請問養寵物吠人或追人造成傷害有何法律可管?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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昨天看到一則新聞很不平不知該如何?有一個人被狗吵罵了那隻狗的主人結果那人被判恐嚇??????賠錢!!!!!
反之,每晚被狗吵走路被狗咬難道就活該倒楣?人權已低於狗權???
是否有人願意出來評評理,一個飽受狗困擾又不敢發怒的悶鍋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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Belly avatarBelly2007-11-18
請問養寵物吠人或追人造成傷害有何法律可管?
答案是有低!!!
依據動物保護法
第7條
飼主應防止其所飼養動物無故侵害他人之生命、身體、自由、財產或安寧。
第32條有下列情事之一者,直轄市或縣(市)主管機關得逕行沒入飼主之動物︰
一、違反第五條第三項規定棄養之動物。
二、違反第七條規定,無故侵害他人之生命、身體、自由、財產或安寧之動物。
三、違反第八條規定,飼養、輸入、輸出經指定公告禁止飼養、輸入或輸出之動物。
此外~~被攻擊的當事人也可以請求民事賠償
希望有幫助到你唷!!
Frederic avatarFrederic2007-11-18
什麼社會啊? 狗權當道,人權閃邊阿?
Donna avatarDonna2007-11-20
上面大大說的``將狗沒入``是對傷害他人的動物的行政處罰方式,針對一般民事責任尚未提及.其實民法在侵權行為一節中,對動物傷害他人,占有人應負之責任有詳細之規定:民法第190條:動物加損害於他人者,由其占有人負損害賠償責任。但依動物之種類及性
質已為相當注意之管束,或縱為相當注意之管束而仍不免發生損害者,不
在此限。
動物係由第三人或他動物之挑動,致加損害於他人者,其占有人對於該第
三人或該他動物之占有人,有求償權。因此你可加以蒐證受傷害之證據,之後具狀向法院訴求:1.將狗沒入;2.對占有人請求損害賠償.