林可可家的牧場 店狗攻擊事件 - 狗
By Robert
at 2020-10-29T06:41
at 2020-10-29T06:41
Table of Contents
事件經過
2020/6/20,林可可家的牧場【親子寵物友善餐廳】的店狗 (邊境林可可及其他
數隻店狗) 攻擊客狗 (一歲柯基魯迪),造成魯迪左眼球脫出2/3,無法復位,
當天手術移除,並引發疑似癲癇的後遺症。
完全不知道這件事的網友,可上網看攻擊事件懶人包
https://cocoline.pixnet.net/blog/post/15255950
事件後續
事發四個多月,林可可家至今仍未有誠懇的道歉,facebook上的幾篇道歉文每次都
引發網友眾怒,林可可家及親友團推託責任並不時做出誤導的言論,甚至後來在FB
粉絲頁上把相關文章 (包括所有道歉文) 都刪了,也刪除網友不利店家的言論並
封鎖網友 (連按怒的都封鎖),企圖粉飾太平,當作沒發生過,毫無反省的誠心。
已判定違法:
1. 林可可家的牧埸早在105年經建管處查報列管為B0類違建。
分別於105年及109年各有一張裁處書,通知違建人改善,並副知區公所。
時序如下:
104/7/5 林可可家的牧場開幕
(桃園市政府建管處 105/11/14 桃建拆字第1050059590號)
106年 林乖乖家的嬉水池開幕 (106/8/9開始試營運)
(桃園市政府建管處 109/8/12 桃建拆字第1090057328號)
註:B0類違建定義可參考「桃園市政府 附表一 違建分類及拆除優先順序」
B類項目名稱為影響公共安全。供不特定對象使用,具高危險性及
出入人員眾多之場所,如面積在300平方公尺以上大型餐廳。
B0類為違建人未檢具「建築物防火避難設施與設備安全檢查報告書」及
「經建築師或相關技師簽證結構安全無虞」資料。
應分階段執行拆除,但既存違建緩拆,店家當作沒事繼續營業拚現金。
2. 林可可家的牧場位於農業用地,應作農業使用,營業商用是違反土地使用分區,
早在106/2/6就有開過違反使用分區裁處書 (資料來源:桃園市政信箱回覆)
109年經人檢舉,都發局再次開立裁處書 (為近三年內第一次),
罰鍰六萬元,要求立即停止非法使用,限期二個月內恢復原狀。
(桃園市政府都市發展局 109/9/4 府都行字第1090223808號)
註:依法裁處在案。若無改善,被繼續檢舉,得按次處罰。
2020/12/25 本項更新:
違反土地使用分區 (農地非農用) 未改善,
都發局開立裁處書 (第二次),日期為109/12/25,罰鍰九萬元。
詳見本版 #1V_Mncge
3. 林乖乖家的嬉水池的用水為私自鑿井抽取地下水,
違反水利法,罰鍰二萬元,並輔導合法化,限期改善。
(桃園市政府水務局 府水行字第1090202976號)
註:該店位於農地,地下水用途可申請為農業用水,但若做為游泳池用水營利
是違法,無論水質有沒有處理過,水源違法就是違法。
4. 幾隻店狗有多次攻擊其他狗的紀錄,林熊熊也曾有撲人導致腦震盪的訴訟紀錄。
林可可和林熊熊經動保處判定為具攻擊性之犬隻,出入公共場所需戴口罩及牽繩。
(桃園市政府動物保護處 109/9/1 桃動四字第1090005362號 林可可)
(桃園市政府動物保護處 109/8/27 桃動四字第1090005506號 林熊熊)
註:據傳可可媽至動保處抗議。
2021/1/27 本項更新:
經林可可家訴願後,動保處於2021/1/27撤銷澳牧林熊熊之攻擊犬判定
