跟民事責任分開討論刑事部分,有一個人死掉了,先不用討論他的身分,在這個案子裏刑法部分可以用的法條,大致上就是殺人罪傷害致死罪過失致死罪.而刑法,在故意方面,要問有沒有知與欲所以要先問一下老闆把狗放在工廠內的意圖,工廠的狀況等等如果老闆是因為工廠常丟東西,而且工廠也很容易進去,老闆基於如果再有小偷進去,要給他一點教訓的意圖才放三隻獒犬,心想咬死小偷算他活該,這樣的話老闆其實可以預期有小偷會進去,也有讓人掛點的不確定故意,就確實有成立殺人罪的可能。如果基於上面一樣的想法,但確信他的獒犬不會咬死人,只會咬傷人--就可能是傷害致死。但如果工廠從來未曾遭小偷,老闆放狗在裏面只是讓狗運動,但工廠進去不算太難,則有可能論過失致死。最後是如果工廠從未遭小偷,而且因為工廠的門鎖保護的比監獄還嚴,小偷須透過重重艱難的考驗才能進去,而正常情形下根本不可能有人進的去的話(像是動物園的保護),則可以往無罪方向辯護。再來民事部分,雖然有網友舉的例子,但尤於我國的民事官司是當事人主意、辯論主義,所以會不會主張就變的很重要,這個案子當然要�Selena2014-06-09台灣司法@@不就是有錢判生,沒錢判死嗎?法律躺在那兒,還是有恐龍法官、暴龍法官、XX法官,他想引輕一點的法律,或是重一點的法律,不都是他的自由心證嗎?結果不是大家說了算,是法官說了算~話說回來,我養狗在我自己的私人土地,大型狗就是需要大空間運動跑跑跳跳,才能養得好,給牠大空間跑跳,順便顧家顧工廠。怎麼知道還真有人進來偷呢?小偷不是偷會先觀查環查環境,不愛偷有狗、門鎖複雜的地方嗎難道他偷之前不會觀察環境,有沒有聽到狗叫聲?聽到狗叫了還不想走(獒犬叫聲是又大又有威力的),這不就是偷意堅定。釀成悲劇~不像電網,可能被誤會以為是的鐵絲網,或以為他的電力沒這麼強。Ursula2014-06-12法律條文是固定的直接列舉條文給當事者廢話不用太多甚至更不要扯什麼我的朋友就曾辦過水門案等等尤其不用在參考資料裡玩文字遊戲就算百人贊助投票評價仍不足以證明不是灌票廢物的互拱遊戲Aaliyah2014-06-10知識+變成互拱聊天室已不是一天二天這情形有些人應該是特別清楚文字遊戲加上互拱有時還真讓人會誤以為是那位司法長官蒞臨指導這情形有些人應該是特別有感受甚至曾經還看過一回答就說『身為?師的…』這情形就不知是否有人遇過?文字遊戲加上互拱有時還真讓人會誤以為是那位司法長官蒞臨指導Quanna2014-06-11法律沒有標準答案所有判決都是依個案而定一般來說養狗防賊是沒錯普通狗咬傷上門的小偷一般是不需負刑責但是養獒犬,這種狗一上場就是鎖喉的如果沒有其他處置(如警告標語,或有兩道圍欄)讓小偷上門能有機會知難而退的話防衛過當的刑責是跑不掉的還有電圍籬的問題電圍籬不是不能設而是需讓一般人在不小心的狀況下也接觸不到並且需要讓小偷在小心的狀況下也不會致命否則就是普通傷害罪及防衛過當的問題當然想達成這兩個條件還不如直接用普通的圍牆Hedda2014-06-12動物園和家裡有瓦斯是完全不同的狀況吧!!!瓦斯又不會自己撲去咬人!!!也鮮少人會笨到跑進動物園籠子裡,因為裡面又沒錢~剛google一下,2009年有人問過類似問題:tw.knowledge.yahoo.com/question/question?qid=1009112905310他是提到「是否有防衛過當」的問題,其他回答者也提到「過失傷害」的問題,就如同樓上有大大所說的~你可以去抓小偷,但不至於把小偷打到死。就像以前都有警察開槍打死拿刀襲警的犯人,也都被判為防衛過當。然後如同樓上大大說的,的確可以立公告警告"內有惡犬",至少有警告成份~2014-06-1116:51:20補充:或是加裝監視器或保全,也有警告意味,另外也可以買個相關的保險。