看到大家憂心忡忡的樣子
小弟剛好有點小卦
說出來請大家不要太過擔心
據說 只是據說 我不再現場 只是聽說 我也無法還原真相
這兩位抓蟲的台北XX大學的學生
本來被盤查的時候沒事
一來那不是保護區 二來抓的也不是什麼保育類
真的 本來沒事的
盤查快結束的時候 他們突然嗆了一句
「阿我們是有犯什麼法喔?」
結果就被帶回去了XDDD
最後奉勸大家 要抓蟲要低調
研究用記得申請採集證喔 ^.< ~~*
※ 引述《goldfishert ()》之銘言:
: 剛打去苗栗縣政府農業處林務課
: 把整個事情問了一遍
: 感謝林務課徐先生的熱心回答
: 整件事來說,這兩名男子確實沒有違反野生動物保育法
: 事發地點不是保護區,所以沒有違法問題
: 所採集的鍬形蟲,也都屬於一般類而非保育類,所以也沒有違法問題
: 之所以沒入,是因為這些鍬形蟲名義上仍屬於國家資產
: 但因為當事人沒有申請採集,故無法任由當事人帶走
: 所以現況是:
: 如果你在非保護區,採集一般類昆蟲,那你沒有違法問題,也無需報備
: 可是你遇到警察,那請交出所有採集到的昆蟲
: 因為你沒有申請,所以這些還是國家資產,不可以帶走
: ----------------------分隔線--------------------------
: 老實說,徐先生的解釋我還是覺得哪裡怪怪的
: 不過我畢竟讀的不是法律,所以咀嚼法條不是我的專長
: 所以目前的情況是,警察有權要你交出所有採集到的昆蟲
: 不過你沒有違法問題,請不用擔心會被送到監獄,然後還要掰屁屁給獄卒看
: 他們已經行文給農委會,針對這點進行討論
: 徐先生答應我,拿到農委會公文會通知我結果
: 不過,我個人認為這公文會旅遊很久XD
: 至於這個蟲季怎辦呢?
: 我想也只能當死阿宅了Q_Q
: 畢竟個人的遇警率超高orz
: 至於申請採集啥的,我想是不用搞了
: 光是要先寫好採集物種,隻數,日期就很麻煩
: 然後私人去請,通過率應該低到不行...
: 還要祈禱他能在蟲季結束前通過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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