邊牧林可可之攻擊犬判定則因訴願駁回,維持原判
詳見本版 #1V_Mncge 推文部分之修文內容
5. 林可可股份有限公司違反勞基法第36條第1項
每7日中未有2日之休息作為例假及休息日
處分日期為108/8/20
(桃園市政府勞動局 府勞條字1080202714號)
以上違法的部分,其中
1.違建 2.違反土地使用分區 5.違反勞基法 的第一張裁處書,
分別於105、106、108年由桃園市政府開立,都是在109年6月店狗的攻擊事件之前,
並非攻擊事件後「被網友霸凌、一直檢舉」造成的。
檢舉部分有一些新進度,檢舉懶人包請參考本版 #1VdQuciX
巧妙規避相關法條:
先依照名稱來對應查到的公司資訊:
地點 統編 公司名稱
林可可家的牧場 42568250 林可可股份有限公司
林乖乖家的嬉水池 85391648 林乖乖商行 (營業登記項目裡沒有泳池)
林熊熊家的渡假村 82247213 林熊熊家的渡假村 (只有這裡有特寵登記)
1. 林可可家的牧場 登記(及實際)地址:桃園市龍潭區十一份路196號
林熊熊家的渡假村 登記地址: 桃園市龍潭區民治五街28號 (實為貨運行)
若狗狗實際住宿地點在林可可家的牧場 → 違法營業,該地址查無特寵登記
若要用林熊熊家的渡假村那張特寵登記 → 異地寄養,還是違法
桃園市政府動保處前往調查,林可可家說住宿狗狗晚上會回民治五街28號睡覺
(特寵證登記地址),白天只是帶狗狗去林可可家的牧場玩,所以沒有違法喔。
本地址一樓為貨運行,所以名為「渡假村」的寵物寄宿實為「貨運行的樓上」?
該地址距離牧場約6-7分鐘車程,如何接送住宿狗狗到貨運行樓上?
有24小時監視器嗎?有開冷氣嗎?
2020/11/10 本項更新:
林熊熊家的渡假村 寵物寄宿 違反動物保護法
此次動保處針對「林熊熊家的渡假村」開出的行政裁罰有2項:
1. 寵物未在特定場所寄養,罰款10-300萬
2. 廣告未登打特寵字號,罰款1.5萬
(桃園市政府動物保護處 109年10月21日 府農動字第1090266726號 裁處書)
詳見本版 #1Vge0pIx
2. 林乖乖家的嬉水池,若是指公司登記名稱相同的林乖乖商行,
營業登記項目無泳池。(三個公司都沒有登記泳池,因為根本不能當泳池)
水池位在農地,按照法規只能登記為農地蓄水池,
農地蓄水池應為灌溉用,依規定不能當泳池使用。
用「嬉水池」的名稱可規避泳池衛生規範,及依法應配置救生員的規定。
就如「渡假村」實為「貨運行樓上」,「嬉水池」實為「蓄水池」。
3. 漏開發票、經常性短開發票、變相逃漏營業稅?
三家公司的「稅籍登記」項目如下:
(稅籍登記的主管機關為財政部,和經濟部「營業登記」不同)
林可可股份有限公司 561115 餐館、餐廳
563111 冰果店、冷(熱)飲店
485222 寵物飼品零售
969021 寵物照顧及訓練
林乖乖商行 485221 寵物用品零售
林熊熊家的渡假村 969021 寵物照顧及訓練
門票未開發票,購買門票後折抵用餐消費 → 林可可(股)餐費部分變相短開銷售額?
泳池票券未開發票 → 漏開發票?
銷售整本泳池票券 (10張/本) 未開發票 → 漏開發票?
自助美容 (游泳完幫狗狗洗澡) 未開發票 → 漏開發票?
美容未開發票 → 漏開發票?
寄宿未開發票 → 林熊熊家的渡假村?免用統一發票?
店內或網路銷售(寵物飼品/零食)未開發票 → 林可可(股) 漏開發票?
店內或網路銷售(寵物用品)未開發票 → 林乖乖商行?免用統一發票?
