一個鄉民對【好時光事件網路風波】的觀點 - 狗

By Regina
at 2017-09-21T21:27
at 2017-09-21T21:27
Table of Contents
所謂真相,即非真相,是名真相。真相可以是頭尾相接種種細節的貼合串聯,真相也可以
是你我心中願意相信的描述,真相也可以因為你我認識誰誰、你我是誰誰的朋友。
我很疼愛動物、疼愛各種動物。我曾為了這輩子前段毫無愧疚地去了若干次國內外動物園
而在臉書上公開發文懺悔,我會勸說朋友家長不要帶小孩去動物園、不要去任何使用動物
表演的場合,甚至我懺悔我這輩子前半段時間我都吃肉。我讀飼主思念咪嚕的手寫手稿會
讀到大哭,我捨不得咪嚕當時感受到的無助、我捨不得最後一瞬間發生的高速撞擊,我捨
不得看到狗狗貓咪或是其他動物受苦。第一次收路倒動物,身高超過六尺的我處理到雙手
都在發抖,但到後來,我可以捧著還有溫度卻已稀巴爛的動物手已經不會抖,只覺得牠們
好苦,祝禱牠們都能往生到好的地方,以後不要再造作淪落這個命運的業。
昨晚上超過午夜,我在通報碰巧遇到某鄰里(那時間我很少在當地)一隻瘸著後腿、疑似骨
折行色匆匆的狗狗給當地的愛心志工。我講這些不是要說我多麼良善,這個板上沒人認識
我,未來也沒什麼必要認識,我講這些也不是需要什麼制高點,我只是信手就這麼寫了,
也許是想替動物們多勸勸人們都能多善待動物,不見得只能、只善待自己替牠掛上項圈、
替牠取名的那隻動物。
八月份這個事件開始在各論壇社團發酵,我沒留意到,我有追蹤好時光的粉專,我真的留
意到這事情是店家在自家版面上的一篇聲明,因為看到各說各話,我開始想扒梳出這個事
件的真相,後來覺得這個飼主真的怪怪的,這個遭遇真的是很慘很值得同情,但我覺得如
果飼主無法原諒害死牠狗的店家,你就該直接放話:『錢你留著,超過三萬的我也不要,
但你們等著,我會盡全力讓你們生意做不下去!』的話,雖然這不會帶來平靜,但也人之
常情、無可厚非,甚至有擔當多了。
飼主今天9/21 po文終於肯老實了:『事發後我想了很多種把店弄倒的方法!』。但你真
的只是想嗎?如果你說你的出發點是要寫出消費經驗來提醒、讓大眾能夠更安全的挑選旅
館,你這麼好心都為我們這些飼主著想,那你為什麼二月不提醒?三月也不提醒?四月、
五月、六月七月都不提醒大家要小心這爛店?你都不知道二月三月四月五月六月七月還是
很多狗狗去好時光住宿嗎?
你只說著我沒有叫大家來評理、我沒有叫大家去負評店家、我都沒說「沒良心」、「爛透
了」?這些你都沒有,那你說你想了很多種把店弄倒的方法到底在想些什麼?難道要開推
土機去弄倒?你的帳號登入次數兩千多耶,你台大畢業的耶,你跟我說你都不知道你寫了
這些會在網路發酵?你不知道鄉民會先蜂擁開幹再說?黑道老大也都說一樣的話:我沒下
令殺人啊。拜託一下,敢做敢當一點好嗎?
你跟你的親友咬著【我不管啦,反正都簽名了,也讓你考慮了,也讓你打電話了,計算機
也讓你敲了,甚至後來都讓你修改(修改最扯,後面講)了】,店家就是沒有去做志工,所
以我們翻臉翻得合情合理,弄死你你都沒話可說,誰叫你不去做志工,你就乖乖照做就好
啦,後面怎麼會有這麼多543?
小姐啊,你的第一版和解書個人賠償16萬、捐款共計64萬,總金額80萬的和解條件!實務
上誰管你個人拿多少?捐款又是多少?乙方面對的條件就是【甲方要我賠償一隻狗的總代
價是80萬】!我老天,一隻米克斯狗的代價80萬,真敢喊,這誰幫你擬的啊?你是以為靠
青年創業貸款來開一家店活得下去這麼容易唷?
對啦,你也說過,人都是自私的,你只需要考慮你自己爽就好為什麼要替店家考慮(你又
不想原諒,想搞倒店家,店家難經營你當然爽啊)。完全沒錯啊!當你完全不替乙方死活
考慮的時候,乙方怎麼會想對你有誠意?為什麼會跟你好好處理低聲下氣?我是很愛動物
,但我講一句不客氣一點的,一條狗命代價80萬(這句話並非我真正的語法,我是舉例語
氣請勿斷章取義)?妳難道是瘋了嗎?狗死了不可能復生,但後面和解的死結根本就是你
親手打上去的阿。
但不可思議的是,店家竟然簽了!!! 除了腦袋有洞、腦袋浸水以外我不知道還有什麼
可能(店家別拿這句吉我咧)。好在後來還有得協商,但第二版的(總之有簽名那一版)協商
結果更慘,真的是從18層地獄 (80萬其實不是什麼大錢,但形容賠一隻狗付出代價80萬那
肯定是大錢) 直達第20層地獄。台北台中來回奔波與志工時間都不要算,個人賠償10萬,
捐款23萬,來回高速公路與兩地的成本50萬絕對跑不掉,不算工時,死掉一條狗光總金錢
的代價直逼90萬!這還不算奔波與志工工時。死結你打的阿,開這種條件簽這種條件最後
能善了?是作夢嗎?
這種二版的東西簽得下去?這真的不是腦袋破洞能形容的了。但為什麼可以簽得下去,就
是因為恐懼啊!不然咧?怕事情被弄上網、名聲毀了,店也倒了,你貸款花了幾百萬開店
,你當然會怕啊,所謂倒店就是所有硬體投資都敲掉、軟體投資放水流變成垃圾啊,憤怒
與恐懼本來就會讓人做出很多不可思議的事情,剛好這甲方乙方一邊是憤怒一邊是恐懼啊
!
雖然店家真的腦子不知道怎麼了,但簽了畢竟就是簽了,跑去台中的志工既然敢不做,後
面就要有一定會被弄的心理準備嘛!你們以為會開出【一版總代價80萬,二版甚至超過80
萬還要加志工時間跟來回奔波時間】的飼主會是省油的燈、好處理的對象嗎?很明顯太天
真。是我我會自己公開啦,最少我自己來講可以不被添油加醋、不會被惡意黑。
店家每月捐款、每月付給飼主的錢、第一筆五萬塊都照做,就其中一項志工沒做,你就開
始上網開始弄店家了(還可以講那種ptt是我朋友幫我轉的不是我,這種詭辯我也是笑了)
,那你都跟對方拿的錢你怎麼不主動吐出來?因為你也沒有履行和解義務啊?
什麼?和解條件裡面沒有對你做規範?我老天,店家到底有多天真啊?但即使沒對你做規
範,你確實拿了錢(你拿了頭款也拿了後面每個月的分期付款吧?)還沒吐出來之前就上網
廣砲店家,所有細節能多黑就用自己的角度解讀來黑對方,狗狗名字寫錯別字嚕寫成魯就
被你砲成【店家根本沒誠意啦連名字都忘記】、店家聲明寫了「我們將狗狗送醫」你就追
究文字成【是我親手抱起的不是店家抱的,店家拿狗的死亡嚴重扯謊】等等這些.... 你
真的公道嗎?當我們知道你的心態就是想要報復(你自己文章承認的)的時候?你寫的細節
還有多少我們是可以信任沒有被添油加醋、沒有被故意燻黑?沒有被被射箭才畫靶?
我們只是網友,該怎麼確定沒有被你有心利用?
我個人非常同情、非常不捨咪嚕的遭遇,我讀你的手稿我也感同身受真的讀到大哭,但我
