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後續更新]
首先感謝幫高調的各位!
但先不要轉八卦版謝謝>///<
因為當事人目前不想要讓家人知道這件事..
而最近在臉書第四篇文下方有人又貼類似的奶媽消失事件,
後續發現該事件經手之奶媽,以及本事件的黃曉玉奶媽,
用的都是假名!!!
--
[原文]
嚴格來說我是代po,
這是朋友發生的事。但朋友沒有ptt帳號,
這件事自己也覺得有點過分,所以幫忙來問問公道。
--
簡單來說事情是這樣的,
我朋友在3/31帶回一隻才出生沒多久的小貓,
因為很久沒有奶小貓了,所以想要委託奶媽帶到離乳;
當時一位新竹的奶媽主動加好友說可以幫忙帶,交貓時交付了5000中途費用,
結果後來中途不但曾有意將貓換給其他認養人、
曾向其他中途急要了一隻長相相似的小貓,原因不明、
以及一直找理由推託延期,導致小貓到現在一直帶不回來...
請各位貓友幫幫忙!我朋友已經快崩潰了...這事情拖太久了...
詳細事件請各位聽我簡單說明:
事件系列原文:
6/7第一篇po文
https://goo.gl/snLaVq
6/9報警後po文
https://goo.gl/KGvMep
6/15經中途騷擾後po文
https://goo.gl/VEKiLS
6/19被中途失約後po文
https://goo.gl/jrkOyf
問題中途 黃曉玉 FB
https://goo.gl/yIMQZp
文章很長,樓很高,每篇樓下面的留言、回覆也蓋了很高,
不乏許多推測、中肯建議,對方後來一直在自己的私人板上用公開po文放話,
並阻擋我們的留言、po文了又刪文,但留言中都有網友熱心的截圖,
有時間的版友我們都希望你們可以通通看完,雖然很累,
但這就是我們這20多天所經歷的,
甚至遠遠不及,當事人已經快崩潰了,我們真的已經沒有辦法,
才會來請ptt強大的版友們幫助。
--
簡易事件發展:
人物:
委託人、新竹問題中途(中途)、委託愛媽、小麵媽(吳小姐)
3/31 委託人在斗六救回小貓,取名麵麵。當時小貓未開眼,臍帶還在。
4/1 中途接回麵麵。
(後來中途幾乎不怎麼傳小貓照片,委託人多次催促,也才只有一張)
經版友hsueh410h補充(謝謝!)
5/6 版友hsueh410h於奶貓救援隊po文求奶媽
5/7 中途私訊版友詢問小貓是否已找到奶媽
版友回覆小貓已找到奶媽
中途進而詢問小貓是否為公貓
5/14 吳小姐於中壢接回一窩虎斑小貓
5/15 中途私訊吳小姐,指定要其中一隻白底虎斑,表示很急願意親自去帶,
只要那一隻
(帶回後,原飼主追蹤,中途稱這隻白底虎斑同樣取名為麵麵,理由是長得很像)
(爾後小麵媽依舊要不到任何關於這隻小貓的資訊)
5/24 委託人向中途詢問6月中方不方便帶回麵麵,
中途回覆:小貓還沒離乳,不確定帶回時間。
5/28 中途聯絡委託人,稱有另一人喜歡麵麵,
詢問委託人願不願意帶回另一隻不好送的貓,把麵麵讓另一人帶回?
委託人不同意。中途道歉。
5/28 同日稍晚,委託人聯絡中途約6/5下午接回麵麵。
中途回覆:小貓未離乳,他會強制離乳並答應6/5接回。
6/2 中途:家人變故,治喪為由,要求延後10日交還麵麵。
委託人不同意,希望提前馬上接回;
並詢問中途手上奶貓數量龐大,如何離家10多天?
