急~離婚,監護權與扶養費的問題 - 寵物
By Victoria
at 2009-06-28T00:00
at 2009-06-28T00:00
Table of Contents
我和先生於2001年5月在大陸結婚,
2003年2月生下兒子,兩個月之後,兒子就抱回去大陸外婆家。
我一直在家裡照顧兒子到12月才入境工作。
2004年8月,因受不了先生與家人的無理,變化工作,到別人家裡當幫傭,工作斷斷續續。
2008年3月,兒子護照到期,回台灣辦理。
2009年5月,我向先生提出離婚,他和家人繼續無理要求。
在這幾年期間,先生隻給過我一千元美金與六萬塊台幣。
我們也分居中。。。
現在,我提出離婚,我不要任何財產,孩子要,就給他們,不要,就給我。但,他們還要向我要扶養費,我沒有什麼能力,前些年單獨養兒子已欠下一些債務還沒有償還完畢。
我應該要爭取孩子的監護權嗎?
我應該要付扶養費嗎?
現在扶養費的標準是怎麼定的呢?
Update:
另:我想請教一下,如果,對方也沒有任何收入証�
2003年2月生下兒子,兩個月之後,兒子就抱回去大陸外婆家。
我一直在家裡照顧兒子到12月才入境工作。
2004年8月,因受不了先生與家人的無理,變化工作,到別人家裡當幫傭,工作斷斷續續。
2008年3月,兒子護照到期,回台灣辦理。
2009年5月,我向先生提出離婚,他和家人繼續無理要求。
在這幾年期間,先生隻給過我一千元美金與六萬塊台幣。
我們也分居中。。。
現在,我提出離婚,我不要任何財產,孩子要,就給他們,不要,就給我。但,他們還要向我要扶養費,我沒有什麼能力,前些年單獨養兒子已欠下一些債務還沒有償還完畢。
我應該要爭取孩子的監護權嗎?
我應該要付扶養費嗎?
現在扶養費的標準是怎麼定的呢?
Update:
另:我想請教一下,如果,對方也沒有任何收入証�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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By Charlotte
at 2009-07-01T09:08
at 2009-07-01T09:08
2.照規定妳應該要付孩子教養費的,但妳也可以要求他給妳贍養費,所以扯平.(若協議不成,則上法院要求判決離婚並請求贍養費)
3.標準如下所列.
----------------------------------------------------------------------------
因離婚而陷入生活困難的一方才有要求贍養費的資格
夫妻雙方誰才有資格提出贍養費的要求呢?依照民法1057條,「夫妻無過失的一方,因判決離婚而陷於生活困難者,他方縱使無過失,亦應給予相當之贍養費。」蔡惠子律師表示,可見贍養費由誰付,和誰先提出離婚並不相關。
誰該支付贍養費,可以採協議方式
有關贍養費的問題,比較兩情相願的方式,是夫妻倆在離婚協議書或是另立的契約書中,達成協議,明定該由誰付給另一方。至於金額多寡,給付方式是按月給或是每半年、每年給,也都是夫妻達成協議即可。
法院對於因離婚而生活陷入困難的認定很嚴格
但如果夫妻雙方沒簽協議書,對贍養費的給付也沒共識,那麼想要求贍養費的一方,可以向法院訴請另一方未來須付贍養費。
只是民法1057條的法律規定,雖然看起來是在保障夫妻中處於經濟弱勢的一方,不過事實上,法院對於生活陷入困難的認定很嚴苛,因此想透過法律途徑拿到贍養費��
By Jake
at 2009-07-01T21:38
at 2009-07-01T21:38
不然離了婚妳能繼續留在台灣嗎?
如果不能留在台灣,小孩給妳,監護權歸妳,小孩一定是妳帶回大陸去的,不是嗎?
如果小孩,男方要求留下,妳回大陸去,他怎麼跟你要求小孩生活撫養費??追到大陸跟妳要嗎?
雖然法律是規定父母都有養育小孩的責任,所以一人一半是公平的。不管誰擁有監護權,另一個人就是要付撫養費。
所以妳也可以爭取小孩監護權,然後換妳跟他要錢。只是他名下如果沒有財產,很難要到的。
改姓,是很難的,父母雙方都要簽同意書。
By Sarah
at 2009-06-28T17:51
at 2009-06-28T17:51
如果你喜歡小孩子
接受的話當然可以
而且還可以爭取小孩子的贍養費喔
2.我應該要付扶養費嗎?
扶養費當然是不需要
因為不太了解你夫家為什麼要這樣爭取
不過可以跟你說
只有自己的直系血親(父母)
可以這樣要求孩子
沒有聽過要求媳婦的
所以你可以不要理他
3.現在扶養費的標準是怎麼定的呢?
沒有扶養費喔
只有贍養費
贍養費主要是針對比較弱勢的另一半
例如太太賺比較多
老公是家庭煮夫
離婚之後
老公可以要求贍養費
就算兩人都有工作
那也是按照比例去算
幾乎月薪不超過三萬的人
贍養費都是繳幾千而已
不過
除非夫家真的窮到不行
不然幾乎已你的立場
是不需要付任何費用的
(除了孩子)
By Belly
at 2009-06-28T09:06
at 2009-06-28T09:06
如果你堅持要離婚男方式可以提出要求扶養費問題~法院會看誰的經濟能力強~小孩就給誰~另一方要付贍養費~至於多少就要看你的薪水來分辨~簡單來說你也可以找份領現金的薪水~或去夜市擺地攤等等~就不需要付到一毛錢~只要你銀行沒錢~就不用付贍養費了
最好還是不要把離婚當兒戲
受傷的還是小朋友~你們支間的問題再去商量看看
不然所有開銷都讓老公去負擔~妳先回娘家住一陣子~三思而後行~此事可是一輩子的事情~如果是感情出軌那就難了~其餘的都好談~請三思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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