對你這城府偏重的做法、跟敢作不敢當個人實在不太能恭維。反正你都承認你事發後想了
很多報復倒店的方法,不如你就承認你現在還是很想達成這個目標?你如果大方承認,其
實你蠻能寫的,我也免強還可以,我們來合作寫文章、號召網友一起來譙翻這家店,以把
它弄到倒閉為目的來替咪嚕報仇你覺得如何?
噢?現在是檢討飼主嗎?飼主如果作法不公道,當然要檢討【飼主的手段】啊,不然檢討
看熱鬧的網友唷?檢討店家的網路一堆了啊,我後面再說店家啦。
店家明確是『過失』害死你的狗,但如果在店家感覺上你現在根本是『故意』想要搞到店
家倒閉 (你自己這篇也承認你想了很多方法與計畫想弄倒這家店啊 ) ,你知道法律上過
失犯與故意犯的差異有多大嗎?店家有可能跟你好好處理嗎?能不是你死我活嗎?
倒是被你煽動(嗯,我知道你沒下令)的網友們我覺得挺危險的 (黑道大佬也都說一樣的話
啦,我沒有下令啊,小弟自己去殺人的不干我事啊),各位真的要小心不要因為一股愛動
物的熱血想幫這位今天9/21才承認說她其實很想報復店家、弄到倒店的飼主出氣,沒搞清
楚就亂出頭,結果搞到很可能當了被利用報復的工具而自己被吉了,那就真的很糗了。
至於店家,好時光真的犯了很要命的過失,真的致命,因為最後的結果就是狗狗無辜的生
命結束在車輛高速來往的50米大道上。這個致命的過失來自於一個電子開關式的最後門禁
,設計之初這絕對是有風險的錯誤,如果這是人命,這種初始設計錯誤肯定會有法律責任
,裝修設計師你也別想能夠沒事。店家其實該覺得幸運了,這是一條狗的命,所以你們還
有面對、改善、彌補的機會,如果是人命那真的店直接賣了應該還不夠。至於店家在後續
的處理也持續犯了很多錯誤、比如說第一篇在你們粉專上面說明這件事的文章,說實在我
就看不太下去,你們的說明文應該爭取不太到非老客人的認同,社會事不是這樣處理的,
尤其是理上已經虧了。
不論是因為過失造成狗狗死亡、或是畢竟簽了和解文件卻落實不完整,也許你們也憋了許
多委屈,但姿態還是太高了,當時我一看心裡的想法是這個後面大概很難收拾。後面果然
繼續出了一堆事你們被網友譙翻了,刪留言的、關評論的,洗評論的,但我不太跟著罵你
們的原因是因為『旅館對你們來說一定也是你們的孩子,你們花了許多心血、年輕人甚至
借了貸款來創業,孩子現在遭遇到危險,對方看起來就是要來勢洶洶計畫著要弄死我的孩
子,你們沒經驗而做出的許多凸槌、誤判、犯錯,我會覺得可以被體諒,可以被給機會。
』
所以我願意花時間寫我的觀點、我的觀察。因為我從爬文、從店家面對這件事情的過程,
我不會感覺到店家是在逃避、是不願意負責任。要逃避、要不負責任,有太多方式了,如
果這樣叫做逃避而不負責任那真的是各位沒看過什麼叫做惡劣的業者。至於什麼店家自己
上來酸飼主啦,評論別的業者等等,這種我都認為只是雞毛蒜皮、旁枝末節,哪個人沒有
種種應對進退上的習氣?越大條的事情我認為觀察一個人的人品越清楚。有沒有評論同業
、酸飼主?會比觀察過失害死了一隻狗後面到底有沒有補償的誠意更重要?
我是勸店家如果你們還想把生意做下去,我覺得你們該好好面對整個不安全的環境與流程
,看你們po文也說做了很多改善,但說服力要夠啊,尤其第一篇真的寫得蠻瞎的。累了!
不寫了。
--
是你我心中願意相信的描述,真相也可以因為你我認識誰誰、你我是誰誰的朋友。
我很疼愛動物、疼愛各種動物。我曾為了這輩子前段毫無愧疚地去了若干次國內外動物園
而在臉書上公開發文懺悔,我會勸說朋友家長不要帶小孩去動物園、不要去任何使用動物
表演的場合,甚至我懺悔我這輩子前半段時間我都吃肉。我讀飼主思念咪嚕的手寫手稿會
讀到大哭,我捨不得咪嚕當時感受到的無助、我捨不得最後一瞬間發生的高速撞擊,我捨
不得看到狗狗貓咪或是其他動物受苦。第一次收路倒動物,身高超過六尺的我處理到雙手
都在發抖,但到後來,我可以捧著還有溫度卻已稀巴爛的動物手已經不會抖,只覺得牠們
好苦,祝禱牠們都能往生到好的地方,以後不要再造作淪落這個命運的業。
昨晚上超過午夜,我在通報碰巧遇到某鄰里(那時間我很少在當地)一隻瘸著後腿、疑似骨
折行色匆匆的狗狗給當地的愛心志工。我講這些不是要說我多麼良善,這個板上沒人認識
我,未來也沒什麼必要認識,我講這些也不是需要什麼制高點,我只是信手就這麼寫了,
也許是想替動物們多勸勸人們都能多善待動物,不見得只能、只善待自己替牠掛上項圈、
替牠取名的那隻動物。
八月份這個事件開始在各論壇社團發酵,我沒留意到,我有追蹤好時光的粉專,我真的留
意到這事情是店家在自家版面上的一篇聲明,因為看到各說各話,我開始想扒梳出這個事
件的真相,後來覺得這個飼主真的怪怪的,這個遭遇真的是很慘很值得同情,但我覺得如
果飼主無法原諒害死牠狗的店家,你就該直接放話:『錢你留著,超過三萬的我也不要,
但你們等著,我會盡全力讓你們生意做不下去!』的話,雖然這不會帶來平靜,但也人之
常情、無可厚非,甚至有擔當多了。
飼主今天9/21 po文終於肯老實了:『事發後我想了很多種把店弄倒的方法!』。但你真
的只是想嗎?如果你說你的出發點是要寫出消費經驗來提醒、讓大眾能夠更安全的挑選旅
館,你這麼好心都為我們這些飼主著想,那你為什麼二月不提醒?三月也不提醒?四月、
五月、六月七月都不提醒大家要小心這爛店?你都不知道二月三月四月五月六月七月還是
很多狗狗去好時光住宿嗎?
你只說著我沒有叫大家來評理、我沒有叫大家去負評店家、我都沒說「沒良心」、「爛透
了」?這些你都沒有,那你說你想了很多種把店弄倒的方法到底在想些什麼?難道要開推
土機去弄倒?你的帳號登入次數兩千多耶,你台大畢業的耶,你跟我說你都不知道你寫了
這些會在網路發酵?你不知道鄉民會先蜂擁開幹再說?黑道老大也都說一樣的話:我沒下
令殺人啊。拜託一下,敢做敢當一點好嗎?
你跟你的親友咬著【我不管啦,反正都簽名了,也讓你考慮了,也讓你打電話了,計算機
也讓你敲了,甚至後來都讓你修改(修改最扯,後面講)了】,店家就是沒有去做志工,所
以我們翻臉翻得合情合理,弄死你你都沒話可說,誰叫你不去做志工,你就乖乖照做就好
啦,後面怎麼會有這麼多543?
小姐啊,你的第一版和解書個人賠償16萬、捐款共計64萬,總金額80萬的和解條件!實務
上誰管你個人拿多少?捐款又是多少?乙方面對的條件就是【甲方要我賠償一隻狗的總代
價是80萬】!我老天,一隻米克斯狗的代價80萬,真敢喊,這誰幫你擬的啊?你是以為靠
青年創業貸款來開一家店活得下去這麼容易唷?