6/3 中途回覆:包括麵麵在內,所有奶貓已託給另一位奶媽照顧。
委託人無法接受,表示願意自行北上帶回貓,向中途詢問委託的奶媽資料。
中途回覆:不要去打擾奶媽。
委託人告訴中途,若再不給相關訊息及小貓現況照片,將公佈中途。
6/4 中途傳文字訊息:小貓很好,請等待後事處理完畢約10天。
6/4 稍晚,中途改口:小貓強制離乳,有拉肚子情形,其餘一切還好。
(中途一直不願意給資料,委託人回覆:12號一定帶回麵麵,
期間有任何異狀一樣公布中途。)
6/4 稍晚,中途:如果不相信我家人過世,我可以拍大體給你看。
我多幫你照顧這麼多天我也沒多收你錢。
委託人告訴中途若是貓咪有狀況,請中途如實告知。
中途回覆:你想太多了。
(委託人被中途刪FB好友)
6/7 早上委託人call中途。
中途:等。由於後事繁忙,12號延期為18號。
(委託人要求看貓咪照片,被中途直接掛電話。
之後中途便以喪事忙碌為由無任何回應。)
6/7 晚間委託人於社團po文公開與中途之間的line對話截圖詢問。
同日稍晚於留言處決定近日蒐集資料報警。
6/9 委託人報警,警局不受理。並於第二篇文更新。
6/9 早上,中途主動line、call委託人:若委託人答應對外保密,就願意給小貓狀況。
委託人不願回應。
中途又回覆:是為了顧及被委託之愛媽。
6/9 中午,中途:我有空了。聲稱委託之愛媽因曾被誤解受傷害,
排斥相關事務,所以無法公開他。
並表示愛媽不會上網不會拍照傳照片,今天剛好愛媽兒子回來,可以拍照了。
並傳了一張模糊的側面照。
委託人表示照片不清楚,想要清楚正面照。
中途沒有再回應,並表示他要自己跟警察說。
6/10 中途:由於你們報警,所以貓要事件結束才能還,
且從今天開始要多算錢,100/天。
6/11 中途於FB私人版面及奶貓救援社團多篇po文疑似懷疑自己FB及line被盜,
聲稱有人用他的帳號背著他接貓。
6/11 委託人於熱心網友處得知小麵媽與中途一事。
6/12 委託人報案成功,斗六分局願意接案,並表示已約中途19號晚間6點筆錄。
委託人於po文中更新。
6/12 中途於FB私人版面po文聲稱他並沒有不還貓,是大家在逼他。
並放話19號下午5點會在警局前還貓,
中途並說,到時要不要接是委託人的事,不接就把貓丟著。
6/18 早上,中途line表示,要委託人到當初委託貓的超商接貓,
時間是下午2~5點。聲稱委託人帶的公證人會影響他人身安全,
而若是委託人真的愛麵麵,這點等待時間應該值得。
委託人回覆:為了保障雙方權益,建議仍然在警局前交貓,
時間約在原本承諾的19號下午5點。
中途回覆:如你所願。
委託人並要求中途屆時提供麵麵完整成長照片,
中途回覆:你是不是打算打死不認貓,不要貓是你們在說,不是我不還貓。
(依舊沒有給出任何照片)
6/19 6:11 中途line:下午五點改到玉山銀行斗六分行前。
委託人回覆:不同意。依舊在警局前。
(中途堅持就是不能在警局前交貓。
甚至表示委託人堅持在警局交貓是要陷害他,
要委託人不要想要設計他,否則談不攏的話就以後再說。)
15:29 中途訊:委託人約在警局前是要害他被逮捕,真是壞透了。
15:44 中途line來電,委託人沒有接到。
委託人訊息回覆,希望中途依約交貓。
15:58 中途來訊:自稱中途丈夫,說中途目前在急診,
並控訴委託人沒有同理心。
16:30 中途來訊:另約時間吧。稱中途目前在急診,
哪間醫院不願說,要委託人不要再刺激他,
說他們又不是虐殺貓咪。
17:00 中途未出現。
18:00 中途亦未出現於與警方約好的筆錄時間
20:00 委託人離開。
6/20 5:00 凌晨,中途於私人FB版面發文再次指控委託人約在派出所前,
是要讓中途被當場收押,他不會上當。
5:00 稍後,中途更新同篇文章,同時指控要投訴斗六派出所承辦員警。
同時表示會將麵麵照片通通公布在板上。
6/20 中午,中途po了多張貓咪照片。
(隨後便被眾網友認出幾乎每張照片都有修圖痕跡,
疑似麵麵的小貓鼻梁、臉頰都有白色筆刷痕跡,
額頭M字處也有疑似補畫的黑線;
未修圖的那張顯示原小貓似乎鼻樑也有斑紋,不是麵麵。)
6/20 中途po照片後稍晚,小麵媽吳小姐出面指認,
確認被修圖的小貓是他的那隻小麵麵
6/20 晚間,中途刪除所有小貓照片。
