文具店販賣動物,能不能檢舉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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今天在桃園龜山附近的金X堂文具批發買文具

赫然發現許多小鼠籠和透明塑膠杯被放在店外的架上

裡面是許多的倉鼠、魚和烏龜

架子的後方貼著一張傳單,上面寫著10元撕撕樂,各種寵物都有

從小的倉鼠、蜜袋鼯、常見寵物鳥數種、烏龜、獨角仙等

到小型犬和貓都有

店內有隻不足兩月的小兔被關在鳥籠裡,兔兔塞在角落

有水碗但水量極少(應該是喝不到)和少許飼料,小朋友在旁一直用手戳(哭)

在店員眼皮下默默趕了小朋友兩次但是後來小屁孩又折回來

打了電話去桃園防疫所但沒有人接

現在天暗了又越來越冷,本想和店員反應讓鼠鼠和其他動物移入

但擔心反應店家察覺之後會把小動物藏起來

請問我現在可以做什麼

店家這樣有違法嗎?

如果我拍照存證又有沒有觸法?具不具有效力?

謝謝大家的閱讀>"<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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All Comments

Anonymous avatarAnonymous2012-12-20
公家機關都星期一才上班
Ophelia avatarOphelia2012-12-23
金玉堂? 金石堂不太可能賣才對……
Gary avatarGary2012-12-24
有看到+1,好捨不得....
Thomas avatarThomas2012-12-27
檢舉不當飼養可以參考愛兔協會的文章 http://ppt.cc/ZO1l
Freda avatarFreda2012-12-30
檢舉須明確證據,拍照存證是正確的
Aaliyah avatarAaliyah2013-01-03
動物保護法第二十二條規定店家販售寵物必須要營業許可證
Doris avatarDoris2013-01-03
文具店如果沒有執照,那就是違法了
Connor avatarConnor2013-01-06
ps.動物保護法第二十二條特定寵物目前公告為犬隻的買賣
Carolina Franco avatarCarolina Franco2013-01-07
第十條第三款也有規定不得用抽獎或彈珠遊戲進行動物贈與
Hazel avatarHazel2013-01-11
推好心人!!!檢舉他!!小動物太可憐了!
Caroline avatarCaroline2013-01-11
今年被報過的應該就是他們的A分店吧, 我去他們B分店也是
民國幾年了文具店還在抽寵物, 水準有夠低
Joseph avatarJoseph2013-01-11
有看到 玉