對啦,你也說過,人都是自私的,你只需要考慮你自己爽就好為什麼要替店家考慮(你又
不想原諒,想搞倒店家,店家難經營你當然爽啊)。完全沒錯啊!當你完全不替乙方死活
考慮的時候,乙方怎麼會想對你有誠意?為什麼會跟你好好處理低聲下氣?我是很愛動物
,但我講一句不客氣一點的,一條狗命代價80萬(這句話並非我真正的語法,我是舉例語
氣請勿斷章取義)?妳難道是瘋了嗎?狗死了不可能復生,但後面和解的死結根本就是你
親手打上去的阿。
但不可思議的是,店家竟然簽了!!! 除了腦袋有洞、腦袋浸水以外我不知道還有什麼
可能(店家別拿這句吉我咧)。好在後來還有得協商,但第二版的(總之有簽名那一版)協商
結果更慘,真的是從18層地獄 (80萬其實不是什麼大錢,但形容賠一隻狗付出代價80萬那
肯定是大錢) 直達第20層地獄。台北台中來回奔波與志工時間都不要算,個人賠償10萬,
捐款23萬,來回高速公路與兩地的成本50萬絕對跑不掉,不算工時,死掉一條狗光總金錢
的代價直逼90萬!這還不算奔波與志工工時。死結你打的阿,開這種條件簽這種條件最後
能善了?是作夢嗎?
這種二版的東西簽得下去?這真的不是腦袋破洞能形容的了。但為什麼可以簽得下去,就
是因為恐懼啊!不然咧?怕事情被弄上網、名聲毀了,店也倒了,你貸款花了幾百萬開店
,你當然會怕啊,所謂倒店就是所有硬體投資都敲掉、軟體投資放水流變成垃圾啊,憤怒
與恐懼本來就會讓人做出很多不可思議的事情,剛好這甲方乙方一邊是憤怒一邊是恐懼啊
!
雖然店家真的腦子不知道怎麼了,但簽了畢竟就是簽了,跑去台中的志工既然敢不做,後
面就要有一定會被弄的心理準備嘛!你們以為會開出【一版總代價80萬,二版甚至超過80
萬還要加志工時間跟來回奔波時間】的飼主會是省油的燈、好處理的對象嗎?很明顯太天
真。是我我會自己公開啦,最少我自己來講可以不被添油加醋、不會被惡意黑。
店家每月捐款、每月付給飼主的錢、第一筆五萬塊都照做,就其中一項志工沒做,你就開
始上網開始弄店家了(還可以講那種ptt是我朋友幫我轉的不是我,這種詭辯我也是笑了)
,那你都跟對方拿的錢你怎麼不主動吐出來?因為你也沒有履行和解義務啊?
什麼?和解條件裡面沒有對你做規範?我老天,店家到底有多天真啊?但即使沒對你做規
範,你確實拿了錢(你拿了頭款也拿了後面每個月的分期付款吧?)還沒吐出來之前就上網
廣砲店家,所有細節能多黑就用自己的角度解讀來黑對方,狗狗名字寫錯別字嚕寫成魯就
被你砲成【店家根本沒誠意啦連名字都忘記】、店家聲明寫了「我們將狗狗送醫」你就追
究文字成【是我親手抱起的不是店家抱的,店家拿狗的死亡嚴重扯謊】等等這些.... 你
真的公道嗎?當我們知道你的心態就是想要報復(你自己文章承認的)的時候?你寫的細節
還有多少我們是可以信任沒有被添油加醋、沒有被故意燻黑?沒有被被射箭才畫靶?
我們只是網友,該怎麼確定沒有被你有心利用?
我個人非常同情、非常不捨咪嚕的遭遇,我讀你的手稿我也感同身受真的讀到大哭,但我
對你這城府偏重的做法、跟敢作不敢當個人實在不太能恭維。反正你都承認你事發後想了
很多報復倒店的方法,不如你就承認你現在還是很想達成這個目標?你如果大方承認,其
實你蠻能寫的,我也免強還可以,我們來合作寫文章、號召網友一起來譙翻這家店,以把
它弄到倒閉為目的來替咪嚕報仇你覺得如何?
噢?現在是檢討飼主嗎?飼主如果作法不公道,當然要檢討【飼主的手段】啊,不然檢討
看熱鬧的網友唷?檢討店家的網路一堆了啊,我後面再說店家啦。
店家明確是『過失』害死你的狗,但如果在店家感覺上你現在根本是『故意』想要搞到店
家倒閉 (你自己這篇也承認你想了很多方法與計畫想弄倒這家店啊 ) ,你知道法律上過
失犯與故意犯的差異有多大嗎?店家有可能跟你好好處理嗎?能不是你死我活嗎?
倒是被你煽動(嗯,我知道你沒下令)的網友們我覺得挺危險的 (黑道大佬也都說一樣的話
啦,我沒有下令啊,小弟自己去殺人的不干我事啊),各位真的要小心不要因為一股愛動
物的熱血想幫這位今天9/21才承認說她其實很想報復店家、弄到倒店的飼主出氣,沒搞清
楚就亂出頭,結果搞到很可能當了被利用報復的工具而自己被吉了,那就真的很糗了。
至於店家,好時光真的犯了很要命的過失,真的致命,因為最後的結果就是狗狗無辜的生
命結束在車輛高速來往的50米大道上。這個致命的過失來自於一個電子開關式的最後門禁
,設計之初這絕對是有風險的錯誤,如果這是人命,這種初始設計錯誤肯定會有法律責任
,裝修設計師你也別想能夠沒事。店家其實該覺得幸運了,這是一條狗的命,所以你們還
有面對、改善、彌補的機會,如果是人命那真的店直接賣了應該還不夠。至於店家在後續
的處理也持續犯了很多錯誤、比如說第一篇在你們粉專上面說明這件事的文章,說實在我
就看不太下去,你們的說明文應該爭取不太到非老客人的認同,社會事不是這樣處理的,
尤其是理上已經虧了。
不論是因為過失造成狗狗死亡、或是畢竟簽了和解文件卻落實不完整,也許你們也憋了許
多委屈,但姿態還是太高了,當時我一看心裡的想法是這個後面大概很難收拾。後面果然
繼續出了一堆事你們被網友譙翻了,刪留言的、關評論的,洗評論的,但我不太跟著罵你
們的原因是因為『旅館對你們來說一定也是你們的孩子,你們花了許多心血、年輕人甚至
借了貸款來創業,孩子現在遭遇到危險,對方看起來就是要來勢洶洶計畫著要弄死我的孩
子,你們沒經驗而做出的許多凸槌、誤判、犯錯,我會覺得可以被體諒,可以被給機會。
』
所以我願意花時間寫我的觀點、我的觀察。因為我從爬文、從店家面對這件事情的過程,
我不會感覺到店家是在逃避、是不願意負責任。要逃避、要不負責任,有太多方式了,如
果這樣叫做逃避而不負責任那真的是各位沒看過什麼叫做惡劣的業者。至於什麼店家自己
上來酸飼主啦,評論別的業者等等,這種我都認為只是雞毛蒜皮、旁枝末節,哪個人沒有
種種應對進退上的習氣?越大條的事情我認為觀察一個人的人品越清楚。有沒有評論同業
、酸飼主?會比觀察過失害死了一隻狗後面到底有沒有補償的誠意更重要?
我是勸店家如果你們還想把生意做下去,我覺得你們該好好面對整個不安全的環境與流程
,看你們po文也說做了很多改善,但說服力要夠啊,尤其第一篇真的寫得蠻瞎的。累了!
不寫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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All Comments