另po一則聲稱願請宜蘭某協會曾*村先生做第三方公證人,
請委託人到宜蘭交貓。
6/21 中途po文並line私訊委託人改口,
要約在台中交貓,聲稱要求委託人找公正律師為第三方,
律師費由雙方各付一半;
並且要委託人約在台中、不可帶男友、小麵媽、第三方公正人到場,
否則他不交貓。
6/22 中途多次line電話給委託人,試圖要與委託人對談,
並再次聲稱要委託人找公正律師。
委託人現已不願回應。
-----
請問這位新竹中途 黃曉玉 小姐,到底有什麼問題?
從要求還貓到現在已經快一個月了,
做盡各種會被懷疑的事,就是不交代小貓麵麵到底發生什麼事,
也不還貓?
有什麼方法能夠讓他誠實、還貓嗎?
這位黃曉玉有貓友知道他嗎?
當初是他親自到斗六帶貓的,所以朋友並沒有黃曉玉中途貓咪的地址,
根本沒有辦法自己去堵人要貓;
跟他要他也從頭到尾不給出任何的資訊。
真的不能拿他怎麼樣嗎?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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首先感謝幫高調的各位!
但先不要轉八卦版謝謝>///<
因為當事人目前不想要讓家人知道這件事..
而最近在臉書第四篇文下方有人又貼類似的奶媽消失事件,
後續發現該事件經手之奶媽,以及本事件的黃曉玉奶媽,
用的都是假名!!!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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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原文]
嚴格來說我是代po,
這是朋友發生的事。但朋友沒有ptt帳號,
這件事自己也覺得有點過分,所以幫忙來問問公道。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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簡單來說事情是這樣的,
我朋友在3/31帶回一隻才出生沒多久的小貓,
因為很久沒有奶小貓了,所以想要委託奶媽帶到離乳;
當時一位新竹的奶媽主動加好友說可以幫忙帶,交貓時交付了5000中途費用,
結果後來中途不但曾有意將貓換給其他認養人、
曾向其他中途急要了一隻長相相似的小貓,原因不明、
以及一直找理由推託延期,導致小貓到現在一直帶不回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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事件系列原文:
6/7第一篇po文
https://goo.gl/snLaVq
6/9報警後po文
https://goo.gl/KGvMep
6/15經中途騷擾後po文
https://goo.gl/VEKiLS
6/19被中途失約後po文
https://goo.gl/jrkOyf
問題中途 黃曉玉 FB
https://goo.gl/yIMQZp
文章很長,樓很高,每篇樓下面的留言、回覆也蓋了很高,
不乏許多推測、中肯建議,對方後來一直在自己的私人板上用公開po文放話,
並阻擋我們的留言、po文了又刪文,但留言中都有網友熱心的截圖,
有時間的版友我們都希望你們可以通通看完,雖然很累,
但這就是我們這20多天所經歷的,
甚至遠遠不及,當事人已經快崩潰了,我們真的已經沒有辦法,
才會來請ptt強大的版友們幫助。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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簡易事件發展:
人物:
委託人、新竹問題中途(中途)、委託愛媽、小麵媽(吳小姐)
3/31 委託人在斗六救回小貓,取名麵麵。當時小貓未開眼,臍帶還在。
4/1 中途接回麵麵。
(後來中途幾乎不怎麼傳小貓照片,委託人多次催促,也才只有一張)
經版友hsueh410h補充(謝謝!)
