關於2月時有個用電風扇絞死楓葉鼠的新聞 - 倉鼠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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依刑法規定,公然侮辱者,處拘役或三百元以下罰金
屬告訴乃論罪

另外有不罰規定
"對於可受公評之事,而為適當之評論者。"

如果板友的言論只是客觀評論這個事件,指出行為人的不當行為,那應該不用擔心,
因為新聞事件是在"可受公評"範圍的
不過我看到很多篇文章內容有三字經與詛咒別人去死...像這種就不算是"適當"的評論
並不是對方做錯事就代表用這些字眼攻擊他是合理的,法律上一碼歸一碼
對方的行為牽涉到的是行政法規(管教方式不當)與違反動物保護的法令
而公然侮辱是刑法的規定,因此對方是有權提出告訴的

建議板友可以用和解或調解的方式和對方取得共識,節省不必要的金錢時間損失
至於寫信給XX單位或XX報什麼的,只能造成輿論壓力
司法有其獨立性,不是用這些方法就可以讓案件消失的

另外,網路上的言論一樣是受刑法規範的,對方可以直接報警,請警察查出ip位置
所以就算他不知道是誰留的言,只要他的權利受損,就是有權提告
而有板友提出要反告誣告
"意圖他人受刑事或懲戒處分,向該管公務員誣告者"
以這個案件來看,我並不認為誣告會成立@@

一點意見,僅供參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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All Comments

Puput avatarPuput2010-06-05
我倒覺得那要看當時留言到底是什麼內容了
Kyle avatarKyle2010-06-09
哇 真是法律專家
Belly avatarBelly2010-06-10
我還是希望教育單位的同仁能勸勸他徹銷告訴.....太難看了
Ophelia avatarOphelia2010-06-15
所以才說他把文章隱藏很過分...
Ursula avatarUrsula2010-06-16
不好意思想請問,如果被通知者在"可受公評"範圍內,誣告
Xanthe avatarXanthe2010-06-19
是否有成立的可能性?
Michael avatarMichael2010-06-21
不太可能。再說,是不是誣告有那麼重要嗎?
Leila avatarLeila2010-06-22
樓上到底為什麼一直不希望人家提誣告 老實說我覺得很重要
Sierra Rose avatarSierra Rose2010-06-23
對付濫用司法的人用告其誣告的方式很好啊~T大為什麼反對?
Jake avatarJake2010-06-26
原告提告不是為了害人....所以誣告不成立吧....
Damian avatarDamian2010-06-28
被告不是為了害人名譽不全..只是心直口快的話..應該沒事
Skylar DavisLinda avatarSkylar DavisLinda2010-07-02
沒告成的話....被告能不能向原告求償?....不然大家都亂告
Mason avatarMason2010-07-05
濫用司法?我倒不覺得告發人有濫用司法呢...
Dinah avatarDinah2010-07-09
抱歉寫錯,是告訴人。哎...果然離開刑事法很久了。
Brianna avatarBrianna2010-07-13
樓上,如果檢察官不起訴、緩起訴或法院判無罪都能告誣告
David avatarDavid2010-07-13
或可民事求償的話,這才是友問題的。當然,當事人有權提
Brianna avatarBrianna2010-07-18
出告訴的權利。局外人是不過問。但仍認為很不妥啊。