By Harry
at 2017-09-22T04:40
at 2017-09-22T04:40

By Sandy
at 2017-09-24T02:22
at 2017-09-24T02:22

By Freda
at 2017-09-26T18:06
at 2017-09-26T18:06
半年後繼續吵是哪招?

By Quanna
at 2017-09-30T11:17
at 2017-09-30T11:17
頭黑到尾的說謊者,然後說「我沒有要黑他們,我只是說事實」
,會不會太扯

By Olive
at 2017-10-04T13:46
at 2017-10-04T13:46
狗版出沒的ID,可以一篇篇這樣發針對性那麼強的心得文
,又有耐心發長篇大論的人真的蠻熱血心腸的。

By Hedy
at 2017-10-07T06:57
at 2017-10-07T06:57
(1)改善電動門
(2)增加人力配置
(3)建立突發事件的處理流程
(4)加強員工訓練
(5)修改「寵物寄宿契約書」的賠償金額,應加上精神撫慰
賠償金最高20萬

By Caroline
at 2017-10-09T14:41
at 2017-10-09T14:41
狗狗的安全,所以也沒有特別將這件事公開。

By Damian
at 2017-10-11T22:15
at 2017-10-11T22:15

By Skylar Davis
at 2017-10-12T23:50
at 2017-10-12T23:50
閉評論的作法

By Jack
at 2017-10-13T21:05
at 2017-10-13T21:05

By Irma
at 2017-10-15T20:27
at 2017-10-15T20:27

By Kristin
at 2017-10-19T07:43
at 2017-10-19T07:43
了,真的搞不懂。

By Lucy
at 2017-10-20T01:32
at 2017-10-20T01:32
搞也不擺爛,蠻不簡單的

By Hedwig
at 2017-10-22T20:12
at 2017-10-22T20:12

By Madame
at 2017-10-24T04:41
at 2017-10-24T04:41

By Lily
at 2017-10-24T09:46
at 2017-10-24T09:46
了。從禮拜天到現在晚上幾乎都在處理某處街貓的事情,根本
沒空寫。

By Gary
at 2017-10-24T19:15
at 2017-10-24T19:15
今天她也終於承認了),這種一定要搞死店家的、用力刁難、
用力黑的做法,店家也不可能就戮,同業不說話但一定也看在
眼裡,兩相集結對抗的結果,最後產生的市場信任外部成本,
一定能是由所有不會說話但有住宿需求的狗狗來承擔。
___

By Anonymous
at 2017-10-28T09:41
at 2017-10-28T09:41

By Annie
at 2017-10-30T23:22
at 2017-10-30T23:22
任何信任,直接劍拔弩張就要幹上,我不能確定這一定是好時
光網路事件的外溢效應。但我們的狗以後有需求送店家的時候
,各位怕不怕?店家怕不怕?
_____

By Brianna
at 2017-11-03T05:18
at 2017-11-03T05:18
一種法律動作的味道,希望是我多慮了,不然講話比較過份的
鄉民真的要保重。

By Ursula
at 2017-11-06T12:22
at 2017-11-06T12:22

By Kyle
at 2017-11-06T14:27
at 2017-11-06T14:27
80萬、90萬(還不加奔波時間、志工時間)拿掉的話,這種的
別說5項,10項、15項我也嘛簽給你。真想要談事情不是要喇
賽尋開心的,就請直指核心談實質的吧!

By Rebecca
at 2017-11-08T15:05
at 2017-11-08T15:05
訓練、知識帶來的問題(但業者不會承認),而且實際上
這在寵物業界根本不是少見的意外(寵物脫逃),店家完
全沒有想過也沒預設過SOP。氣憤的飼主想怎麼黑、怎麼反
擊,那是店家要處理(爵X就利用媒體輿論),我們這些外
人在指責他們的合約內容不是很奇怪嗎?又沒真的直接看
過全貌,都是雙方丟出來的片面合約內容,在那裡質疑金
額還是什麼志工活動有什麼意義?好時光真的覺得被誣衊
、有委屈就循正當管道處理啊。在那裡控制評論洗評論表
面說的自己很可憐私底下又在酸人黑人,在一個真正注重
自己寵物的飼主面前根本挽回不了失去的商譽。

By David
at 2017-11-08T21:54
at 2017-11-08T21:54
最後搞到一身腥的動作。這樣弄下去以後所有寵物相關產業跟
客戶有糾紛一定直接照規矩來,也不用談什麼誠意,上法院狗就
是當成物來看,多單純。

By Odelette
at 2017-11-10T01:34
at 2017-11-10T01:34

By Erin
at 2017-11-11T11:59
at 2017-11-11T11:59
一手再攻擊你不盡責

By Iris
at 2017-11-11T15:56
at 2017-11-11T15:56
狗的過失責任,飼主網友負責商譽影響,看看法院最後會怎麼認
定,這樣是最有效率的結局,但是最好的結局嗎?

By Lucy
at 2017-11-14T00:50
at 2017-11-14T00:50
她9/21親口承認她想過很多種搞倒店家的做法)的細節全面燻
黑、什麼都罵、什麼都歪曲解讀,真的很能難全身而退。

By Hedy
at 2017-11-16T09:05
at 2017-11-16T09:05
就該上法院

By Lucy
at 2017-11-21T06:19
at 2017-11-21T06:19

By Una
at 2017-11-24T18:06
at 2017-11-24T18:06
店家沒有配合【硬的要命看來其實就是要搞他們的志工條款】
到各大論壇火力全開,錢還不吐出來。

By Kristin
at 2017-11-25T00:44
at 2017-11-25T00:44
倍,不就是要買一個「不見光」嗎?飼主光是上各大論壇講述
事實,其實都已經算是沒道義了,更不要說在細節上全面盡可
能地誇張、抹黑跟扭曲
___

By Charlotte
at 2017-11-25T23:01
at 2017-11-25T23:01
店家毫無誠意,根本不記得狗狗的名字』,這夠不夠黑?

