請問『一案不二理』乙事,它是法律明文規定or潛規則??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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請問『一案不二理』乙事,它是法律明文規定or潛規則??
 譬如中狗戰犯黨豢養的空軍營區內一幼幼女遭姦殺案,原本遭狗養反情報總隊、狗養軍檢、狗養軍法等等系統一路栽贓構陷得逞的一名冤大頭軍人遭槍斃結案之後,日前真兇已緝獲在案;請問這種已審結定讞刑案是否在真兇遭緝獲後可予重新啟動偵查起訴審判??若是,是屬法律明文規定or潛規則??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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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yealan*** ( 初學者 5 級 ):
 
  我的意思是說,單一刑案的兩被告-甲和乙,前一被告甲君已遭栽贓構陷得逞且審結定讞執刑完畢之後......才緝獲此案真正涉案(後一被告乙君)者,事證明確無疑的證實甲君只是替罪羔羊,請問司法or軍法等等系統可就此一案針對被告乙君發動偵查、起訴、審判、執刑等等嗎??
  若是,再請問如何追究刑責於栽贓構陷甲君致其冤獄枉死的調查/軍檢/軍法等等三方所有承辦人??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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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obert avatarRobert2010-09-20
您好:
1.您可能有些誤會『一案不二理』之定義,相同個一被告一案件才是一案,才是您說的『一案不二理』,怎可對同一個被告同一件事處罰二次?那是法理不容刑事訴訟亦有明文。
2.若抓到真凶那要透過再審或非常上訴的程序,證實冤獄者可申請國家賠償。
Lydia avatarLydia2010-09-19
一事不二理,詳見大法官六三六號解釋。另在刑訴法裡頭,雖未有明確說明,但對於有確定判決又重行起數之案件,應諭知302條第一款,免訴判決。所以,一事不二理應要說是潛規則,可是其效果於法又有明文規定。
倘判決確定之案件發現有新事證,則可依照刑訴420以下規定,提出再審。
小的僅就法理問題與以回應,其他狗不苟,冤不冤,我不是法官無法判。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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