(竊盜險之類的??)------ps.讓我想到去年聯合報的副刊文章,有人寫說,他們家收養3隻流浪狗,平常3狗之間會有點不合,但有一次他們全家出遊,家裡遭小偷不過沒損失,結果警察調查時在院子裡看到一截沾血的褲子布和幾滴血,原來是3隻狗聯合起來趕小偷,小偷最後嚇的翻牆逃走.....2014-06-1219:12:44補充:回來看看......很贊同"啄木鳥"大大的意見,法律並沒有標準答案,就算是同一種案件也會依情況出現不同的判決結果,我昨天貼的那個2009年的網址也說的很詳細,版主可以參考看Valerie2014-06-09根本不需要負法律責任,只好同情這個笨賊好比去動物園,故意闖越警戒區被動物所傷(動物也沒鍊住)這樣只能自認倒楣無法求償園長跟飼養員都不需要負法律責任私人土地就好比警戒區的意思是誰規定養狗一定要錬住它?有這條法律?哈哈哈2014-06-1018:50:50補充:意見者:168養狗還要立警告牌,那你家的廚房有立警告牌?[屋內有瓦斯進入者請小心]當小偷就已經觸法了,屋主如果要負法律責任豈不是人人都能當小偷這樣就世界大亂了2014-06-1019:41:35補充:沒有綁住<---無法認同,看門狗還要綁怎麼看門?已經將3隻獒犬關在私人土地內自家工廠內都已經關起來了還需要綁?如果都要綁的話動物園所有動物都要綁以免傷人如果來的不是小偷至少會在工廠外按電鈴或喊一下有沒有人在門口聽到獒犬叫聲人早跑了會闖入進去一定是做壞事在先的別說是狗,如果你家的圍牆裝高壓電纜防賊小偷誤闖被電死屋主也不需要負責2014-06-1021:18:01補充:意見者:rabbit36884.tw動物園的動物比獒犬還兇剩至會吃人不需要綁那養狗為什麼要綁?台灣法律根本沒有養狗一定要綁你養兒養女要不要綁?2014-06-1021:26:33補充:意見者:火海飛舞是喔那監獄的圍牆怎麼都不用拆掉特權?2014Audriana2014-06-09飼主必須負法律責任不能說假日和沒任何人在主人不用負責Thomas2014-06-12法律讀了那麼久從沒聽說有小偷闖工場被咬死會有民刑事責任的,在日本,德國,美國都是一樣。我國台灣刑事法是採罪刑法定主義,此案,既無法條可包攝,也無期待可能性,那何來犯法?民法上184條,因故意或過失。。。。負損害賠償。此案完全無故意或過失,哪來賠償責任?2014-06-1006:32:47補充:首先你明知獒犬會咬死人,但是不去錬住它其次小偷雖行竊,但是不代表你可以放狗咬死他所以是刑法第276條的過失致死你的說法就像是小偷跑到民窄不慎跌倒撞到桌角流血過多,屋主要為家中桌子擺設不當負過失致死罪。2014-06-1006:41:45補充:之前有一新聞一名銷售員去客戶家當時門沒關銷售員未經同意進屋結果被狗咬傷重點是門旁還寫有內有惡犬後來屋主是被判賠?????我記得是銷售員被判私闖民窄,屋主是無罪的毋庸賠償。理由是,因非法行為所延伸的因果關係,除有故意或重大過失,抽象過失行為不負賠償責任。屋主無庸為非法行為被課以不相當的重大的責任。Liam2014-06-13首先你明知獒犬會咬死人,但是不去錬住它其次小偷雖行竊,但是不代表你可以放狗咬死他所以是刑法第276條的過失致死2014-06-0921:09:40補充:換一個講法來說你在自家活動,看到小偷行竊你可不可以「打死」他?2014-06-0922:26:35補充:因為你認為「狗有獸性有可能會」,所以對結果不是不能預見而「非飼主意願」,就是非故意(即過失)但是小偷因你放的狗而死2014-06-1013:06:18補充:讀的久,不代表讀的通...,當然這並不是指我己經讀通...^^而網友所引用的民法第184條「故意或過失。。。。