其中「乖」和「熊」,行號若符合小規模營業人的資格,
可申請免用統一發票 (但一樣應繳稅),
然只限於有合法登記的項目可免開 (不確定其有無申請免用統一發票),
沒有登記的部分根本不得經營這些業務。
且林乖乖商行為2020/7/1成立,在這之前寵物用品銷售為林可可(股)應開出發票。
申請登記三個不同公司,除了避稅,也有股東往來的好處,
最初設立的公司應有找投資者來投資,之後設立其他公司應該就不太需要找股東。
(感謝網友提供經營公司小撇步)
但查詢稅籍登記資料,發現三家公司都未登記美容、游泳這些項目,
故店家根本無法開出發票 (未登記就不得經營這些業務,開發票會留下證據)。
其他可能違法事項:
1. 餐廳是否符合食品安全衛生管理法? (人、狗,消費後都生病,時有所聞)
2. 販賣寵物零食是否有依法登記?
寵物食品或零食,不管是實體店面和網購,不論是否以營利為目的或營業額多寡,
均要依動物保護法規定申報寵物食品資料及標示。(登記和報繳稅是獨立的兩件事)
您可以做的事
1. 若您之前有在林可可家的牧場facebook粉絲頁按過讚,可以收回讚
https://www.facebook.com/LinokokRanch
店家還有其他幾個相關粉絲頁,也可以收回讚
林乖乖家的嬉水池
https://www.facebook.com/LinGoodGoodPlayPool/
林可可家的牧羊犬們
https://www.facebook.com/LINOKOK/
2. 您可以去林可可家的Google商家評論陳述事實
https://supple.live/jUHqvDKT3se7LXdQ8
若之前有給過評價,可依照您的意願,修改評價和星數
3. 關注事件後續,加入facebook群組
https://www.facebook.com/groups/3048314538620853
4. 想看林可可家的精彩爆料,加入LINE匿名爆卦聊天室
https://reurl.cc/n0y1mD
鰻魚頭烘烘哪裡來、紫米滿滿寵物餐、團購糾紛之消失的牽繩、
BMW廣告事件、羊羊真正生日之謎、便宜好用的封箱膠帶、壓制在地上爆打(X)
在這裡請小心不要使用真實姓名,也不要用認得出是誰的照片 (若您家的寵物
辨識度高也不要用),不要直接貼出能被林可可家追蹤出是誰的發票或對話紀錄
(有涉及個人隱私的爆料資料請私訊以下FB),以免遭林可可家或親友團肉搜、
打擾或威脅提告。
想直接看爆卦聊天室精華整理的人,推薦看以下的LINE匿名爆卦相簿
每天會貼出約兩週前的匿名爆卦團重點精華回顧
https://reurl.cc/WLgKQO (2021/2月 已解散)
也是匿名,可自由進入,純看圖用,不說話
詳見本版文章 #1Vid2v9u
5. instagram懶人包,按讚幫忙置頂打卡文,幫忙宣傳店家真相
https://www.instagram.com/linokok_ranch_boycott/
6. 幫忙檢舉違規事項
林可可家的牧場 違規事項 檢舉懶人包
直接點進去↓↓↓
https://forms.gle/S92AXp9Rv1vfAyQx8
詳見本版文章 #1VdQuciX
如果在公開場合看到林可可 (巧克力色邊境) 或林熊熊 (藍大理石色澳牧)
沒戴口罩或沒牽繩,可拍照向動保處檢舉,最好飼主及犬隻都拍到。
(感謝網友提供資訊:動保處算廣義認定,檢舉案容易成立,警察局就不一樣了)
若您有林可可家漏開發票的具體事證 (五年內的都可以),可直接向國稅局檢舉,
共同維護租稅公平。
發現有漏開發票的人,或有料想爆但不知是否安全,可私訊以下FB提供相關資料
