想請教熟稅務的大大們
小弟103年度薪資收入71萬,另外有一筆獎金收入2萬(年終抽中電視),有免稅額度可扣4千5
老婆103年度薪資收入40萬
準備申報扶養爸爸跟媽媽共2人
因為今年夫妻可選擇分開報稅,所以想請問
1、以我的情況,合併報稅或者分開報稅那種教有利呢?可否提供詳細算法
2、我103年有一筆1千6的捐賑((類似震災捐賑),聽我朋友說可拿來扣稅,是真的可以嗎?可否詳細說明一下。
拜託各位大大們幫幫忙唷,感恩!
PS:請廣告文不要來,一律檢舉^^
已更新項目:
To:冬瓜龍
父母均未滿70歲沒錯
免稅額度可扣4千5:指已扣繳稅款嗎?是的沒錯!
所以以小弟我的例子,合併申報跟分開申報其實都沒差囉?因為收入沒差太多是嗎?
另外再提問一下,剛剛有稍微咕狗
如果我有一筆小額捐賑,再加上保險��
小弟103年度薪資收入71萬,另外有一筆獎金收入2萬(年終抽中電視),有免稅額度可扣4千5
老婆103年度薪資收入40萬
準備申報扶養爸爸跟媽媽共2人
因為今年夫妻可選擇分開報稅,所以想請問
1、以我的情況,合併報稅或者分開報稅那種教有利呢?可否提供詳細算法
2、我103年有一筆1千6的捐賑((類似震災捐賑),聽我朋友說可拿來扣稅,是真的可以嗎?可否詳細說明一下。
拜託各位大大們幫幫忙唷,感恩!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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已更新項目:
To:冬瓜龍
父母均未滿70歲沒錯
免稅額度可扣4千5:指已扣繳稅款嗎?是的沒錯!
所以以小弟我的例子,合併申報跟分開申報其實都沒差囉?因為收入沒差太多是嗎?
另外再提問一下,剛剛有稍微咕狗
如果我有一筆小額捐賑,再加上保險��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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看樣子,
稅率都是在5%的範圍內,
加上有撫養人口2人(假設未足70歲),
1由夫申報撫養(所得較高),或
2合併申報。
較理想(結果相同)
免稅額 85000/每人
標準扣除額 79000(免舉證)
薪資扣除額 108000/每人限額
父母若超過70歲,免稅額可為127500/人
(每人稅金可降低2125元)。
免稅額度可扣4千5:指已扣繳稅款嗎?
標準扣除額和列舉扣除額擇一有利申報。
列舉扣除額若大於標準扣除額,
則採取列舉申報較為有利。
列舉項目:
捐贈:限額在收入的20%以下
保險費:每人限額24000,健保不限。
現在狀況,採用標準扣除額較有利。
夫 妻 合併
收入 730000 400000 1130000
-免稅額 255000 85000 340000
-標扣額 79000 79000 158000
-薪扣額 108000 108000 216000
合計 288000 128000 416000
稅率5%= 14400 6400 20800
已扣繳稅 4500 0 4500
應繳稅款 9900 6400 16300
若父母皆超過70歲,則
應繳稅款降為5650 6400 12050
2015-05-1512:00:34補充:
回應補充發問:
是的。
用標準扣除額較有利。
2015-05-1512:05:38補充:
◎因為收入沒差太多是嗎?
§不是收入的差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