濫捕柴棺龜.食蛇龜供大陸饕客食用 3人觸法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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濫捕柴棺龜、食蛇龜 3人觸法


http://udn.com/NEWS/SOCIETY/SOC4/6455031.shtml



【聯合報╱記者邵心杰/台南報導】

2011.07.13 05:11 am


圖/台南地檢署提供


台南地檢署發現有人在南市玉井及嘉義縣中埔山區,濫捕台灣原生種保育類野生動物食蛇

龜及柴棺龜,並夾帶走私到大陸販售牟利,昨天指揮海巡、保育警察、台南市警察局兵分

8路同步搜索,查獲羅慶隆父子等3人,查扣柴棺龜31隻及食蛇龜4隻,訊後分別以2至5萬

元交保候傳。



據調查,食蛇龜是台灣唯一的陸棲性淡水龜,主要棲息在低海拔原始林或次生林底層及其

邊緣環境,屬二級保育類動物;柴棺龜則常見在台灣北、中及東部靠近山區的水塘、溝渠

,屬二級保育類動物。



今年初,台南地檢署檢察官林仲斌發現有人濫捕食蛇龜及柴棺龜,經長期蒐證,昨上午指

揮海巡署台南第二機動查緝隊、森林暨自然保育警察隊、市警察局歸仁、學甲分局等單位

50人,兵分8路同步搜索,查獲羅慶隆、羅子翔父子及王永順等3人,查扣柴棺龜活體31隻

及食蛇龜活體4隻。



檢方指出,在歸仁區南丁路羅姓父子經營的養龜場,查扣柴棺龜活體27隻,另在王永順學

甲區三慶里住家查扣柴棺龜活體4隻,在白河區昇平街未到案的吳嫌家中查扣食蛇龜4隻。

羅慶隆父子供稱,他們以每台斤約1700元價格向濫捕者購入柴棺龜,再以一倍價格賣給走

私客;對方夾帶走私到大陸供人食用牟利。



檢方指出,羅姓父子等3嫌涉及違反野生動物保育法第40、41條,檢方訊後,羅慶隆被飭

回、羅子翔2萬元交保、王永順以5萬元交保。


【2011/07/13 聯合報】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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All Comments

Dorothy avatarDorothy2011-07-14
X的 把他們的龜__剁下來送到大陸食用
Thomas avatarThomas2011-07-15
把他們的龜__剁下來送到大陸食用 (欺負長哎滴)
Elma avatarElma2011-07-20
X的把他們的龜__剁下來送到大陸食用
Odelette avatarOdelette2011-07-23
其實很多人養一些保育類非合法物種來源也是野生
Tom avatarTom2011-07-25
相信板上也是很多 也好不到哪去 跟這新聞沒差多少
Rebecca avatarRebecca2011-07-29
樓上應該把重心放在有色字眼
Ethan avatarEthan2011-07-30
濫捕 走私 供人食用 牟利 到底哪邊一樣?
Rachel avatarRachel2011-08-02
把野生動物抓來囚禁在水族箱裡有比較高尚?
Xanthe avatarXanthe2011-08-06
被養死的還不說,好好野生的甚至保育類的,幹麻抓來剝奪牠的
Carolina Franco avatarCarolina Franco2011-08-09
自由,都說保育類不要養,那還要養,這又是多健康的心態行為
Vanessa avatarVanessa2011-08-10
戰這個是不會贏你的....但健康的飼養家多會選擇CB
Genevieve avatarGenevieve2011-08-15
因為養CB較容易又能排除野生問題 這也是一般人的選擇
Christine avatarChristine2011-08-15
你如果偏要戰那些養珍禽異獸是為了滿足佔有慾的人
Kelly avatarKelly2011-08-18
我是一點問題也沒有 他們就是該罵!
Frederica avatarFrederica2011-08-21
我的都cb~