https://www.facebook.com/Wulandari-sherly-110499097500859/ (2021年 已消失)
即便是真帳號,我們也會按個資法保護隱私。
7. 還是有很多消費者不知道這些事情。請讓更多愛狗人,有「知」的權益,
並讓更多被欺負過、吃虧過的人,願意說出真相。
台灣的動保界,真的成長得太緩慢了,如果不反省檢討,就無法推動改進。
感謝所有人,你們幫著魯迪,也是同時在幫著您自家的寶貝。
2020/11/1 新增:
林可可家的牧場 違規事項 檢舉懶人包
直接點進去↓↓↓
https://forms.gle/S92AXp9Rv1vfAyQx8
詳見本版文章 #1VdQuciX
--
2020/6/20,林可可家的牧場【親子寵物友善餐廳】的店狗 (邊境林可可及其他
數隻店狗) 攻擊客狗 (一歲柯基魯迪),造成魯迪左眼球脫出2/3,無法復位,
當天手術移除,並引發疑似癲癇的後遺症。
完全不知道這件事的網友,可上網看攻擊事件懶人包
https://cocoline.pixnet.net/blog/post/15255950
事件後續
事發四個多月,林可可家至今仍未有誠懇的道歉,facebook上的幾篇道歉文每次都
引發網友眾怒,林可可家及親友團推託責任並不時做出誤導的言論,甚至後來在FB
粉絲頁上把相關文章 (包括所有道歉文) 都刪了,也刪除網友不利店家的言論並
封鎖網友 (連按怒的都封鎖),企圖粉飾太平,當作沒發生過,毫無反省的誠心。
已判定違法:
1. 林可可家的牧埸早在105年經建管處查報列管為B0類違建。
分別於105年及109年各有一張裁處書,通知違建人改善,並副知區公所。
時序如下:
104/7/5 林可可家的牧場開幕
(桃園市政府建管處 105/11/14 桃建拆字第1050059590號)
106年 林乖乖家的嬉水池開幕 (106/8/9開始試營運)
(桃園市政府建管處 109/8/12 桃建拆字第1090057328號)
註:B0類違建定義可參考「桃園市政府 附表一 違建分類及拆除優先順序」
B類項目名稱為影響公共安全。供不特定對象使用,具高危險性及
出入人員眾多之場所,如面積在300平方公尺以上大型餐廳。
B0類為違建人未檢具「建築物防火避難設施與設備安全檢查報告書」及
「經建築師或相關技師簽證結構安全無虞」資料。
應分階段執行拆除,但既存違建緩拆,店家當作沒事繼續營業拚現金。
2. 林可可家的牧場位於農業用地,應作農業使用,營業商用是違反土地使用分區,
早在106/2/6就有開過違反使用分區裁處書 (資料來源:桃園市政信箱回覆)
109年經人檢舉,都發局再次開立裁處書 (為近三年內第一次),
罰鍰六萬元,要求立即停止非法使用,限期二個月內恢復原狀。
(桃園市政府都市發展局 109/9/4 府都行字第1090223808號)
註:依法裁處在案。若無改善,被繼續檢舉,得按次處罰。
2020/12/25 本項更新:
違反土地使用分區 (農地非農用) 未改善,
都發局開立裁處書 (第二次),日期為109/12/25,罰鍰九萬元。
詳見本版 #1V_Mncge
3. 林乖乖家的嬉水池的用水為私自鑿井抽取地下水,
違反水利法,罰鍰二萬元,並輔導合法化,限期改善。
(桃園市政府水務局 府水行字第1090202976號)
註:該店位於農地,地下水用途可申請為農業用水,但若做為游泳池用水營利
是違法,無論水質有沒有處理過,水源違法就是違法。
4. 幾隻店狗有多次攻擊其他狗的紀錄,林熊熊也曾有撲人導致腦震盪的訴訟紀錄。
林可可和林熊熊經動保處判定為具攻擊性之犬隻,出入公共場所需戴口罩及牽繩。
(桃園市政府動物保護處 109/9/1 桃動四字第1090005362號 林可可)