負損害賠償」之規定,其真正的重點卻被以。。。。(不法侵害他人之權利者)所代替,這似乎有那麼點避重就輕...的味道...^^難到你放狗咬死人是合法嗎?...再換個角度來說,小偷跑到民窄不慎跌倒撞到桌角流血過多,所謂的屋主在家中桌子擺設不當?是不法的嗎?2014-06-1021:07:20補充:法律原則上是禁止私力救濟的行為,例外於正當防衛和緊急避難同時單就網友所舉的「好比去動物園,故意闖越警戒區被動物所傷(動物也沒鍊住)」之例,該管理權人(如園長或飼養員...)有刑法有「不作為犯」裡保證人地位的問題,並不是不用負法律責任...^^簡而言之,對於做壞的人,你最多是依法��Anthony2014-06-12引喻失當是可以修正的橫生枝節擴大解釋無濟於事Edith2014-06-13裝高壓電圍牆電死小偷早就有判例小弟我就拆了豪宅好幾戶的電籬笆2014-06-1021:29:43補充:你哪隻眼睛看到那是電籬笆??愛說笑懶得理你Olga2014-06-10這事可大可小建議請律師來協助之前有一新聞一名銷售員去客戶家當時門沒關銷售員未經同意進屋結果被狗咬傷重點是門旁還寫有內有惡犬後來屋主是被判賠但依簍主所述有很多可辯駁的地方2014-06-1018:27:57補充:TO孫芸芸http:/ews.tvbs.com.tw/entry/306179不是銷售員我記錯了但情形也差不多2014-06-1021:58:48補充:to:多帳號黑白講都是賺贈點我PO的新聞你有去看嗎這不是我胡扯是真實案例阿你吐我槽沒意義阿Lily2014-06-12不會,但是狗有獸性有可能會但非飼主意願,所以這樣是算過失殺人嗎?Related Posts訓練幼犬尿尿用狗狗尿布墊會有用嗎?狗狗要如何教,牠才會把你當主人?第一次養小狗(公馬爾季斯)該注意的有哪些?鄰居狗很吵按電鈴死不開門我家的狗生病?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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要把刑事責任跟民事責任分開討論
刑事部分,
有一個人死掉了,
先不用討論他的身分,
在這個案子裏刑法部分可以用的法條,
大致上就是殺人罪
傷害致死罪
過失致死罪.
而刑法,
在故意方面,
要問有沒有知與欲
所以要先問一下老闆把狗放在工廠內的意圖,
工廠的狀況等等
如果老闆是因為工廠常丟東西,
而且工廠也很容易進去,
老闆基於如果再有小偷進去,
要給他一點教訓的意圖才放三隻獒犬,
心想咬死小偷算他活該,
這樣的話老闆其實可以預期有小偷會進去,
也有讓人掛點的不確定故意,
就確實有成立殺人罪的可能。
如果基於上面一樣的想法,
但確信他的獒犬不會咬死人,
只會咬傷人--就可能是傷害致死。
但如果工廠從來未曾遭小偷,
老闆放狗在裏面只是讓狗運動,
但工廠進去不算太難,
則有可能論過失致死。
最後是如果工廠從未遭小偷,
而且因為工廠的門鎖保護的比監獄還嚴,
小偷須透過重重艱難的考驗才能進去,
而正常情形下根本不可能有人進的去的話(像是動物園的保護),
則可以往無罪方向辯護。
再來民事部分,
雖然有網友舉的例子,
但尤於我國的民事官司是當事人主意、辯論主義,
所以會不會主張就變的很重要,
這個案子當然要�
法律躺在那兒,還是有恐龍法官、暴龍法官、XX法官,
他想引輕一點的法律,或是重一點的法律,
不都是他的自由心證嗎?結果不是大家說了算,是法官說了算~
話說回來,我養狗在我自己的私人土地,大型狗就是需要大空間運動跑跑跳跳,才能養得好,給牠大空間跑跳,順便顧家顧工廠。
怎麼知道還真有人進來偷呢?
