每次看到這種文章,心裡都會有一把火,
但是問題並不在於「寵物究竟會不會傳染疾病」。
重點是...那你(那些拋棄寵物的人)一開始幹嘛養啊?!
所謂的「養寵物三思而後行」就是這種意思啊!
常見理由:
1. 畢業後回家,家人不能接受。
你事先不知道你會畢業嗎?
你事先不清楚家人的個性嗎?
那你事先有問過嗎?
2. 養在租屋處,室友/房東不接受。
你不懂得尊重叫做什麼嗎?
我一點也不怪你的房東或室友,
本來養寵物之前就需要先問過啊!
你的室友養貓狗之前不用先問你嗎?
如果你有過敏怎麼辦?如果你怕動物怎麼辦?
如果貓會抓壞你們共有的家具、狗會整天亂吠怎麼辦?
3. 我要結婚了,未來伴侶無法接受寵物,家人又不會代為照顧。
你不知道你會結婚嗎?
你的寵物不在你的人生規劃當中嗎?
對啊,我忘了,寵物就是寵物嘛(我真傻)
4. 我/老婆/家人懷孕了,怕寵物造成不良影響。
這個問題就是上述三個揉成一團的結果。
家人/親人=室友/房東,
原本在飼養寵物之前就得考慮到各種可能。
我不是說如果「並不知道自己/家人會過敏」,
飼養了之後才發現身體不適,還要硬撐。
如果真是這樣的話,那還是幫牠找個新家,對彼此都好。
但是,你難道沒有預期自己/未來的老婆會懷孕嗎?
就算在孩子出生率這麼低的年代,總還是有人會懷孕的吧?
養貓,好開心好開心,然後怕弓漿蟲病......
貓難道是妳懷孕那天才開始有可能造成弓漿蟲感染的嗎?
養囓齒類,好開心好開心,然後怕得到野兔病或漢他...
養禽鳥類,好開心好開心,然後怕得到禽流感...
我想說的是,這些都是可預期的吧?
所謂的「三思而後行」,「對自己也對寵物負責」,
就是在購買/收養前先搞清楚,不是嗎?
我不是要飼主(特別是孕婦或體弱者)當勇者,
就算處於危險期還要大無畏的跟寵物做近距離接觸,
(其實就算平時也最好不要讓貓狗舔自己的臉部,特別是口鼻)。
正如原PO所說的,現在懷孕期還是避免跟寵物接觸,
這是完全合理的,畢竟懷著小生命,不怕一萬只怕萬一。
但是對於那些事先不考慮清楚,
等到事到臨頭才說「啊!我沒辦法養了!」的人,
實在..............(火冒三丈)
搞清楚,寵物在身為你的寵物之前,牠們是個體,
正如你或許沒有絕對必要養牠,
牠也沒有絕對必要讓你養。
是因為人類想養動物,才會有「寵物」的產生,
是我們造成這個市場,是我們造成牠們的馴化。
因為一時興起和某人交往,
讓對方因為你而辭去工作,離開故鄉,
信誓旦旦說「放心,我會照顧你一輩子,什麼都不用想。」
等到對方在社會中已經完全失去競爭力,
甚至已經年老而無力照顧自己,
而且也對你投注了所有的感情之後,
再說:「啊,耶,因為_______(理由自填),
所以我們不分手不行了,抱歉嘿。 ^__<y」
牠原可以不是你的寵物的,
牠原本有別的選擇的,可能是更好的選擇,
是你在購買牠/認養牠的那一刻對牠做了承諾,
囚禁牠,讓牠只能以你為依歸。
做了這種自私的事,
現在一對自己不利就想拍拍屁股走人?
那還真的唯有寵物能夠任你這樣的殘忍擺佈了。
抱怨了這麼多,我也知道,
並不是每個人都把寵物和家人放在同一個天平上的。
我只想說,若真的真的,要做出取捨,
拜託,不要「棄養」。
牠為你付出了這麼多,你至少可以盡最後的一份心,
仔細小心地為牠篩選一個可信任的新家。
打開門,
把缺乏野外求生能力的牠們踢出門,
那不是自由,那是謀殺。
你或許把牠當寵物,當動物,
但是對牠來說,你就是家人。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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