(桃園市政府動物保護處 109/8/27 桃動四字第1090005506號 林熊熊)
註:據傳可可媽至動保處抗議。
2021/1/27 本項更新:
經林可可家訴願後,動保處於2021/1/27撤銷澳牧林熊熊之攻擊犬判定
邊牧林可可之攻擊犬判定則因訴願駁回,維持原判
詳見本版 #1V_Mncge 推文部分之修文內容
5. 林可可股份有限公司違反勞基法第36條第1項
每7日中未有2日之休息作為例假及休息日
處分日期為108/8/20
(桃園市政府勞動局 府勞條字1080202714號)
以上違法的部分,其中
1.違建 2.違反土地使用分區 5.違反勞基法 的第一張裁處書,
分別於105、106、108年由桃園市政府開立,都是在109年6月店狗的攻擊事件之前,
並非攻擊事件後「被網友霸凌、一直檢舉」造成的。
檢舉部分有一些新進度,檢舉懶人包請參考本版 #1VdQuciX
巧妙規避相關法條:
先依照名稱來對應查到的公司資訊:
地點 統編 公司名稱
林可可家的牧場 42568250 林可可股份有限公司
林乖乖家的嬉水池 85391648 林乖乖商行 (營業登記項目裡沒有泳池)
林熊熊家的渡假村 82247213 林熊熊家的渡假村 (只有這裡有特寵登記)
1. 林可可家的牧場 登記(及實際)地址:桃園市龍潭區十一份路196號
林熊熊家的渡假村 登記地址: 桃園市龍潭區民治五街28號 (實為貨運行)
若狗狗實際住宿地點在林可可家的牧場 → 違法營業,該地址查無特寵登記
若要用林熊熊家的渡假村那張特寵登記 → 異地寄養,還是違法
桃園市政府動保處前往調查,林可可家說住宿狗狗晚上會回民治五街28號睡覺
(特寵證登記地址),白天只是帶狗狗去林可可家的牧場玩,所以沒有違法喔。
本地址一樓為貨運行,所以名為「渡假村」的寵物寄宿實為「貨運行的樓上」?
該地址距離牧場約6-7分鐘車程,如何接送住宿狗狗到貨運行樓上?
有24小時監視器嗎?有開冷氣嗎?
2020/11/10 本項更新:
林熊熊家的渡假村 寵物寄宿 違反動物保護法
此次動保處針對「林熊熊家的渡假村」開出的行政裁罰有2項:
1. 寵物未在特定場所寄養,罰款10-300萬
2. 廣告未登打特寵字號,罰款1.5萬
(桃園市政府動物保護處 109年10月21日 府農動字第1090266726號 裁處書)
詳見本版 #1Vge0pIx
2. 林乖乖家的嬉水池,若是指公司登記名稱相同的林乖乖商行,
營業登記項目無泳池。(三個公司都沒有登記泳池,因為根本不能當泳池)
水池位在農地,按照法規只能登記為農地蓄水池,
農地蓄水池應為灌溉用,依規定不能當泳池使用。
用「嬉水池」的名稱可規避泳池衛生規範,及依法應配置救生員的規定。
就如「渡假村」實為「貨運行樓上」,「嬉水池」實為「蓄水池」。
3. 漏開發票、經常性短開發票、變相逃漏營業稅?
三家公司的「稅籍登記」項目如下:
(稅籍登記的主管機關為財政部,和經濟部「營業登記」不同)
林可可股份有限公司 561115 餐館、餐廳
563111 冰果店、冷(熱)飲店
485222 寵物飼品零售
969021 寵物照顧及訓練
林乖乖商行 485221 寵物用品零售
林熊熊家的渡假村 969021 寵物照顧及訓練
門票未開發票,購買門票後折抵用餐消費 → 林可可(股)餐費部分變相短開銷售額?
泳池票券未開發票 → 漏開發票?
銷售整本泳池票券 (10張/本) 未開發票 → 漏開發票?
自助美容 (游泳完幫狗狗洗澡) 未開發票 → 漏開發票?
美容未開發票 → 漏開發票?
寄宿未開發票 → 林熊熊家的渡假村?免用統一發票?
店內或網路銷售(寵物飼品/零食)未開發票 → 林可可(股) 漏開發票?
店內或網路銷售(寵物用品)未開發票 → 林乖乖商行?免用統一發票?
