社區大樓管委會立下的不友善寵物規約 - 狗

Kumar avatar
By Kumar
at 2015-04-02T11:39

Table of Contents

剛好在呂秋遠律師fb上看到這則分享,

主要是一位女苦主(飼主)被管委會要求「寵物不落地」(只能用抱著進出),

而且未來等這隻寵物死了就不得養寵物,管委會還修改條約,但女飼主已經繳了頭期款、

實在不想被這樣逼走,因此找呂律師求助。


最後律師是以各點擊破的方式,請飼主主動申報出擊,讓管委會撤回規定。

狗狗可以外出了,飼主也不用搬家了~


全文可以搜尋呂秋遠律師,因為無法嵌入貼文,所以用複製局部的方式給大家參考。

---------------
「要不是這個家已經付了頭期款,我一定會搬家。」她忿忿不平的說,
「他們竟然就這麼修改規約,強迫我要接受。我的孩子已經有一個星期
不能出門了,每天都在家裡哀求我帶他出去。」

「這是住戶大會的決定?」我問。

「是的。請問他們可以阻止住戶養寵物嗎?」她很疑惑,「為什麼住戶
大會的規約,竟然可以管到我的私人生活?」

「根據公寓大廈管理條例第第十六條第四項的規定,『住戶飼養動物,不
得妨礙公共衛生、公共安寧及公共安全。但法令或規約另有禁止飼養之規
定時,從其規定。』所以住戶大會確實可以透過修改規約,禁止住戶養寵
物。」我說。

「但是我家的狗,又沒有違反衛生、安寧與安全。我帶他出門的時候,一定
會清掃他的排泄物,他個子雖然很大,但是個性很溫和,也不會亂叫。」她
很不服氣。

「那是第四項的前段,如果放任自己的寵物妨害公共衛生、安寧或安全,主管
機關可以根據同法第四十七條第二項的規定,處以行為人三千元以上、一萬
五千元以下罰鍰。但是,就算寵物不吵不鬧,住戶大會也仍然可以透過修改規
約,禁止住戶養寵物。」我無奈的說。

「對!」她很生氣,「主委就是跟我說,如果我堅持要養新的寵物,以後他會
通知縣市政府主管機關,處罰我至少三千元的罰鍰,管委會還可以每天處罰我
五百元。」

「沒這回事。」我冷笑,「根據法務部在102年公布的法律字第10203510030號
行政令函解釋,縣市主管機關只能處罰衝物違反公共衛生、安寧或安全的時候
,處以行為人罰鍰。但是如果是後段的飼養動物,主管機關並沒有權力處罰行為人。」

「你的意思是,就算我違反住戶規約,堅持養寵物,縣市政府也不能處罰我?
」她開始有點開心。

我點點頭,「他們只能透過向法院提起訴訟,取得判決以後才能禁止你養寵物。」

「那罰款怎麼辦?管委會可以直接處罰我嗎?」她問。

「這就跟『寵物不落地』的規定一樣,不管是不能養寵物或是寵物不落地的罰款
,都只是規約,就像是一群學生訂了自治契約,如果以後參加讀書會遲到要罰
錢,但是同學如果不繳,也只能提告請法院判決,不能因為你不繳交,直接不
讓你使用公共設施,或是直接要求住戶一定要繳。管委會還是要到法院對住戶
提告,才可以確認罰款是不是合法。」

「所以你的意思是,我不必理會管委會的規約修正嗎?」她很興奮。

「當然要理會,因為這還是經過眾人表決後同意的契約,將來法院判決,還是會
根據規約是不是合理來判斷。不管是能不能養狗,或是該不該罰款,最終還是由
法院做決定,總之不是住戶大會的決議說了算。」

她點點頭。

「但是原則上,規約如果禁止養狗,住戶還是要遵守就是了,只是可以請法院依
法做最後的判斷,而且規約修正如果合法,將來敗訴的機會還是很高。」我一邊
說,一邊翻閱會議紀錄。

她看起來有點無奈。

「等等。我發現一件有趣的事情。」我突然靈機一動,「根據公寓大廈管理條例
第三十一條的規定,『區分所有權人會議之決議,除規約另有規定外,應有區分
所有權人三分之二以上及其區分所有權比例合計三分之二以上出席,以出席人數
四分之三以上及其區分所有權比例占出席人數區分所有權四分之三以上之同意行
之。』也就是說,所有權人跟持分必須有三分之二以上出席,出席的人裡要有四
分之三以上同意,才可以有決議。你們的規約並沒有規定出席與表決人數的門檻
,所以,你們只有十六個人出席,十五個人同意,出席人數雖然過半,同意人數
雖然過四分之三,但是出席過半還是沒達到法定門檻中的三分之二,所以這個決
議無效。」

「所以他們的決議無效?」她很驚喜。

「是的,請你利用這個優勢,直接向主管機關告發,請他們不准規約的修正備查。
這樣一來,你根本不用理會罰款。」我說。

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下次再看到她,已經是一個月後,她帶著她的家人來跟我道謝。

「管委會收到市政府的通知,請他們補充說明表決的情況,管委會自知理虧,已
經撤回修正。」她開心的說,「我的孩子不用被禁足了!」

「不過,公寓還是不適合養大狗,對他真的很殘忍。」我說,「要經常帶他出去
運動消磨精力啊!」

她點點頭。

如果毛孩很有教養,我們卻要禁止他們出門,這樣的規定,究竟滿足了誰?


