純粹感想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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前文刪光光


想了想,還是來發表一些看法


眾所周知,德國的動物權是入憲的,之所以能夠入憲是因為公民有強烈的

動保意識,透過投票,選擇支持入憲的政黨,進而推動入憲成功,使得

政府在執行動保法時有更高的法源基礎。

德國人對狗的保護是從配種就開始了,直到寵物死亡,其中包括了繁殖業者

若沒有全民對動保有強烈的共識,只靠政府是不可能有今天這樣的成果。


反觀台灣,動保的概念卻一直停留在"不虐待"和"不棄養"


若今天台灣的整體的環境很完善,那「認養」及「購買」我認為都是很好選擇寵物

的方式,遺憾的是,台灣並不是。


「特定寵物業管理辦法」這個法規定的很嚴格,但如何防止業者造假?

從配種、生產、病死、出售每個部份業者都可以做假數據,而這些事情都是

不定期發生的,不可能派員監督每個過程,在目前情況下,我覺得買狗的方式

應該更為慎重:


選擇有"寵特登記証"的業者,這部份各縣市政府每年都會公告,要求到業者

登記的繁殖場所,確認業者的各項設施及文件都符合法條的規定,再選擇

想要的幼犬,簽訂合約,辦理晶片移轉再帶狗回家,讓晶片消耗量成為一個

比較可靠的依據。


很麻煩嗎?但如果每個人多做一點,進而影響我們身邊的人,才有可能將

台灣可怕的繁殖環境往好的方向推。


另外台灣人老愛讓狗狗生一次(這觀念不知道怎麼來的),但即使你做好萬全

準備,都找到收養者,又如何保證所有的收養者都做到結紮不繁殖,若一直

有人繁殖下去,那會不會有一代的子孫就變成流浪犬?


在回頭來說政府的作為,我一直不明白我們的政府是怎麼想的,特寵業者

一年查核一次夠嗎?既然已經規定業者要打晶片,那為什麼不在寵物登記增加

寵物來源的相關記錄,只要在寵物登記時加入來源處,並設為必填項目,

不但可以在查核業者時用來比對,也可以瞭解民眾取得寵物的方式,

進一步做為法令修正的方向。


動保是一條長遠且艱難的路,我認為唯有

政府嚴格監督,消費者自主自覺,繁殖業者自律

三者並進才可能創造出完善的環境。

至少可以從我們這些愛狗的人開始努力。

不亂買、不繁殖、不虐待、不棄養


最後想說一些不關狗的,

動保 不等於 保障犬隻權益

動保 不等於 解決流浪動物問題

特定寵物業管理辦法不該成為犬隻的專法,應該修法涵蓋所有繁殖業者販賣的

動物。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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All Comments

Oliver avatarOliver2014-06-12
Skylar DavisLinda avatarSkylar DavisLinda2014-06-12
Lucy avatarLucy2014-06-13
人民窮困要解決寵物問題不太可能 人都過不好了
Joe avatarJoe2014-06-17
中肯
Carolina Franco avatarCarolina Franco2014-06-18
超推你這篇和alexmai米格魯那篇。想法完全相同。
Zora avatarZora2014-06-19
買狗和領養一樣? 領養有讓那些不法業者賺到錢嗎?
Audriana avatarAudriana2014-06-23
都是政府不好,所以有人拿刀拿槍架著你去光顧寵物店就是了?
Carol avatarCarol2014-06-27
高雄
天啊樓上是我按錯==
John avatarJohn2014-06-30
Riko之前的討論你都沒去看 現在跳出來幹嘛
Mason avatarMason2014-07-05
我常常都懷疑自己這種認養的行為根本就是對丟狗人士的一種正
Christine avatarChristine2014-07-05
增強。「反正就是有很多愛心人士會帶回去養啦!」我的父母當
Sandy avatarSandy2014-07-08
當請我把狗送走的時候就「勸」過我這種話。
Harry avatarHarry2014-07-10
我有看啊= = 我的問號是之前文章的感想,只是一併寫在這