其中「乖」和「熊」,行號若符合小規模營業人的資格,
可申請免用統一發票 (但一樣應繳稅),
然只限於有合法登記的項目可免開 (不確定其有無申請免用統一發票),
沒有登記的部分根本不得經營這些業務。
且林乖乖商行為2020/7/1成立,在這之前寵物用品銷售為林可可(股)應開出發票。
申請登記三個不同公司,除了避稅,也有股東往來的好處,
最初設立的公司應有找投資者來投資,之後設立其他公司應該就不太需要找股東。
(感謝網友提供經營公司小撇步)
但查詢稅籍登記資料,發現三家公司都未登記美容、游泳這些項目,
故店家根本無法開出發票 (未登記就不得經營這些業務,開發票會留下證據)。
其他可能違法事項:
1. 餐廳是否符合食品安全衛生管理法? (人、狗,消費後都生病,時有所聞)
2. 販賣寵物零食是否有依法登記?
寵物食品或零食,不管是實體店面和網購,不論是否以營利為目的或營業額多寡,
均要依動物保護法規定申報寵物食品資料及標示。(登記和報繳稅是獨立的兩件事)
您可以做的事
1. 若您之前有在林可可家的牧場facebook粉絲頁按過讚,可以收回讚
https://www.facebook.com/LinokokRanch
店家還有其他幾個相關粉絲頁,也可以收回讚
林乖乖家的嬉水池
https://www.facebook.com/LinGoodGoodPlayPool/
林可可家的牧羊犬們
https://www.facebook.com/LINOKOK/
2. 您可以去林可可家的Google商家評論陳述事實
https://supple.live/jUHqvDKT3se7LXdQ8
若之前有給過評價,可依照您的意願,修改評價和星數
3. 關注事件後續,加入facebook群組
https://www.facebook.com/groups/3048314538620853
4. 想看林可可家的精彩爆料,加入LINE匿名爆卦聊天室
https://reurl.cc/n0y1mD
鰻魚頭烘烘哪裡來、紫米滿滿寵物餐、團購糾紛之消失的牽繩、
BMW廣告事件、羊羊真正生日之謎、便宜好用的封箱膠帶、壓制在地上爆打(X)
在這裡請小心不要使用真實姓名,也不要用認得出是誰的照片 (若您家的寵物
辨識度高也不要用),不要直接貼出能被林可可家追蹤出是誰的發票或對話紀錄
(有涉及個人隱私的爆料資料請私訊以下FB),以免遭林可可家或親友團肉搜、
打擾或威脅提告。
想直接看爆卦聊天室精華整理的人,推薦看以下的LINE匿名爆卦相簿
每天會貼出約兩週前的匿名爆卦團重點精華回顧
https://reurl.cc/WLgKQO (2021/2月 已解散)
也是匿名,可自由進入,純看圖用,不說話
詳見本版文章 #1Vid2v9u
5. instagram懶人包,按讚幫忙置頂打卡文,幫忙宣傳店家真相
https://www.instagram.com/linokok_ranch_boycott/
6. 幫忙檢舉違規事項
林可可家的牧場 違規事項 檢舉懶人包
直接點進去↓↓↓
https://forms.gle/S92AXp9Rv1vfAyQx8
詳見本版文章 #1VdQuciX
如果在公開場合看到林可可 (巧克力色邊境) 或林熊熊 (藍大理石色澳牧)
沒戴口罩或沒牽繩,可拍照向動保處檢舉,最好飼主及犬隻都拍到。
(感謝網友提供資訊:動保處算廣義認定,檢舉案容易成立,警察局就不一樣了)
若您有林可可家漏開發票的具體事證 (五年內的都可以),可直接向國稅局檢舉,
共同維護租稅公平。
發現有漏開發票的人,或有料想爆但不知是否安全,可私訊以下FB提供相關資料
https://www.facebook.com/Wulandari-sherly-110499097500859/ (2021年 已消失)
即便是真帳號,我們也會按個資法保護隱私。
7. 還是有很多消費者不知道這些事情。請讓更多愛狗人,有「知」的權益,
並讓更多被欺負過、吃虧過的人,願意說出真相。
台灣的動保界,真的成長得太緩慢了,如果不反省檢討,就無法推動改進。
感謝所有人,你們幫著魯迪,也是同時在幫著您自家的寶貝。
2020/11/1 新增:
林可可家的牧場 違規事項 檢舉懶人包
直接點進去↓↓↓
https://forms.gle/S92AXp9Rv1vfAyQx8
詳見本版文章 #1VdQuciX
--
Tags:
狗
All Comments
By Ida
at 2020-11-01T07:19
at 2020-11-01T07:19
By Hedda
at 2020-11-01T16:59
at 2020-11-01T16:59
By John
at 2020-11-04T17:34
at 2020-11-04T17:34
By Daniel
at 2020-11-05T09:18
at 2020-11-05T09:18
By Faithe
at 2020-11-07T02:59
at 2020-11-07T02:59
By Enid
at 2020-11-09T23:38
at 2020-11-09T23:38
By Skylar DavisLinda
at 2020-11-11T22:31
at 2020-11-11T22:31
By Hedda
