感謝網友提出問題
此條文早有注意
獸醫 "親自" 以電話等工具 透過飼主做診斷
是合法的
打個比方, 如果獸醫要醫治豬舍所有的豬
是可以透過飼主的口述做判斷
原條文用意是避免挖空健保費
擔心在沒見到本人的狀況下
使取藥的人可以擅自將藥品販賣
寵物沒有健保, 沒這個問題
如果還有其它問題也歡迎繼續討論
※ 引述《kb09 (09)》之銘言:
: ※ 引述《j129008 (j129008)》之銘言:
: : 大家好!
: : 跟大家分享一個網站
: : http://pmck.com.tw/
: : 獸醫師 會在上面回答問題
: : 如果擔心網路上的消息不夠明確
: : 不妨可以上去問問
: : 我是 基隆中興動物醫院 的 網站工程師
: : 如果網站有哪邊沒做好可以留言
: : 會儘快改進XD
: 獸醫師法
: 第 10 條
: 執業之獸醫師非親自診斷、治療,不得填發診斷書及處方,非親自檢驗不
: 得填發檢驗證明書。
: http://i.imgur.com/qeQdUIb.jpg
: http://i.imgur.com/bRx0M6K.jpg
: http://i.imgur.com/XXzim0Z.jpg
: http://i.imgur.com/GPNZLJK.jpg
--
All Comments