By Megan
at 2017-11-29T05:59
at 2017-11-29T05:59
添加黑色染料?

By Kelly
at 2017-11-30T20:38
at 2017-11-30T20:38

By Edwina
at 2017-12-01T08:57
at 2017-12-01T08:57
很久沒看到現在真實情況是在領哪個版本的和解金?

By Christine
at 2017-12-03T20:15
at 2017-12-03T20:15

By Donna
at 2017-12-07T16:12
at 2017-12-07T16:12
該當事人出來自己說清楚

By James
at 2017-12-12T03:55
at 2017-12-12T03:55

By Eartha
at 2017-12-14T23:42
at 2017-12-14T23:42
現金吧)

By Agatha
at 2017-12-15T20:17
at 2017-12-15T20:17
嘆飼主就對了,每個月給錢讓人黑你倒閉,哈哈

By Wallis
at 2017-12-16T18:26
at 2017-12-16T18:26

By Caitlin
at 2017-12-19T05:43
at 2017-12-19T05:43

By Lydia
at 2017-12-22T06:27
at 2017-12-22T06:27
多看過就記得了。第一版飼主個人要求拿16萬、第二版要求拿
10萬但頭期五萬後面按月分期。

By Emma
at 2017-12-25T06:31
at 2017-12-25T06:31

By Ophelia
at 2017-12-26T00:19
at 2017-12-26T00:19
隱含成本直逼近90萬,若再加上路程奔波與志工時間,一條命
求償總代價絕對破百萬。這種合約簽得下去?我是蠻同情那時
候店家受到的壓力,但我還是覺得真的腦袋有洞。
但我相信當時飼主一定也很崩潰,我其實也很同情。(我個人
更是超級不捨咪嚕)

By Mia
at 2017-12-29T18:36
at 2017-12-29T18:36

By Isla
at 2018-01-01T05:48
at 2018-01-01T05:48

By Quintina
at 2018-01-04T19:15
at 2018-01-04T19:15
間賠了七位數,為何人家就是有辦法處理到主人不再追究。

By Cara
at 2018-01-05T11:31
at 2018-01-05T11:31
做義工不算愛狗?

By Kristin
at 2018-01-05T12:59
at 2018-01-05T12:59
帶著惡意會比較在意,雞毛蒜皮的我比較不會太著墨。這事是
我個人價值觀取捨。

By Margaret
at 2018-01-09T22:31
at 2018-01-09T22:31
嗎?

By Damian
at 2018-01-10T13:37
at 2018-01-10T13:37
來也不會倒店的話,別人覺得高興就好。這世界無奇不有!

By Daniel
at 2018-01-14T07:23
at 2018-01-14T07:23

By Hardy
at 2018-01-18T15:21
at 2018-01-18T15:21

By Faithe
at 2018-01-20T11:36
at 2018-01-20T11:36

By Hedda
at 2018-01-23T19:22
at 2018-01-23T19:22
到底是什麼?什麼對其他狗狗比較好?

By Rachel
at 2018-01-27T01:56
at 2018-01-27T01:56
了。我絕對相信這個主人要的不是錢,而是不爽店家答應的是
沒做到。

By Dora
at 2018-01-29T00:43
at 2018-01-29T00:43

By Anonymous
at 2018-01-30T11:34
at 2018-01-30T11:34
期這麼久再去花時間做一些義工,真的不知道在嘰嘰歪歪什麼
。

By Kumar
at 2018-02-02T14:50
at 2018-02-02T14:50
還不就左手先拿100萬拍拍,右手以為能向員工全額100萬求
償,結果敗訴了自己哭哭吞下去

By Adele
at 2018-02-05T07:18
at 2018-02-05T07:18
這樣?

By Eden
at 2018-02-07T15:47
at 2018-02-07T15:47
上討回來,這個100萬例子,失敗,下一位

By Connor
at 2018-02-09T23:00
at 2018-02-09T23:00

By Dorothy
at 2018-02-13T09:52
at 2018-02-13T09:52
萬?失敗,下一位請繼續

By Blanche
at 2018-02-13T20:02
at 2018-02-13T20:02
於一百萬花得值不值得,只有老闆知道,至少沒有被鞭成這樣
。

By Olive
at 2018-02-17T05:34
at 2018-02-17T05:34
個公開道歉聲明,相信苦主會接受的。

By Tristan Cohan
at 2018-02-19T18:23
at 2018-02-19T18:23
跟飼主無關的中途做義工,這樣會不會太over?

By Emily
at 2018-02-24T11:11
at 2018-02-24T11:11
絞死」狗的一百萬賠償(事實也沒拿到)來暗示飼主要更多
錢,麻煩一下飼主的朋友叫飼主出來滅火免得被路人黑掉

By Leila
at 2018-02-27T01:02
at 2018-02-27T01:02
是有點突兀但是也不算完全無法接受的條件,台灣是有多大?
請把我的推文看清楚,不要斷章取義。

By Wallis
at 2018-03-02T18:13
at 2018-03-02T18:13
嗎

By Oscar
at 2018-03-07T02:07
at 2018-03-07T02:07
啦!只能說青菜蘿蔔各有所好!

By Edwina
at 2018-03-09T10:51
at 2018-03-09T10:51
有問題我不予爭辯,我希望你停止陷害飼主的行為

By Audriana
at 2018-03-13T23:22
at 2018-03-13T23:22

By Kumar
at 2018-03-17T12:19
at 2018-03-17T12:19
是個不專業的業者,個案還是個案來看,因為法律也沒認
真在規範什麼SOP了,意外發生處理都是靠和解和輿論。實
際上是蠻多只懂拿錢請人、不懂專業問題風險的老闆。

By Andy
at 2018-03-20T16:03
at 2018-03-20T16:03
,我也沒辦法

By Olivia
at 2018-03-21T00:14
at 2018-03-21T00:14
容最後全都收起來加賠100萬所以滿意了,啊現在是要比照
嗎?

By Connor
at 2018-03-24T15:56
at 2018-03-24T15:56
才發現到幾個重點:

By Selena
at 2018-03-28T13:03
at 2018-03-28T13:03

By Charlie
at 2018-03-28T21:07
at 2018-03-28T21:07

By Noah
at 2018-04-02T13:31
at 2018-04-02T13:31
所以選擇上來爆料? 到底有收還是沒收,請當事人出來說明

By Frederica
at 2018-04-04T08:23
at 2018-04-04T08:23
'這個重點

By Xanthe
at 2018-04-05T21:02
at 2018-04-05T21:02

By Rae
at 2018-04-07T17:43
at 2018-04-07T17:43
所以匯款進入您要求的基金會就會變得跟你有關嗎?
不太了解你的意思。

By Necoo
at 2018-04-09T12:29
at 2018-04-09T12:29

By Elizabeth
at 2018-04-09T16:02
at 2018-04-09T16:02

By Oliver
at 2018-04-14T07:30
at 2018-04-14T07:30

By Jessica
at 2018-04-14T11:07
at 2018-04-14T11:07
結果因為狗兒不小心長得太大隻了,柵欄太矮了

By Jake
at 2018-04-14T16:26
at 2018-04-14T16:26
結果我家的狗就這樣跳出柵欄,吃了老鼠藥,過世了。

By Rosalind
at 2018-04-15T19:06
at 2018-04-15T19:06

By Enid
at 2018-04-20T17:18
at 2018-04-20T17:18

By Olive
at 2018-04-22T22:35
at 2018-04-22T22:35

By Ula
at 2018-04-23T16:35
at 2018-04-23T16:35

By Caroline
at 2018-04-24T12:41
at 2018-04-24T12:41
但當你知道這是個意外、當你知道對方願意負責、當你知道

By Olga
at 2018-04-27T06:42
at 2018-04-27T06:42

By Anonymous
at 2018-05-01T20:30
at 2018-05-01T20:30
跟你訴諸情理的時候,這都是難能可貴的勇氣。

By Daph Bay
at 2018-05-06T09:43
at 2018-05-06T09:43
但得饒人處且饒人,如果只是因為你要到的賠償金額領得比別
的案例來得少,所以要來黑店家。