5/6 版友hsueh410h於奶貓救援隊po文求奶媽
5/7 中途私訊版友詢問小貓是否已找到奶媽
版友回覆小貓已找到奶媽
中途進而詢問小貓是否為公貓
5/14 吳小姐於中壢接回一窩虎斑小貓
5/15 中途私訊吳小姐,指定要其中一隻白底虎斑,表示很急願意親自去帶,
只要那一隻
(帶回後,原飼主追蹤,中途稱這隻白底虎斑同樣取名為麵麵,理由是長得很像)
(爾後小麵媽依舊要不到任何關於這隻小貓的資訊)
5/24 委託人向中途詢問6月中方不方便帶回麵麵,
中途回覆:小貓還沒離乳,不確定帶回時間。
5/28 中途聯絡委託人,稱有另一人喜歡麵麵,
詢問委託人願不願意帶回另一隻不好送的貓,把麵麵讓另一人帶回?
委託人不同意。中途道歉。
5/28 同日稍晚,委託人聯絡中途約6/5下午接回麵麵。
中途回覆:小貓未離乳,他會強制離乳並答應6/5接回。
6/2 中途:家人變故,治喪為由,要求延後10日交還麵麵。
委託人不同意,希望提前馬上接回;
並詢問中途手上奶貓數量龐大,如何離家10多天?
6/3 中途回覆:包括麵麵在內,所有奶貓已託給另一位奶媽照顧。
委託人無法接受,表示願意自行北上帶回貓,向中途詢問委託的奶媽資料。
中途回覆:不要去打擾奶媽。
委託人告訴中途,若再不給相關訊息及小貓現況照片,將公佈中途。
6/4 中途傳文字訊息:小貓很好,請等待後事處理完畢約10天。
6/4 稍晚,中途改口:小貓強制離乳,有拉肚子情形,其餘一切還好。
(中途一直不願意給資料,委託人回覆:12號一定帶回麵麵,
期間有任何異狀一樣公布中途。)
6/4 稍晚,中途:如果不相信我家人過世,我可以拍大體給你看。
我多幫你照顧這麼多天我也沒多收你錢。
委託人告訴中途若是貓咪有狀況,請中途如實告知。
中途回覆:你想太多了。
(委託人被中途刪FB好友)
6/7 早上委託人call中途。
中途:等。由於後事繁忙,12號延期為18號。
(委託人要求看貓咪照片,被中途直接掛電話。
之後中途便以喪事忙碌為由無任何回應。)
6/7 晚間委託人於社團po文公開與中途之間的line對話截圖詢問。
同日稍晚於留言處決定近日蒐集資料報警。
6/9 委託人報警,警局不受理。並於第二篇文更新。
6/9 早上,中途主動line、call委託人:若委託人答應對外保密,就願意給小貓狀況。
委託人不願回應。
中途又回覆:是為了顧及被委託之愛媽。
6/9 中午,中途:我有空了。聲稱委託之愛媽因曾被誤解受傷害,
排斥相關事務,所以無法公開他。
並表示愛媽不會上網不會拍照傳照片,今天剛好愛媽兒子回來,可以拍照了。
並傳了一張模糊的側面照。
委託人表示照片不清楚,想要清楚正面照。
中途沒有再回應,並表示他要自己跟警察說。
6/10 中途:由於你們報警,所以貓要事件結束才能還,
且從今天開始要多算錢,100/天。
6/11 中途於FB私人版面及奶貓救援社團多篇po文疑似懷疑自己FB及line被盜,
聲稱有人用他的帳號背著他接貓。
6/11 委託人於熱心網友處得知小麵媽與中途一事。
6/12 委託人報案成功,斗六分局願意接案,並表示已約中途19號晚間6點筆錄。
委託人於po文中更新。
6/12 中途於FB私人版面po文聲稱他並沒有不還貓,是大家在逼他。
並放話19號下午5點會在警局前還貓,
中途並說,到時要不要接是委託人的事,不接就把貓丟著。