小偷不是偷會先觀查環查環境,不愛偷有狗、門鎖複雜的地方嗎
難道他偷之前不會觀察環境,有沒有聽到狗叫聲?
聽到狗叫了還不想走(獒犬叫聲是又大又有威力的),這不就是偷意堅定。釀成悲劇~
不像電網,可能被誤會以為是的鐵絲網,或以為他的電力沒這麼強。
直接列舉條文給當事者
廢話不用太多
甚至更不要扯什麼我的朋友就曾辦過水門案等等
尤其不用在參考資料裡玩文字遊戲
就算百人贊助投票評價仍不足以證明不是灌票廢物的互拱遊戲
這情形有些人應該是特別清楚
文字遊戲加上互拱
有時還真讓人會誤以為是那位司法長官蒞臨指導
這情形有些人應該是特別有感受
甚至曾經還看過一回答就說『身為?師的…』
這情形就不知是否有人遇過?
文字遊戲加上互拱
有時還真讓人會誤以為是那位司法長官蒞臨指導
所有判決都是依個案而定
一般來說養狗防賊是沒錯
普通狗咬傷上門的小偷一般是不需負刑責
但是養獒犬,這種狗一上場就是鎖喉的
如果沒有其他處置(如警告標語,或有兩道圍欄)
讓小偷上門能有機會知難而退的話
防衛過當的刑責是跑不掉的
還有電圍籬的問題
電圍籬不是不能設
而是需讓一般人在不小心的狀況下也接觸不到
並且需要讓小偷在小心的狀況下也不會致命
否則就是普通傷害罪及防衛過當的問題
當然想達成這兩個條件還不如直接用普通的圍牆
瓦斯又不會自己撲去咬人!!!也鮮少人會笨到跑進動物園籠子裡,因為裡面又沒錢~
剛google一下,2009年有人問過類似問題:
tw.knowledge.yahoo.com/question/question?qid=1009112905310
他是提到「是否有防衛過當」的問題,其他回答者也提到「過失傷害」的問題,
就如同樓上有大大所說的~你可以去抓小偷,但不至於把小偷打到死。
就像以前都有警察開槍打死拿刀襲警的犯人,也都被判為防衛過當。
然後如同樓上大大說的,的確可以立公告警告"內有惡犬",至少有警告成份~
2014-06-1116:51:20補充:
或是加裝監視器或保全,也有警告意味,
另外也可以買個相關的保險。(竊盜險之類的??)
------
ps.讓我想到去年聯合報的副刊文章,
有人寫說,他們家收養3隻流浪狗,平常3狗之間會有點不合,但有一次他們全家出遊,家裡遭小偷不過沒損失,結果警察調查時在院子裡看到一截沾血的褲子布和幾滴血,原來是3隻狗聯合起來趕小偷,小偷最後嚇的翻牆逃走.....
2014-06-1219:12:44補充:
回來看看......
很贊同"啄木鳥"大大的意見,法律並沒有標準答案,就算是同一種案件也會依情況出現不同的判決結果,
我昨天貼的那個2009年的網址也說的很詳細,版主可以參考看
好比去動物園,故意闖越警戒區被動物所傷
(動物也沒鍊住)這樣只能自認倒楣無法求償
園長跟飼養員都不需要負法律責任
私人土地就好比警戒區的意思
是誰規定養狗一定要錬住它?有這條法律?哈哈哈
2014-06-1018:50:50補充:
意見者:168
養狗還要立警告牌,那你家的廚房有立警告牌?
[屋內有瓦斯進入者請小心]
當小偷就已經觸法了,屋主如果要負法律責任豈不是人人都能當小偷
這樣就世界大亂了
2014-06-1019:41:35補充:
沒有綁住<---無法認同,看門狗還要綁怎麼看門?
已經將3隻獒犬關在私人土地內自家工廠內
都已經關起來了還需要綁?