at 2020-11-15T05:43
at 2020-11-15T05:43
By Joe
at 2020-11-17T08:47
at 2020-11-17T08:47
By William
at 2020-11-19T15:52
at 2020-11-19T15:52
By Dora
at 2020-11-23T10:06
at 2020-11-23T10:06
By Jessica
at 2020-11-27T22:11
at 2020-11-27T22:11
By David
at 2020-11-30T16:00
at 2020-11-30T16:00
By Sandy
at 2020-12-01T11:29
at 2020-12-01T11:29
By Gilbert
at 2020-12-05T06:07
at 2020-12-05T06:07
By Noah
at 2020-12-07T18:04
at 2020-12-07T18:04
By Kyle
at 2020-12-11T22:51
at 2020-12-11T22:51
By Brianna
at 2020-12-15T23:11
at 2020-12-15T23:11
By Charlotte
at 2020-12-20T20:34
at 2020-12-20T20:34
By Heather
at 2020-12-21T22:05
at 2020-12-21T22:05
By James
at 2020-12-26T17:46
at 2020-12-26T17:46
By Anonymous
at 2020-12-31T04:18
at 2020-12-31T04:18
By Todd Johnson
at 2021-01-01T22:18
at 2021-01-01T22:18
By Joseph
at 2021-01-05T12:35
at 2021-01-05T12:35
By Puput
at 2021-01-08T20:15
at 2021-01-08T20:15
By Yuri
at 2021-01-09T03:55
at 2021-01-09T03:55
By Candice
at 2021-01-11T00:46
at 2021-01-11T00:46
By David
at 2021-01-15T06:12
at 2021-01-15T06:12
By Zanna
at 2021-01-17T04:49
at 2021-01-17T04:49
By Sierra Rose
at 2021-01-20T12:53
at 2021-01-20T12:53
By Hedwig
at 2021-01-21T04:21
at 2021-01-21T04:21
By Caroline
at 2021-01-21T14:09
at 2021-01-21T14:09
By Charlotte
at 2021-01-25T11:31
at 2021-01-25T11:31
By Leila
at 2021-01-27T18:20
at 2021-01-27T18:20
By Christine
at 2021-01-28T06:32
at 2021-01-28T06:32
By Rosalind
at 2021-02-01T21:28
at 2021-02-01T21:28
By Una
at 2021-02-04T07:08
at 2021-02-04T07:08
By Connor
at 2021-02-05T14:16
at 2021-02-05T14:16
By Oliver
at 2021-02-05T19:28
at 2021-02-05T19:28
By Edwina
at 2021-02-08T07:42
at 2021-02-08T07:42
By Isabella
at 2021-02-13T06:28
at 2021-02-13T06:28
By Carol
at 2021-02-16T09:57
at 2021-02-16T09:57
By Edith
at 2021-02-16T12:40
at 2021-02-16T12:40
By Donna
at 2021-02-17T09:17
at 2021-02-17T09:17
By Blanche
at 2021-02-18T20:13
at 2021-02-18T20:13
By Mary
at 2021-02-23T18:20
at 2021-02-23T18:20
By Olivia
at 2021-02-28T12:21
at 2021-02-28T12:21
By Isla
at 2021-03-02T04:53
at 2021-03-02T04:53
By Franklin
at 2021-03-02T11:12
at 2021-03-02T11:12
By Edwina
at 2021-03-04T14:13
at 2021-03-04T14:13
By Donna
at 2021-03-09T08:52
at 2021-03-09T08:52
By Quintina
at 2021-03-10T00:55