6/18 早上,中途line表示,要委託人到當初委託貓的超商接貓,
時間是下午2~5點。聲稱委託人帶的公證人會影響他人身安全,
而若是委託人真的愛麵麵,這點等待時間應該值得。
委託人回覆:為了保障雙方權益,建議仍然在警局前交貓,
時間約在原本承諾的19號下午5點。
中途回覆:如你所願。
委託人並要求中途屆時提供麵麵完整成長照片,
中途回覆:你是不是打算打死不認貓,不要貓是你們在說,不是我不還貓。
(依舊沒有給出任何照片)
6/19 6:11 中途line:下午五點改到玉山銀行斗六分行前。
委託人回覆:不同意。依舊在警局前。
(中途堅持就是不能在警局前交貓。
甚至表示委託人堅持在警局交貓是要陷害他,
要委託人不要想要設計他,否則談不攏的話就以後再說。)
15:29 中途訊:委託人約在警局前是要害他被逮捕,真是壞透了。
15:44 中途line來電,委託人沒有接到。
委託人訊息回覆,希望中途依約交貓。
15:58 中途來訊:自稱中途丈夫,說中途目前在急診,
並控訴委託人沒有同理心。
16:30 中途來訊:另約時間吧。稱中途目前在急診,
哪間醫院不願說,要委託人不要再刺激他,
說他們又不是虐殺貓咪。
17:00 中途未出現。
18:00 中途亦未出現於與警方約好的筆錄時間
20:00 委託人離開。
6/20 5:00 凌晨,中途於私人FB版面發文再次指控委託人約在派出所前,
是要讓中途被當場收押,他不會上當。
5:00 稍後,中途更新同篇文章,同時指控要投訴斗六派出所承辦員警。
同時表示會將麵麵照片通通公布在板上。
6/20 中午,中途po了多張貓咪照片。
(隨後便被眾網友認出幾乎每張照片都有修圖痕跡,
疑似麵麵的小貓鼻梁、臉頰都有白色筆刷痕跡,
額頭M字處也有疑似補畫的黑線;
未修圖的那張顯示原小貓似乎鼻樑也有斑紋,不是麵麵。)
6/20 中途po照片後稍晚,小麵媽吳小姐出面指認,
確認被修圖的小貓是他的那隻小麵麵
6/20 晚間,中途刪除所有小貓照片。
另po一則聲稱願請宜蘭某協會曾*村先生做第三方公證人,
請委託人到宜蘭交貓。
6/21 中途po文並line私訊委託人改口,
要約在台中交貓,聲稱要求委託人找公正律師為第三方,
律師費由雙方各付一半;
並且要委託人約在台中、不可帶男友、小麵媽、第三方公正人到場,
否則他不交貓。
6/22 中途多次line電話給委託人,試圖要與委託人對談,
並再次聲稱要委託人找公正律師。
委託人現已不願回應。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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請問這位新竹中途 黃曉玉 小姐,到底有什麼問題?
從要求還貓到現在已經快一個月了,
做盡各種會被懷疑的事,就是不交代小貓麵麵到底發生什麼事,
也不還貓?
有什麼方法能夠讓他誠實、還貓嗎?
這位黃曉玉有貓友知道他嗎?
當初是他親自到斗六帶貓的,所以朋友並沒有黃曉玉中途貓咪的地址,
根本沒有辦法自己去堵人要貓;
跟他要他也從頭到尾不給出任何的資訊。
真的不能拿他怎麼樣嗎?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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