By Sandy
at 2018-05-08T22:06
at 2018-05-08T22:06

By Liam
at 2018-05-13T06:09
at 2018-05-13T06:09

By Caitlin
at 2018-05-17T20:32
at 2018-05-17T20:32

By Barb Cronin
at 2018-05-21T17:46
at 2018-05-21T17:46

By Lauren
at 2018-05-23T22:25
at 2018-05-23T22:25
少有跟你一樣的,大部分只會說'不專業就別開''倒吧!''
關吧'我說你們啊!你們做工作從沒出錯過嗎?你們做錯時
不也是極力想補救?也深深會希望老闆同事客戶能再給你做
得更好的2次機會,你做老人安養就沒從出過錯嗎?對!我就
說你!不用自己承認!

By Valerie
at 2018-05-26T10:30
at 2018-05-26T10:30
饒人的態度氣到,沒想到中了她的局,慘!真的是沉不住氣,
PR失敗!我覺得賠償條款就算扣掉義工的部分也算有誠意了,
何況業者是過失,法律判決講求動機,就是因為動機很大部
分決定了一個人發生了錯誤,值不值得被原諒,何況業主後
續設備上也都再改善了,也學到了沈痛的教訓,說句實話,要
是每個有醫療疏失的醫院都要被家屬批鬥到倒,那台灣還有幾
間醫院可以看啊!飼主放下吧

By Joseph
at 2018-05-28T19:24
at 2018-05-28T19:24
行在文中及推文討論,苦主到底口袋收進多少多少錢、然後一

By Annie
at 2018-06-02T05:13
at 2018-06-02T05:13
化的言論,所以我提出近期的實際和解案例,並不是指好時光
苦主嫌錢收太少,而是其他寵物店針對寵物死亡事件,為何就
可以提出讓蓄主滿意的和解內容(不管是金錢上或其他條件)
,反觀好時光?。我的重點還是1-好時光不願履行承諾去當義
工(我個人認為苦主提出這個條件是合理的)2-事發至今,好
時光從未公開道歉。或許他有對畜主道歉,但是店家對於它營
業內容疏失導致的損害,還是要有一個公開的說明,好時光是
有說明,但是內容實在ooxx。

By Ursula
at 2018-06-05T07:14
at 2018-06-05T07:14
例最後如何發展致國手開心嗎?前面都說過了好嗎?下一位
請繼續,

By Hazel
at 2018-06-06T14:35
at 2018-06-06T14:35
物美容業者來說有點誇張,但以喜羊羊生意可以做到連鎖,老
闆也不是任人宰割的吧,高層應該有盤算過才提出那樣的條件
。 先說我沒有暗示或明示苦主是希望好時光收攤哦。

By Lucy
at 2018-06-07T11:31
at 2018-06-07T11:31
褲子了

By Gilbert
at 2018-06-08T01:22
at 2018-06-08T01:22

By Carolina Franco
at 2018-06-11T14:01
at 2018-06-11T14:01
血沒有考慮清楚就照單全收又反悔 喜羊羊止血做的好 只是
代表他們和解成功 至於和解成功又牽涉到飼主怎麼看待和
解這件事還有店家能達到的條件能力 如

By Eden
at 2018-06-15T13:39
at 2018-06-15T13:39
續網路戰(當然飼主可能覺得沒有 只是網友們自行公評)
那好時光也能為自己覺得不合理的地方作澄清 沒有被打不
喊疼的道理

By Damian
at 2018-06-19T10:44
at 2018-06-19T10:44
楚

By Agnes
at 2018-06-22T14:36
at 2018-06-22T14:36
思慮未周 未謹慎處理合約內容所造成的蝴蝶效應?而一切
的疏忽 就像滾雪球一樣愈來愈大 偏偏他們又遇上了一個執
著的飼主 完全凸顯了店家從安全措施不足到危機處理的劣
勢 但還是希望飼主要早日放下因痛苦而相對應出的執著 我
不會覺得飼主是惡意 反而是真的放不下這件事 沒有人願意
一直重複提自己最痛心疾首的創傷吧? 但這齣戲有可能到
最後大家都會因為厭煩而熱度不再 還是要放下的好 ..

By Yedda
at 2018-06-24T01:21
at 2018-06-24T01:21

By Edward Lewis
at 2018-06-26T15:03
at 2018-06-26T15:03
0萬,但我一塊錢都不要,都用捐的,所以我是聖人。

By Emily
at 2018-06-28T09:08
at 2018-06-28T09:08
哪裡?總代價總之就是「甲方提出」的。

By Poppy
at 2018-07-02T05:32
at 2018-07-02T05:32
和解條款究竟公道不公道的關鍵。誰管你賠償金怎麼分配

By Harry
at 2018-07-04T01:38
at 2018-07-04T01:38

By Frederic
at 2018-07-08T08:20
at 2018-07-08T08:20
與「故意行為」兩者的定位差距很大,如果今天是有計劃的故
意行為、想要讓店倒閉而踰越了法律的界線,我個人會看得比
過失害死狗更重。況且一個適用民法、一個適用刑法,孰輕孰
重會很明顯的。

By Carol
at 2018-07-11T14:07
at 2018-07-11T14:07

By Joseph
at 2018-07-13T12:30
at 2018-07-13T12:30
的。不過,一個是進攻(讓你名聲掃地)、一個是防守(要維
護名聲)。前後兩者玩文字遊戲的「動機輕重」就顯然大不同
了。

By Quintina
at 2018-07-15T08:46
at 2018-07-15T08:46

By Tom
at 2018-07-15T15:22
at 2018-07-15T15:22

By Jake
at 2018-07-15T16:45
at 2018-07-15T16:45

By Michael
at 2018-07-17T04:15
at 2018-07-17T04:15

By Lydia
at 2018-07-17T11:30
at 2018-07-17T11:30

By Franklin
at 2018-07-21T12:29
at 2018-07-21T12:29

By Charlie
at 2018-07-24T15:32
at 2018-07-24T15:32

By Annie
at 2018-07-27T06:19
at 2018-07-27T06:19

By Lauren
at 2018-07-30T22:54
at 2018-07-30T22:54
吧!網友別成為妒恨的工具 但好時光老闆對於過去暗自攻
擊黑鼻子的態度和硬凹的辯解很難看 會這樣長期偷偷攻擊
同業的人非常不可取

By Franklin
at 2018-08-03T05:40
at 2018-08-03T05:40
不是來挺店家的,我只是來分析飼主是否復仇心態、文字是否
有刻意摻料。

By Olga
at 2018-08-07T17:54
at 2018-08-07T17:54
獨的事情。鄉民們邏輯要清晰!

