管委會要求我把飼養的小狗移出....怎麼辦? - 寵物
By Ina
at 2007-04-26T00:00
at 2007-04-26T00:00
Table of Contents
我住的大樓管委會去年訂了一條"本社區飼養寵物住戶需繳交1000元登記費用,期限到了社區內不准再有新登記的寵物(意即限制住戶養狗)就若限期內未登記繳交者,不准飼養寵物並須將寵物移出",我於5年前入住時即養了隻小狗,一年前的新規定由管委會自行訂定,我認為這不合理(...我從未把狗帶至社區內公共場所,確定並未造成社區的環境清潔問題)所以未登記繳交,最近管委會拿這條規定出來,要我把狗移出,請問他們有權利這樣做嗎?各位懂法律的朋友或有相關經驗的朋友,請教教我該如何應對?..................(急~~)
~請不要只是轉貼法律條文給我好嗎~
已更新項目:
1.從管委會公告的會議紀錄上來看,每次參與開會訂出規約的人數頂多10人,而我們社區人數上千,請問這樣訂出來的規約具有法律效力需要遵守嗎?
2.依據公寓大廈管理條例的規定,住戶飼養動物不能有「妨礙公共衛生、公共安寧及公共安全」的情事,有養過小狗的飼主都知道,小狗不會無原因亂叫,以我們家狗狗為例,每天我要出門牠會不捨的低聲叫幾聲,回到家後牠高興的歡迎主人又叫個幾聲,之後就很少聽到牠叫了,偶爾一兩聲吧!更是不可能有妨礙公共衛生與公共安全這兩項,因我從不在社區蹓狗...請問:這個條例是由誰?又如何認定住戶有無違反呢?
2 個已更新項目:
謝謝"老虎"的提醒,要我去問為何得繳交1000元?若是用為保證金或清潔費的話,我可以只要求登記不繳費嗎?因我不把狗帶至社區公共場所,不曉得管委會要我"保證"或"清潔"些什麼?......好怕他們不讓我補登哦~~~~
~請不要只是轉貼法律條文給我好嗎~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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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從管委會公告的會議紀錄上來看,每次參與開會訂出規約的人數頂多10人,而我們社區人數上千,請問這樣訂出來的規約具有法律效力需要遵守嗎?
2.依據公寓大廈管理條例的規定,住戶飼養動物不能有「妨礙公共衛生、公共安寧及公共安全」的情事,有養過小狗的飼主都知道,小狗不會無原因亂叫,以我們家狗狗為例,每天我要出門牠會不捨的低聲叫幾聲,回到家後牠高興的歡迎主人又叫個幾聲,之後就很少聽到牠叫了,偶爾一兩聲吧!更是不可能有妨礙公共衛生與公共安全這兩項,因我從不在社區蹓狗...請問:這個條例是由誰?又如何認定住戶有無違反呢?
2 個已更新項目:
謝謝"老虎"的提醒,要我去問為何得繳交1000元?若是用為保證金或清潔費的話,我可以只要求登記不繳費嗎?因我不把狗帶至社區公共場所,不曉得管委會要我"保證"或"清潔"些什麼?......好怕他們不讓我補登哦~~~~
All Comments
By Elvira
at 2007-04-27T07:17
at 2007-04-27T07:17
雖然你並未帶狗入公共區域,但是你養狗卻是事實,而且鄰居都知道,所以依照你們社區的規定就應該進行登記和繳交款項,但是....我好奇的是,為了社區管哩,登記是應該,可是幹麻交1000元呢?是保證金還是幹麻用的....這點若會議紀錄上沒有說清楚,你就可以以這點去和他們評論....這些錢是要做什麼用的???....未來若沒有養狗這筆錢會退還嗎?這些你都可以去要求解釋....
還有建議你就跟他們說你忽略掉了,趕快補登,因為或許是有住戶縱狗行兇或縱狗便溺甚至縱狗吠叫影響鄰居安寧,所以....沒養狗的人就一竿子先打翻船上所有人再說,這時候,因為管委會決議早已明文規定,你就要遵守,這是法律規定的....因為你不想看條文,所以我大約跟你說一下意思,就是管委會會議上的決議,並有做成明文規定的,就有約束住戶的能力,所以是必須遵守的,不然管委會可以上法院要求強制執行的喔....這不是個人住戶覺得不合理就可以不予理會的,因為所定規定是所有住戶都應遵守,不然就看到決議後立即抗議或自己去加入管委會....可是這規定已經有一年這麼久了,所以你就算現在抗議也過了追溯時效......
