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 引述《seewhat (看殺毀)》之銘言:
: 跟女友在過年前僵化,到年後就正式的跟我提分手了。
: 目前暫時不考慮有機會復合。
: 因為現在貓咪在我家,但女友希望我把貓咪給她養。
: 當初帶貓咪回來的是女友,但因為是幼貓而女友的工作是壓力蠻大的護理工作,所以我不
: 放
: 對了,家裡貓咪還沒做寵物登記。
: http://i.imgur.com/MVbToml.jpg
當然先自己養啊!
藉由貓咪讓前女友探望,
偶而吃頓飯
讓我來分析
一年後 貓長大你們也復合了
兩年後 應該就登記了
三年後 應該就有寶寶了
四年後 寶寶在貓咪環境下長大,很幸福
養貓其實好處很多呀
又能修復分手
有可以增產報國
重點又賺回老婆
怎麼算都划算!
讚讚讚!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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