By Rachel
at 2018-08-07T21:11
at 2018-08-07T21:11
,成為棋子、打手。

By Yedda
at 2018-08-10T07:01
at 2018-08-10T07:01
,因為好時光黑鼻子如何,都跟飼主條件是否公道、做法是否
公道、是否想復仇弄倒店家?【無關】!

By Belly
at 2018-08-13T10:24
at 2018-08-13T10:24

By Hardy
at 2018-08-17T06:07
at 2018-08-17T06:07
有目共睹的事情 本身就不好看了 我提出來只是看到店家
隱藏身分在別篇留言放風本身也是有意操控風向的作法 半
斤八兩

By Margaret
at 2018-08-20T22:09
at 2018-08-20T22:09
,也不是當事者是真能知道多少之間的真實性,飼主店家
的糾紛根本不是重點,對一般顧客來說只在乎自己的權益
有沒有影響。從來只有看事發事故原因、店家反應態度,
危機處理意識在每個行業都很重要。至於表現的很中立,
實際上偏頗哪一邊,真的邏輯分析明確的都看得出來。

By Bennie
at 2018-08-24T15:36
at 2018-08-24T15:36

By Olivia
at 2018-08-28T07:01
at 2018-08-28T07:01

By Gary
at 2018-08-31T06:00
at 2018-08-31T06:00

By Cara
at 2018-09-04T19:28
at 2018-09-04T19:28

By Kristin
at 2018-09-07T12:00
at 2018-09-07T12:00
麼覺得了,中不中肯也是自由心證。單純覺得要當偵探把
飼主當犯罪者做側寫去推定他真實意圖,跟媒體有87分像

By Hedda
at 2018-09-08T18:08
at 2018-09-08T18:08
的,是該高賠;但是業務過失的話會低很多。如果是我,品
種狗跟米克斯我大概都是出十萬;捐款跟義工如果不是出自
內心願意的,那麼一點用都沒有。與其答應一個做不到的條
件,不如談一個實際一點的條件。如果今天是上法院之後談
好和解,經由法院認證過的和解條件,店家跟飼主都不能出
爾反爾的;當然走法院之後談的條件也不會這麼誇張。

By Rebecca
at 2018-09-11T10:02
at 2018-09-11T10:02
就乾脆上法院調解,當事人再上來發表判決結果就好,可是
有某方就是一直貼。至於有沒有上法院也不知道

By Odelette
at 2018-09-16T04:18
at 2018-09-16T04:18
種非藍即綠的思維真是深植你我的心阿~

By Liam
at 2018-09-18T02:01
at 2018-09-18T02:01
表述的地方,不要說只上PTT單方面看到某方一直po文就認
定只有一方有意見。就拿某些大大的話來說,不想看就不
要看,愛看又愛嫌。這也能扯到政治?只能說用什麼眼光
在看別人,自己就是什麼樣在思考的人吧。

By Irma
at 2018-09-18T03:04
at 2018-09-18T03:04
看戲中

By Olive
at 2018-09-18T17:28
at 2018-09-18T17:28
由心証啊 既然這樣還會有人覺得不站在飼主方立場著想或是
飼主文字發表跟其相悖的言論就是假帳號跟沒銅鋰鋅啊?也
未免太幽默了吧 ?在飼主的文章裡給拍、質疑網友論數的人
在我看來也不中立啊 但一定也有人覺得中肯不是嗎?其實大
家都不是當事人也只能透過雙方文字去了解啊

By Sandy
at 2018-09-22T23:22
at 2018-09-22T23:22
道狀況所以講話可以特別大聲啊?

By Adele
at 2018-09-26T22:02
at 2018-09-26T22:02
慰啊 怎麼店家po文之後又變成只在ptt上聽一方論述呢?

By Sarah
at 2018-10-01T04:18
at 2018-10-01T04:18
不要拿到公開版面上討論了 這樣永遠沒完沒了

By Zenobia
at 2018-10-06T00:16
at 2018-10-06T00:16
對一般消費者有什麼意義?雙方都有擁護派討伐派,只是
店家FB會篩選言論則PTT不會。如果對飼主個人的發文有意
見怎麼不私信去給他建議?還是非個版的狗版也有限制言
論?那以後可以建議版規可以加上這條,免得網友看膩了

By Edith
at 2018-10-10T05:34
at 2018-10-10T05:34
來討論,至於沒消費過的???也能喊這麼大聲說不專業關
關店啦?希望你照顧老人時從沒出錯喔!柯柯

By Rosalind
at 2018-10-11T20:00
at 2018-10-11T20:00
顧老人,所以才更覺得專業知識重要,一直都跟熟悉的醫
生配合調整狀況。開店不就是要有顧客、顧客不是去消費
的?所以如果曾經考慮過要光顧的人不能當做顧客?寵物
寄宿不是買賣物件,是販售服務,如果服務不能受公評檢
視,那跟黑店有什麼兩樣?

By Puput
at 2018-10-14T21:43
at 2018-10-14T21:43
在推文偷酸、黑其他業者表示自家的服務更好。不過大概
擁護者不會把那行為當一回事吧。

By Dorothy
at 2018-10-19T20:28
at 2018-10-19T20:28
都沒有人再戰發言限制啊 我在飼主的文裡也說了 我沒有質
疑他的用意 只是覺得這樣會加深他的悲傷也不是解決問題
的方式 飼主當然可以po或繼續回應 但對版友回應已經很明
顯產生情緒了不是嗎?顯然她沒辦法承受網友的質疑啊?還
是為了飼主大家乾脆就一律給拍就好 這樣真的比較好嗎?

By Callum
at 2018-10-21T06:22
at 2018-10-21T06:22
歸一碼 你可以扣他印象分數 可是不代表飼主跟店家主角溝
通跟和解過程責任歸屬完全在店家吧

By Victoria
at 2018-10-22T01:22
at 2018-10-22T01:22
進來,然後放大絕誠信問題,從頭到尾大家只是在討論和解
、溝通跟怎麼解決問題吧?既然和解文被po出來了 那大家
對飼主有疑問也是很合理 不然飼主幹嘛大費周張難過的解
釋一堆啊?

By Una
at 2018-10-25T13:59
at 2018-10-25T13:59

By Elma
at 2018-10-26T06:42
at 2018-10-26T06:42

By Brianna
at 2018-10-26T18:42
at 2018-10-26T18:42
我們看到的都是片面,所以關於他們糾紛,他們要戰文要
批要吉都是他們的事。就算支持飼主的也沒外人特意一篇
又一篇對店家心態側寫、推敲店家的意圖思考模式吧,又
把自己推論的感想當成現實狀況公審,當然會覺得好奇是
不是相關人士,不然怎麼能那麼肯定推論的側寫是正確的
?大部分會對店家反感大部分都跟飼主黑文沒有直接的關
係,不過說再多次還是看不懂吧。反正要是覺得飼主居心
叵測的人就繼續質疑囉~這樣對店家也沒好處就是~

By Lydia
at 2018-10-30T01:19
at 2018-10-30T01:19

By Jessica
at 2018-11-01T06:12
at 2018-11-01T06:12

By Barb Cronin
at 2018-11-01T11:36
at 2018-11-01T11:36
坐牢嗎? (指犯罪)

