整理一下王樣的一些爭議作為
1. 學歷?
我想蠻多人聽到王樣都聯想到北海道大學博士吧?
https://www.ptt.cc/bbs/vetgoabroad/M.1224240166.A.CCE.html
這篇是在vetgoabroad板中他提到他去日本攻讀博士學位的心得
而這篇是他的網誌 (最近已關閉)
http://imgur.com/54MgRe6
http://www.tanews.org.tw/info/7265
這篇裡面也出現"台大公費留日歸國"
但是以本名檢索, 找不到他在日本的畢業論文
http://imgur.com/ll4in99
附帶一提
http://163.29.152.34/veter/veter1.htm
診療機構名稱打"王樣動物醫院"就知道院長本名了
這是公開資訊
請不要有智缺出來罵我違反個資法
https://hokudai-taiwan-dousoukai.blogspot.tw/2011_06_01_archive.html
再看看這個網頁,你看劉獸醫師都敢寫"日本國立北海道大學獸醫學院獸醫學系畢業"
王樣只寫"日本歸國獸醫師,曾於日本國立北海道大學獸醫學院攻讀"
相信這樣就很明顯的能夠證明, 他並沒有拿到博士學位
但許多時候他卻都有意無意的提到他去日本念博士
我想一些飼主去他醫院應該多少都是因為這一點吧?
畢業證書po出來, 謝謝
2. 聘沒執照的獸醫師
(先說明一下, 沒有執業執照不等於沒有獸醫師高考執照)
這是動物雲寵物誌的報導
http://petwalk.animalcloud.com.tw/index/posts/2016110020
的確已經自稱為(獸)醫師了
她是台大VM98級, 所以是103年畢業, 最快是考103年第2次的考試
(懶得縮網址了 XD 反正我查過確定沒有)
103年第2次
http://wwwc.moex.gov.tw/main/Exam/FileHandler.ashx?F=103&N=00307&T=L&Code=103090&Sequence=1
104年第1次
http://wwwc.moex.gov.tw/main/Exam/FileHandler.ashx?F=104&N=00307&T=L&Code=104020&Sequence=1
104年第2次
http://wwwc.moex.gov.tw/main/Exam/FileHandler.ashx?F=104&N=00314&T=L&Code=104090&Sequence=1
105年第1次
http://wwwc.moex.gov.tw/main/Exam/FileHandler.ashx?F=105&N=00314&T=L&Code=105020&Sequence=1
105年第2次
http://wwwc.moex.gov.tw/main/Exam/FileHandler.ashx?F=105&N=00314&T=L&Code=105100&Sequence=1
106年第1次
http://wwwc.moex.gov.tw/main/Exam/FileHandler.ashx?F=106&N=00314&T=L&Code=106020&Sequence=1
畢業後的所有獸醫師高考榜單, 都沒有查到高醫師的名字
獸醫師法第30條
未取得獸醫師資格或不具第十六條第二項規定資格之獸醫佐擅自執行獸醫
師業務者,處新臺幣三萬元以上十五萬元以下罰鍰,其所用之藥械沒入之
。但在獸醫師指導下之獸醫、畜牧獸醫科系學生或畢業生協助執行獸醫師
業務者,不在此限。
所以要罰, 只能證明她在王樣不在的時候還獨立看診, 甚至手術
(如果有人有相關證據, 歡迎提供)
但是只能罰她, 聘她的醫院並沒有相關法條可開罰
我承認在這部分, 獸醫師法還蠻落後的
像是人的醫療法第57條
醫療機構應督導所屬醫事人員,依各該醫事專門職業法規規定,執行業務
。醫療機構不得聘僱或容留未具醫事人員資格者,執行應由特定醫事人員執行之業務。
第 103 條
有下列情形之一者,處新臺幣五萬元以上二十五萬元以下罰鍰:第五十七條第一項
因為人是你醫院聘的, 你應該要對你的執照.專業及天職負責
不可以為了省錢或人家漂亮就聘密醫來幫你執行業務
獸醫師法不罰這個實在是沒道理...
------------------------------------------------------------------------------------
醫術是很難作評比的, 所以這篇不討論醫術, 討論道德
相信以上幾點都可以證明, 王樣的道德水準實在是很差...
對了, uichen(整件事的原po)在原文下方有說
王樣說這件事也包括了一些獸醫界鬥爭
我也是獸醫師, 但我不是開業獸醫師
所以我不是因為醫院間的鬥爭才出來指責他的
請問一下
誤導學歷是獸醫界鬥爭的關係嗎?
聘沒執照的獸醫師是獸醫界鬥爭的關係嗎?
說是同業眼紅/鬥爭?
大家知道上面很多東西是他自己臉書的資料嗎?
而且重點是, 這些權限都不是"公開", 而是"朋友"喔
也就是這些資料都是從他fb朋友流傳出來的
更厲害的是什麼大家知道嗎?
不是獸醫人的kb09, 比我這個獸醫師還更早拿到這些資料 (原文下面kb09貼的圖)
所以這根本就不是甚麼鬥爭, 是某人的做法根本連朋友都看不下去了...
我想這就是5/6王樣就把fb跟痞客邦的網誌都關閉了的原因
當然王樣的確有他的成功案例, 在醫療上的確是有其專業的地方
不過11個月之前的愛屋事件以及這次狗狗的死亡
以及上述充滿爭議的作為...
大家就參考看看吧~ 我是不會推薦我朋友去了啦
--
1. 學歷?