-----------------------------------------------
以上文章來源:呂秋遠律師fb (因為無法嵌入連結,所以借用分享局部內文在此)


提供給有類似困擾的網友作參考喔!!

不然每次看到板上苦主文都替飼主們感到生氣><

--
θ θ θ θ
███ ▂﹒
______ ____ ╒═════════════════╕
★ ζ███ ███ζEvery day
is a good day with you!


--
Tags:

All Comments

Steve avatar
By Steve
at 2015-04-03T15:58
有管委會定禁止養狗 結果有人養蛇了..XD
Hedwig avatar
By Hedwig
at 2015-04-05T00:28
Bethany avatar
By Bethany
at 2015-04-08T07:38
那也不錯,溜蛇
Charlie avatar
By Charlie
at 2015-04-10T00:54
推!長知識
Tracy avatar
By Tracy
at 2015-04-14T16:25
其實這是常識 只是沒有人特別去看而已..=.=
我是說出席率和有效會議的問題
Anonymous avatar
By Anonymous
at 2015-04-17T20:43
後來規約又訂禁止養蛇...結果有人養鱷魚...
最後規約改成禁止養寵物 結果沒辦法管 貓狗越來越多
John avatar
By John
at 2015-04-22T00:57
養寵物本身沒問題 重點是乾淨衛生不影響到其他住戶就好
Valerie avatar
By Valerie
at 2015-04-26T17:14
乾淨衛生還不夠 太吵也不行的吧。
Isabella avatar
By Isabella
at 2015-04-29T11:15
原文有說苦主家的狗並沒有這些問題,所以才困擾。
Damian avatar
By Damian
at 2015-05-03T00:10
法律不是不溯及既往嗎? 在規約前就養的人應毋需理會,
不是嗎?
Hedwig avatar
By Hedwig
at 2015-05-03T09:05
這其實也可以突破 就是真的有2/3的人出席投票

急~彰化縣員林鎮租屋

Mia avatar
By Mia
at 2015-04-02T00:00
我想要找獨棟透天
可以養狗的
有四個房間
租金盡量在10000以內
謝謝!!!

玩食碗/水碗

Ingrid avatar
By Ingrid
at 2015-04-01T23:23
我們家的狗狗算是中/大型犬,目前是4個月大的幼犬 他現在都會玩食碗和水碗,然後對著碗叫 平常吃飼料和喝水都很正常,就是吃完和喝完水就會開始用手去弄碗 食碗吃完我們會收走,這比較沒問題 但是水碗每次都會被他打翻,弄得滿地都是水 有人在家就算了,但是平常白天通常沒人在家 他打翻水之後就會一整天沒水喝 ...

四個月大小帥哥找家

Gilbert avatar
By Gilbert
at 2015-04-01T21:56
11月中撿到的狗媽媽生了小狗,還有一隻找不到家,請大家幫幫忙! 品種:米克斯 性別:男生 年齡:4個月 體重:7公斤 個性:很乖很撒嬌、聰明、學得很快、親人也親狗狗 健康狀況:已經打過兩次疫苗,驅過兩次蟲囉! 地點 :台北,各縣市的朋友想認養都可以喔! 描述:其他的兄弟都找到新家了,連狗媽媽也 ...

定期點寵愛卻有跳蚤

Kristin avatar
By Kristin
at 2015-04-01T21:54
家裡的狗狗都有定期點寵愛滴劑避免心絲蟲 沒想到剛剛竟然被我發現跳蚤 請問要在另外使用除蚤的嗎 網路上查過都寫寵愛有除蚤功能 狗狗平常都跟人一起睡 這樣不敢讓他上床了 QQ - ...

元素牌C5電剪-直寄/嘉義/民雄(差1)

Delia avatar
By Delia
at 2015-04-01T21:24
※ [本文轉錄自 BuyTogether 看板 #1L6tiIzU ] 作者: saweo1437 (酒醉中的貓) 看板: BuyTogether 標題: [寵物] 元素牌C5電剪-直寄/嘉義/民雄(差3) 時間: Wed Apr 1 12:58:54 2015 (1)購買物品介紹、網址: 元素牌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