鄰居養的大型犬,每天從早上七點就開始狂叫到晚上12點都還不停,我已經去他家樓下貼過紙條,請他管好自家的狗不要在擾鄰了,也按過他家電鈴但是電鈴壞掉了,之前也打過電話報警,但是警察根本就不理我,請問除了這些之外我還能做些什麼?
我們已經快被逼瘋了,每天都睡眠嚴重不足
謝謝大家幫忙!!!
Update:
我覺得公家機關辦事效率都很差ㄟ,我先找里長可以嗎???
因為那是老式公寓沒有管委會,我才頭痛(謝謝樓下大家的解答)
而且那隻狗都不定時的叫,我也不知環保局的人要怎樣測,還是我自己先錄音..........再檢舉
我們已經快被逼瘋了,每天都睡眠嚴重不足
謝謝大家幫忙!!!
Update:
我覺得公家機關辦事效率都很差ㄟ,我先找里長可以嗎???
因為那是老式公寓沒有管委會,我才頭痛(謝謝樓下大家的解答)
而且那隻狗都不定時的叫,我也不知環保局的人要怎樣測,還是我自己先錄音..........再檢舉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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可請管理委員代為協調,但要看飼主的態度,萬一屢勸不聽,就只有向轄區警局投訴。
「公寓大廈管理條例」第16條規定:
1.住戶飼養動物,不得妨礙公共衛生、公共安寧及公共安全。但法令或規約另有禁止飼養之規定時,從其規定。
2.住戶違反規定時,管理負責人或管理委員會應予制止或按規約處理,經制止而不遵從者,得報請直轄市、縣(市)主管機關處理。
3.違反者處新台幣3,000元以上15,000元以下罰鍰,並得令其限期改善或履行義務、職務;屆期不改善或不履行者,得連續處罰。
若非在大樓:
參考社會秩序維護法
「社會秩序維護法」
有提到與飼養寵物影響安全與安寧相關的部分:
1.第70條,畜養危險動物,影響鄰居安全者,處3日以下拘留或新台幣12,000元以下罰鍰。
2.第72條,製造噪音或深夜喧嘩,妨害公眾安寧者,處新台幣6,000 元以下罰鍰。
2008-01-11 11:27:47 補充:
我覺得公家機關辦事效率都很差ㄟ,我先找里長可以嗎???
→可以啊
因為那是老式公寓沒有管委會,我才頭痛(謝謝樓下大家的解答)
→老式公寓、深夜妨害安寧、只好依社會秩序維護法第72條第一項第三款:製造噪音或深夜喧嘩,妨害公眾安寧者。所稱深夜係指凌晨零時至五時而言
2008-01-11 11:27:57 補充:
(基本上不特定之人如有違反本行為者、被妨害安寧之人當應向當地警察機關所轄派出所或110報案請其處理、並俟警方規勸處理完畢之事後,報案人可向警方申請報案紀錄證明以為憑證。)而且那隻狗都不定時的叫,我也不知環保局的人要怎樣測,還是我自己先錄音..........再檢舉
→錄音是必要的。至於我所知有案例是環保人員來測,分貝質未違法(例如職棒案),無法開罰。
這種案例很主觀,有人是很吵也不覺吵、有人是一點吵就睡不著。
都已經這樣吵了,警察怎麼可以不出現...太可惡了!!