寵物屬於飼主的動產,飼主對寵物 "在法律上" 享有所有權
但對不屬於自己所有的寵物則無法 "在法律上" 主張對該寵物的所有權
對於所有權的證明,最有力的當然就是晶片,寵物若有植入晶片,則飼主當初填寫的
登記資料就足以證明對該寵物的所有權!這就是為什麼一直推廣要帶去植晶片...
老話一句不怕一萬只怕萬一,哪天家裡寵物像原文中門沒關好偷溜不見
只要有晶片在,拾獲人不歸還時就可提出侵佔,他不想還也得還
所以如果飼主未替寵物植入晶片,在法律上主張所有權這塊就比較站不住腳了
告侵佔提不出證據大概也只會被判敗訴(要不回寵物)
但也不是完全沒希望要回,原飼主可以提出其他人證物證來證明寵物原本是屬於他的
例如,購買寵物的收據(如果是購買而來的話)、寵物還在家時的各種生活照、
看醫生時的醫療資料、附近認識你家寵物的鄰居、當初po的協尋文等等
前提是你確定那是你家的寵物...所以還是好好跟拾獲人溝通親眼確認是你朋友家的狗
還是再展現誠意好好的談...(這句實在是怎麼講怎麼怪 明明是自己的狗卻還要夠誠意
才能帶回 囧...)
這個拾獲人依敘述看起來並沒有要惡意侵佔的意思 只是想要確認你朋友"真的"是飼主
不要動不動就說要告 這樣只會讓他更質疑你既然是飼主為何提不出證據還說要告我
你採法律途徑並沒有勝算比較大 因為你沒有晶片資料...只能以其他方式提出證據
法官採不採信 怎麼判 就不一定了...
所以確認是你朋友家的狗後,帶回家之後還是趕快帶他去植晶片吧~
-------------------以上有任何說錯歡迎懂法律的板友指正-------------------
※ 引述《blue1647 (nomads1647)》之銘言:
: ※ [本文轉錄自 ask 看板 #1Im5n86E ]
: 作者: blue1647 (nomads1647) 看板: ask
: 標題: [請問] 狗狗走失 疑似被撿走後續的問題
: 時間: Mon Dec 30 01:30:45 2013
: 請問 朋友家的狗狗 在11月21號時 因為家門沒關好偷溜出門
: 我們找遍了新店 雙和 板橋的收容所 也留下資料 幫他們幫忙注意
: 可是找了好久都沒有消息 因為當初就沒有打晶片 所以很難找到他
: 可是在這兩天 我們在奇集集上面 有發現疑似是〝它〞
: 它也是在南勢角山區被撿到
: 因為神態很像 可是有些資料不太像 例如說結紮...
: 我們有打電話過去詢問 對方是個女生 把我們的請求跟他說以後 他就叭拉叭拉
: 開始罵 說我們不負責任 亂棄養 什麼什麼的 後來我們要求說可以過去跟她確認一下嗎
: 他說他現在沒空(12/27) 要我們明天(12/28)再打 後來再打過去她也是叭拉叭拉的
: 一直罵 又說他花了一萬多塊再幫狗狗看病 要我們負責 我們想 OK
: 反正只要確定是我們的狗 他只要有收據 多少就是多少 只要可以讓我們帶回來
: 又要我們提出證明說 狗是我們的 可是他又不願意讓我們親自去確認狗狗
: 請問一下 我們到底要怎麼辦? 我們已經找了很久了 又不是沒再找 也不是不願意
: 去負擔他所說的醫藥費 可是他不讓我們去確認 我們怎麼付
: 還有就是說 我們沒辦法確定的就是說 因為她好像把狗狗帶去結紮了 這個問題我們該
: 怎麼辦?
: 當初我們po文要找狗狗的是這篇...
: http://ppt.cc/O854
: 麻煩一下 有人知道我們到底該怎麼辦嗎?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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