我在公家機關上班,日前經民眾拾獲非洲灰鸚鵡一隻送到警察局,
目前沒人認領中,
有藍色(藍綠色)腳環,
拾獲時間:12月23日上午10時,住在東海5街4X號的小姐撿到
交給花蓮縣警察局吉安分局仁里派出所。
上面有腳環號碼,請失主跟我聯絡,
但是因為在公家機關上班,所以要請失主出示飼養(或購買)證明及照片(含腳環),
並且說出腳環上的號碼,核對正確之後才會還給失主,
此物種繁殖飼養者不受野生動物保育法管轄,不會有法律責任,不用害怕。
會核對很多東西,是怕把鸚鵡給錯失主。
聯絡電話0955719567 陳先生,在花蓮縣政府上班。
或寄e-mail給我[email protected]。
希望失主能快點聯絡我,不然可憐的鸚鵡要在收容中心過寒冷的天了
以上,感謝。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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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最美麗,總該是身後閃耀金黃光芒,的神祇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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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無辦法,惡魔縱使幻化得出精良緻雅的外皮║仍永生為敗戰的俘虜』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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