狗某住戶於樓梯間設置柵欄並養狗擾民 - 狗Ina · 2009-10-02Table of ContentsPostCommentsRelated Posts本人居住5樓公寓;隔壁鄰居於通往6樓公共平台樓梯間設置柵欄佔為私用並養狗擾民;嚴重侵犯他人權益;應如何解決令其拆除;是報請分區警察機關處理?會強制拆除?還是報請直轄市、縣(市)主管機關營建署令其拆除?或是我可以到法院提告令其拆除改善?哪些方式是能根本解決侵權擾民的問題狗All CommentsFrederica2009-10-02公寓大廈管理條例第16條第2項「住戶不得於私設通路、防火間隔、防火巷弄、開放空間、退縮空地、樓梯間、共同走廊、防空避難設備等處所堆置雜物、設置柵欄、門扇或營業使用,或違規設置廣告物或私設路障及停車位侵占巷道妨礙出入。」及同條例第5項「住戶違反前四項規定時,管理負責人或管理委員會應予制止或按規約處理,經制止而不遵從者,得報請直轄市、縣(市)主管機關處理。」與同條例第59條「區分所有權人會議召集人、臨時召集人、起造人、建築業者、區分所有權人、住戶、管理負責人、主任委員或管理委員有第四十七條、第四十八條或第四十九條各款所定情事之一時,他區分所有權人、利害關係人、管理負責人或管理委員會得列舉事實及提出證據,報直轄市、縣(市)主管機關處理。」所以應該依法向主管機關(縣市政府)陳情。但是版主若不耐於行政機關的處理效率,也可以訴請司法機關「排除侵害」。Related Posts小狗跟貓有什麼常見的病癢~貂~高手快快進!!!!!(20點)如何照顧流浪狗?有何養狗秘方?台南市可養寵物的套房懷孕養寵物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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所以應該依法向主管機關(縣市政府)陳情。但是版主若不耐於行政機關的處理效率,也可以訴請司法機關「排除侵害」。