我想蠻多人聽到王樣都聯想到北海道大學博士吧?
https://www.ptt.cc/bbs/vetgoabroad/M.1224240166.A.CCE.html
這篇是在vetgoabroad板中他提到他去日本攻讀博士學位的心得
而這篇是他的網誌 (最近已關閉)
http://imgur.com/54MgRe6
http://www.tanews.org.tw/info/7265
這篇裡面也出現"台大公費留日歸國"
但是以本名檢索, 找不到他在日本的畢業論文
http://imgur.com/ll4in99
附帶一提
http://163.29.152.34/veter/veter1.htm
診療機構名稱打"王樣動物醫院"就知道院長本名了
這是公開資訊
請不要有智缺出來罵我違反個資法
https://hokudai-taiwan-dousoukai.blogspot.tw/2011_06_01_archive.html
再看看這個網頁,你看劉獸醫師都敢寫"日本國立北海道大學獸醫學院獸醫學系畢業"
王樣只寫"日本歸國獸醫師,曾於日本國立北海道大學獸醫學院攻讀"
相信這樣就很明顯的能夠證明, 他並沒有拿到博士學位
但許多時候他卻都有意無意的提到他去日本念博士
我想一些飼主去他醫院應該多少都是因為這一點吧?
畢業證書po出來, 謝謝
2. 聘沒執照的獸醫師
(先說明一下, 沒有執業執照不等於沒有獸醫師高考執照)
這是動物雲寵物誌的報導
http://petwalk.animalcloud.com.tw/index/posts/2016110020
的確已經自稱為(獸)醫師了
她是台大VM98級, 所以是103年畢業, 最快是考103年第2次的考試
(懶得縮網址了 XD 反正我查過確定沒有)
103年第2次
http://wwwc.moex.gov.tw/main/Exam/FileHandler.ashx?F=103&N=00307&T=L&Code=103090&Sequence=1
104年第1次
http://wwwc.moex.gov.tw/main/Exam/FileHandler.ashx?F=104&N=00307&T=L&Code=104020&Sequence=1
104年第2次
http://wwwc.moex.gov.tw/main/Exam/FileHandler.ashx?F=104&N=00314&T=L&Code=104090&Sequence=1
105年第1次
http://wwwc.moex.gov.tw/main/Exam/FileHandler.ashx?F=105&N=00314&T=L&Code=105020&Sequence=1
105年第2次
http://wwwc.moex.gov.tw/main/Exam/FileHandler.ashx?F=105&N=00314&T=L&Code=105100&Sequence=1
106年第1次
http://wwwc.moex.gov.tw/main/Exam/FileHandler.ashx?F=106&N=00314&T=L&Code=106020&Sequence=1
畢業後的所有獸醫師高考榜單, 都沒有查到高醫師的名字
獸醫師法第30條
未取得獸醫師資格或不具第十六條第二項規定資格之獸醫佐擅自執行獸醫
師業務者,處新臺幣三萬元以上十五萬元以下罰鍰,其所用之藥械沒入之
。但在獸醫師指導下之獸醫、畜牧獸醫科系學生或畢業生協助執行獸醫師
業務者,不在此限。
所以要罰, 只能證明她在王樣不在的時候還獨立看診, 甚至手術
(如果有人有相關證據, 歡迎提供)
但是只能罰她, 聘她的醫院並沒有相關法條可開罰
我承認在這部分, 獸醫師法還蠻落後的
像是人的醫療法第57條
醫療機構應督導所屬醫事人員,依各該醫事專門職業法規規定,執行業務
。醫療機構不得聘僱或容留未具醫事人員資格者,執行應由特定醫事人員執行之業務。
第 103 條
有下列情形之一者,處新臺幣五萬元以上二十五萬元以下罰鍰:第五十七條第一項
因為人是你醫院聘的, 你應該要對你的執照.專業及天職負責
不可以為了省錢或人家漂亮就聘密醫來幫你執行業務
獸醫師法不罰這個實在是沒道理...
------------------------------------------------------------------------------------
醫術是很難作評比的, 所以這篇不討論醫術, 討論道德
相信以上幾點都可以證明, 王樣的道德水準實在是很差...
對了, uichen(整件事的原po)在原文下方有說
王樣說這件事也包括了一些獸醫界鬥爭
我也是獸醫師, 但我不是開業獸醫師
所以我不是因為醫院間的鬥爭才出來指責他的
請問一下
誤導學歷是獸醫界鬥爭的關係嗎?
聘沒執照的獸醫師是獸醫界鬥爭的關係嗎?
說是同業眼紅/鬥爭?
大家知道上面很多東西是他自己臉書的資料嗎?
而且重點是, 這些權限都不是"公開", 而是"朋友"喔
也就是這些資料都是從他fb朋友流傳出來的
更厲害的是什麼大家知道嗎?
不是獸醫人的kb09, 比我這個獸醫師還更早拿到這些資料 (原文下面kb09貼的圖)
所以這根本就不是甚麼鬥爭, 是某人的做法根本連朋友都看不下去了...
我想這就是5/6王樣就把fb跟痞客邦的網誌都關閉了的原因
當然王樣的確有他的成功案例, 在醫療上的確是有其專業的地方
不過11個月之前的愛屋事件以及這次狗狗的死亡
以及上述充滿爭議的作為...
大家就參考看看吧~ 我是不會推薦我朋友去了啦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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