有人寫紙條跟大字報貼在社區走廊上說你們(寫我家的門牌號)是最自私的也是差勁的. 還在大上寫我家地址(但地址後面有加問號?)說我家狗在他家門口隨地小便.但事後調社區監視器出來看證實不是我家狗做的 .另外他在紙條上也寫有什麼樣的主人養什麼樣的狗,還中英對照.他這樣常常貼大字報在社區裡嚴重影響我的聲譽.請問我可以採取法律行動告他誹謗或公然侮辱嗎? 如果要告是只需要一個人告還是住我家的人都可以一起告他呢?希望懂法律的朋友幫幫忙.感謝!
Update:
還想請教這樣的法律行動有勝算嗎
Update 2:
他算是社區的問題人物 有時候閒社區的外國人體味重 有時候又嫌別人的狗吵 連要租車位也閒車位貴還用英文罵管委會的小姐 我的事件有請管委會邀請他當面協商他也不願意 告他實在是沒辦法中的辦法我想清楚了解我該用哪些字眼對他提出告訴呢有勝算嗎
Update:
還想請教這樣的法律行動有勝算嗎
Update 2:
他算是社區的問題人物 有時候閒社區的外國人體味重 有時候又嫌別人的狗吵 連要租車位也閒車位貴還用英文罵管委會的小姐 我的事件有請管委會邀請他當面協商他也不願意 告他實在是沒辦法中的辦法我想清楚了解我該用哪些字眼對他提出告訴呢有勝算嗎
All Comments
刑事部份就是
妨害名譽
民事部份就是
回復名譽
走法律途徑也很辛苦,要充分搜證,還要有充分的時間和堅強的心臟。