at 2021-03-10T00:55
By Edwina
at 2021-03-12T11:49
at 2021-03-12T11:49
By Xanthe
at 2021-03-13T06:08
at 2021-03-13T06:08
By Puput
at 2021-03-13T22:27
at 2021-03-13T22:27
By Robert
at 2021-03-15T13:42
at 2021-03-15T13:42
By Jessica
at 2021-03-15T19:59
at 2021-03-15T19:59
By Olive
at 2021-03-20T18:42
at 2021-03-20T18:42
By Rosalind
at 2021-03-23T06:38
at 2021-03-23T06:38
By Jacob
at 2021-03-25T22:13
at 2021-03-25T22:13
By Cara
at 2021-03-28T05:06
at 2021-03-28T05:06
By William
at 2021-03-30T09:37
at 2021-03-30T09:37
By Dora
at 2021-04-01T14:36
at 2021-04-01T14:36
By Hardy
at 2021-04-02T11:48
at 2021-04-02T11:48
By Susan
at 2021-04-02T21:33
at 2021-04-02T21:33
By Skylar DavisLinda
at 2021-04-05T19:32
at 2021-04-05T19:32
By Noah
at 2021-04-09T11:46
at 2021-04-09T11:46
By Annie
at 2021-04-12T23:34
at 2021-04-12T23:34
By Elvira
at 2021-04-15T03:38
at 2021-04-15T03:38
By Leila
at 2021-04-16T01:49
at 2021-04-16T01:49
By Olga
at 2021-04-20T21:52
at 2021-04-20T21:52
By Ina
at 2021-04-21T12:53
at 2021-04-21T12:53
By Odelette
at 2021-04-22T10:03
at 2021-04-22T10:03
By Ida
at 2021-04-24T11:25
at 2021-04-24T11:25
By Noah
at 2021-04-26T12:41
at 2021-04-26T12:41
By Skylar DavisLinda
at 2021-04-26T17:24
at 2021-04-26T17:24
By Vanessa
at 2021-05-01T08:20
at 2021-05-01T08:20
By Hedda
at 2021-05-05T23:36
at 2021-05-05T23:36
By Quintina
at 2021-05-07T09:44
at 2021-05-07T09:44
By Sarah
at 2021-05-10T05:50
at 2021-05-10T05:50
By Robert
at 2021-05-15T05:23
at 2021-05-15T05:23
By Rae
at 2021-05-18T16:10
at 2021-05-18T16:10
By Aaliyah
at 2021-05-19T12:19
at 2021-05-19T12:19
By Anthony
at 2021-05-22T17:54
at 2021-05-22T17:54
By Lauren
at 2021-05-27T16:28
at 2021-05-27T16:28
By Skylar DavisLinda
at 2021-05-31T06:08
at 2021-05-31T06:08
By Kyle
at 2021-05-31T12:01
at 2021-05-31T12:01
By Elvira
at 2021-06-05T09:26
at 2021-06-05T09:26
By Una
at 2021-06-07T13:55
at 2021-06-07T13:55
Related Posts
毛小孩住在垃圾堆 嘉縣飼主遭罰3千元
By Sandy
at 2020-10-27T19:16
at 2020-10-27T19:16
毛小孩被蛇咬怎麼辦?1小瓶血清2萬5、到
By Jacob
at 2020-10-27T19:15
at 2020-10-27T19:15
台南校園驚傳野狗追童 動保處:已捉到2
By Mason
at 2020-10-27T19:13
at 2020-10-27T19:13
台北 走失母柴柴在找主人
By Tristan Cohan
at 2020-10-27T09:34
at 2020-10-27T09:34
幫忙po,中和區整批米克斯幼犬
By Sarah
at 2020-10-27T02:48
at 2020-10-27T02:48