有照片,慎入
http://www.appledaily.com.tw/realtimenews/article/local/20131011/273233/
【李政遠/雲林報導】雲林縣虎尾鎮發生流浪狗幼犬遭虐殺事件,被棄養在光復路一處廢
棄民宅中黑色流浪母狗,上月生了6隻小狗,前天還有人餵食,不料昨天中午黃姓婦人,
要去餵食時發現,小狗不見了,母狗趴在地上面露驚恐,護衛倒在地上的一隻「小狗」,
上前察看,小狗屍體不見頭、尾,婦人將狗屍用塑膠袋裝好埋葬。
黃姓婦人傷心直說,「太殘忍了,不敢想像。」附近民眾大罵,「欺負弱小動物,那不是
人,老天爺不會放過殺狗的人,兇手會有報應,死後下地獄。」雲林縣家畜所長張鴻猷說
,不管有無飼主,對任何的動物都不能虐殺傷害,已派員前往瞭解調查,兇手已違反《動
物保護法》第25條,必須加重處罰,最高可罰100萬元,累犯可處1年以下徒刑。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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這兇手也真夠變態得了
你殺狗也就罷了,還掐頭去尾留中間再丟回狗母身邊是怎樣?!
話說先前抓狗換米的政策也是出自雲林...雲林這麼恨狗嗎?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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