所以我還是建議你,乖乖的去請他們給你補登,若他們不肯,就拿照片其他證明說你已經養5年了,不可以拋棄他,也沒有人可以收留他,若一定不准你補登,就恐嚇說要去動物保護基金會告管委會要惡意遺棄你的寵物,讓他便成流浪狗....放心吧,他們一定會讓你補登的....還有,遷為別忘問1000元的事,到底是為了什麼要交這1000元,是保證金或是用什麼名義要求繳交的,這你可以大聲問,若管委會說不出來就有斂財的可能....所以你可以要求管委會說清楚....
By Kyle
at 2007-04-30T05:41
at 2007-04-30T05:41
管委會無權定此規約
至於沒定訂此不得飼養寵物規約的公寓大樓,也不是無法管理這些寵物的飼養者
只要有虐待或危害安寧及環境衛生,管委會當然本於職責,可以請相關單位來處理開罰
2007-04-26 21:40:07 補充:
至於收1000元費用的事情,若只是管委會自行訂定的,那是違法的,除非是經區分所有權人會議2/3出席3/4贊成,成為社區規約的規定,才有權執行
By Hedda
at 2007-04-28T08:58
at 2007-04-28T08:58
依本條第四項之規定:「住戶飼養動物,不得妨礙公共衛生、公共安寧及公共安全。」,從本項反面來看,是允許在公寓大廈中飼養動物的,但仍有規定,因為適合公寓大廈飼養的動物不多,多會影響公共安寧。條文中規定不得妨礙公共衛生、公共安寧及公共安全,對於身處於同一公寓大廈的各區分所有權人而言,此項之規定或有不同意見,因而其中規定可由規約約定禁止飼養之動物,則視住戶之間的意見而定。
依據上開意旨,也就是依據公寓大廈管理條例的規定,住戶飼養動物不能有「妨礙公共衛生、公共安寧及公共安全」的情事,如果社區的規約明訂禁止飼養動物,就必須遵守規定,否則只要經其他住戶或該地管委會通報地方主管機關時,就可能被處以新台幣3000元至一萬五千元不等之罰鍰,必要時並得連續處罰直到改善為止,喜歡在公寓大廈內飼養寵物的民眾應該特別注意。
依據公寓大廈管理條例的規定,社區內的住戶如果覺得為了維護居住環境的品質,而必須對飼養寵物的行為有所規範時,的確可以召開住戶大會明訂於規約之中;即使沒有限制飼養的規定,住戶在公寓大廈內飼養寵物還是應當發揮公德心,不能有影響居住環境品質的情事,否則其他住戶及管委會就有勸導及通報主管機關的權責,為了避免遭受行政處分及傷了鄰居間的和氣,住戶在公寓大廈內飼養寵物前應當三思。
參考資料:
1. http://www.lawformosa.com/kbase/index.php?id=23&bt...
2.http://www.doghome.org.tw/phpbb2/viewtopic.php?t=3...
By Mason
at 2007-04-30T06:41
at 2007-04-30T06:41
你參考看看巴 跟你遇到的問題差不多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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By Lauren
at 2007-04-26T00:00
at 2007-04-26T00:00
這個是韓國一個養狗小遊戲
還蠻好玩的
要幫狗做很多事情
還要 ...
怎麼教鸚鵡聽話
By Hardy
at 2007-04-26T00:00
at 2007-04-26T00:00
生氣時非常兇猛
要怎ㄇ教
叫他過來...等等
還有講話
我家ㄉ寶貝
只會模仿幾句話 ...
米格魯叫聲大
By Joseph
at 2007-04-26T00:00
at 2007-04-26T00:00
如何防止米格魯大聲亂叫吵人,尤其是在晚上?
如何防止米格魯大 ...
初學者松鼠寵物~?????
By Joe
at 2007-04-26T00:00
at 2007-04-26T00:00
我最近有想養的念頭~但是我不太懂他們
我想請問一些養過的大大
給我意見~
以及應該注意 ...
我好幾天都沒照顧我的小黃,他死了,我會被判刑嗎
By Elizabeth
at 2007-04-26T00:00
at 2007-04-26T00:00