如果都要綁的話動物園所有動物都要綁以免傷人
如果來的不是小偷至少會在工廠外按電鈴或喊一下有沒有人
在門口聽到獒犬叫聲人早跑了
會闖入進去一定是做壞事在先的
別說是狗,如果你家的圍牆裝高壓電纜防賊
小偷誤闖被電死屋主也不需要負責
2014-06-1021:18:01補充:
意見者:rabbit36884.tw
動物園的動物比獒犬還兇剩至會吃人不需要綁
那養狗為什麼要綁?
台灣法律根本沒有養狗一定要綁
你養兒養女要不要綁?
2014-06-1021:26:33補充:
意見者:火海飛舞
是喔那監獄的圍牆怎麼都不用拆掉特權?
2014
不能說假日和沒任何人在
主人不用負責
我國台灣刑事法是採罪刑法定主義,此案,既無法條可包攝,也無期待可能性,那何來犯法?
民法上184條,因故意或過失。。。。負損害賠償。此案完全無故意或過失,哪來賠償責任?
2014-06-1006:32:47補充:
首先你明知獒犬會咬死人,但是不去錬住它
其次小偷雖行竊,但是不代表你可以放狗咬死他
所以是刑法第276條的過失致死
你的說法就像是小偷跑到民窄不慎跌倒撞到桌角流血過多,屋主要為家中桌子擺設不當負過失致死罪。
2014-06-1006:41:45補充:
之前有一新聞一名銷售員去客戶家當時門沒關銷售員未經同意進屋
結果被狗咬傷重點是門旁還寫有內有惡犬後來屋主是被判賠?????
我記得是銷售員被判私闖民窄,屋主是無罪的毋庸賠償。
理由是,因非法行為所延伸的因果關係,除有故意或重大過失,抽象過失行為不負賠償責任。屋主無庸為非法行為被課以不相當的重大的責任。
其次小偷雖行竊,但是不代表你可以放狗咬死他
所以是刑法第276條的過失致死
2014-06-0921:09:40補充:
換一個講法來說
你在自家活動,看到小偷行竊
你可不可以「打死」他?
2014-06-0922:26:35補充:
因為你認為「狗有獸性有可能會」,所以對結果不是不能預見
而「非飼主意願」,就是非故意(即過失)
但是小偷因你放的狗而死
2014-06-1013:06:18補充:
讀的久,不代表讀的通...,當然這並不是指我己經讀通...^^
而網友所引用的民法第184條「故意或過失。。。。負損害賠償」之規定,其真正的重點卻被以。。。。(不法侵害他人之權利者)所代替,這似乎有那麼點避重就輕...的味道...^^
難到你放狗咬死人是合法嗎?...
再換個角度來說,小偷跑到民窄不慎跌倒撞到桌角流血過多,所謂的屋主在家中桌子擺設不當?是不法的嗎?
2014-06-1021:07:20補充:
法律原則上是禁止私力救濟的行為,例外於正當防衛和緊急避難
同時單就網友所舉的「好比去動物園,故意闖越警戒區被動物所傷(動物也沒鍊住)」之例,該管理權人(如園長或飼養員...)有刑法有「不作為犯」裡保證人地位的問題,並不是不用負法律責任...^^
簡而言之,對於做壞的人,你最多是依法��
橫生枝節擴大解釋無濟於事
小弟我就拆了豪宅好幾戶的電籬笆
2014-06-1021:29:43補充:
你哪隻眼睛看到那是電籬笆??
愛說笑
懶得理你
建議請律師來協助
之前有一新聞一名銷售員去客戶家當時門沒關銷售員未經同意進屋
結果被狗咬傷重點是門旁還寫有內有惡犬後來屋主是被判賠
但依簍主所述有很多可辯駁的地方
2014-06-1018:27:57補充:
TO孫芸芸
http:/
ews.tvbs.com.tw/entry/306179
不是銷售員我記錯了但情形也差不多
2014-06-1021:58:48補充:
to:多帳號黑白講都是賺贈點
我PO的新聞你有去看嗎這不是我胡扯是真實案例阿
你吐我槽沒意義阿
但非飼主意願,所以這樣是算過失殺人嗎?