By Bennie
at 2018-11-05T20:12
at 2018-11-05T20:12
的法子了,這樣說可能有的人覺得冷血但事實是這樣沒錯

By Damian
at 2018-11-08T05:47
at 2018-11-08T05:47
這句話不是站飼主,就事論事而已

By Hazel
at 2018-11-11T19:42
at 2018-11-11T19:42

By Megan
at 2018-11-12T02:45
at 2018-11-12T02:45

By Suhail Hany
at 2018-11-13T07:37
at 2018-11-13T07:37

By William
at 2018-11-17T18:38
at 2018-11-17T18:38
去評論給負評,什麼都沒解決到

By Suhail Hany
at 2018-11-18T06:45
at 2018-11-18T06:45

By Jake
at 2018-11-20T11:29
at 2018-11-20T11:29

By Andrew
at 2018-11-24T05:55
at 2018-11-24T05:55

By Irma
at 2018-11-24T09:07
at 2018-11-24T09:07

By Zenobia
at 2018-11-28T06:01
at 2018-11-28T06:01

By Ula
at 2018-12-02T09:03
at 2018-12-02T09:03

By Emma
at 2018-12-05T19:10
at 2018-12-05T19:10
文偷酸的事件所以有的人就會敏感一些了吧

By Oscar
at 2018-12-06T14:41
at 2018-12-06T14:41

By Damian
at 2018-12-09T06:49
at 2018-12-09T06:49

By Lydia
at 2018-12-10T09:15
at 2018-12-10T09:15

By Jacob
at 2018-12-12T13:31
at 2018-12-12T13:31
不才是各位在這邊辯論來辯論去的道理嗎?

By Hardy
at 2018-12-16T11:00
at 2018-12-16T11:00

By Kristin
at 2018-12-17T04:33
at 2018-12-17T04:33

By Connor
at 2018-12-18T13:59
at 2018-12-18T13:59
對於不同意見只要提出來做出反駁就行了,沒理由的懷疑是
店家派來的真的很沒意思

By Caitlin
at 2018-12-22T11:30
at 2018-12-22T11:30

By Zenobia
at 2018-12-23T17:16
at 2018-12-23T17:16
很正常
但是我覺得還是要有證據再指出是不是店家的打手

By Frederic
at 2018-12-24T15:07
at 2018-12-24T15:07

By Ophelia
at 2018-12-28T03:01
at 2018-12-28T03:01
相信大家也都清楚,現在除了互相口水戰以外對於飼主或者

By Victoria
at 2018-12-28T17:29
at 2018-12-28T17:29

By Jake
at 2019-01-01T15:24
at 2019-01-01T15:24
然知道是公開平臺,飼主可以公開po,為什麼第三方就不能
在底下發表意見,今天站方也沒禁止推噓文,難道只能讓護
衛隊在底下亂鞭嗎?您又說不爽看可以不要看,哪是否我底
下的推文您不爽也不要看阿,不對,連放大絕都還要引用別
人的話。頗呵!開頭就說了,兩方的說法都已經讓人引起反
感,既然無法和解,何不交給司法呢?版主大都已經給各自的
聲明m文保留了,各自做過什麼就給消費者自行去判讀。

By Eden
at 2019-01-06T11:10
at 2019-01-06T11:10
就上來黑台大,起初大家也都是給與同情,但是久了造成的
反感就變成被禁止貼張爸文了。

By Elma
at 2019-01-08T09:06
at 2019-01-08T09:06

By Dora
at 2019-01-12T16:26
at 2019-01-12T16:26

By Catherine
at 2019-01-16T04:16
at 2019-01-16T04:16
0000,搞不定才有後面的1234版和解約
更正......當初

By Blanche
at 2019-01-18T00:34
at 2019-01-18T00:34

By Emma
at 2019-01-21T13:47
at 2019-01-21T13:47

By Kumar
at 2019-01-23T16:11
at 2019-01-23T16:11

By Zanna
at 2019-01-26T01:15
at 2019-01-26T01:15
嘛簽咧??別跟我說送狗入住時覺得可以接受,後面真出事
了又不能接受30000塊傷亡條款

By Necoo
at 2019-01-29T09:41
at 2019-01-29T09:41

By Isla
at 2019-01-31T19:54
at 2019-01-31T19:54
,結果人家錢也要拿話也要講.........

By Franklin
at 2019-02-02T06:18
at 2019-02-02T06:18
來沒說過不能發文,就是覺得毀約不毀約、合約內容這件
事真實性只有他們當事人才真的知道,如果他們單方面給
的情報都照單全收,跟媒體寫作文有什麼差別?不過說在
多還是只會挑自己想看的字眼吧(無奈)

By Zenobia
at 2019-02-06T08:02
at 2019-02-06T08:02
?大家表達看法就是看完雙方各自表述後的立場啊 只是每
個人不同而已

By Gilbert
at 2019-02-10T12:12
at 2019-02-10T12:12
家出來雙方內容有出入才被拿出來討論的不是嗎?

By Madame
at 2019-02-14T20:54
at 2019-02-14T20:54

By Queena
at 2019-02-18T16:31
at 2019-02-18T16:31
們也沒看過他們當場談判的畫面,說不定互相都只聽他們
想聽的然後7pupu互相不爽po對自己有利的解釋,意識上偏
向哪一方的人會去強化雙方解釋。 質疑是你們的權利,質
疑原po內容真實性也是我的權利,只是質疑,沒有說過不
能發文,加入太多個人情緒去推論假設非相關事件,文筆
不錯的話,很多人看了會有代入感,假的都能變成真的。

By Thomas
at 2019-02-21T09:09
at 2019-02-21T09:09
包含你在飼主文章推的(但他刪掉一篇了)你就發現你很
自相矛盾

By Skylar DavisLinda
at 2019-02-24T18:51
at 2019-02-24T18:51
私信給飼主方這件事的看法 連要不是乾脆列板規都是你自己
提的 但不知道為什麼你就要自動代入不能發文 然後說別人
斷章取義 這樣很站不住腳 但我相信你沒惡意

By Agnes
at 2019-02-27T18:43
at 2019-02-27T18:43
一開始風向是在飼主那邊的喔 怎麼不見你挑出來說公道話
是到其他人表達跟飼主不同立場 你才開始扯這樣拼湊真相
不客觀 這樣很沒說服力 反而會讓人覺得你是來護航的喔

By Harry
at 2019-03-02T18:57
at 2019-03-02T18:57

By Genevieve
at 2019-03-03T04:50
at 2019-03-03T04:50
單方面的說法判斷事情 那就不要再扯其他事情(包括店家
假冒推文的事了)因為真正客觀的人會就事論事 大家都知道
這是兩件事 你硬要拿這件事來說 其實主觀上不是也被影響
了嗎?

By Kama
at 2019-03-03T11:56
at 2019-03-03T11:56
https://i.imgur.com/YG8InXK.jpg

By Sierra Rose
at 2019-03-03T17:41
at 2019-03-03T17:41
害飼主還是要幫他?

By Linda
at 2019-03-07T18:55
at 2019-03-07T18:55

By Kama
at 2019-03-11T22:31
at 2019-03-11T22:31

By Oscar
at 2019-03-13T03:30
at 2019-03-13T03:30
!

By Christine
at 2019-03-17T08:31
at 2019-03-17T08:31

By Andy
at 2019-03-21T08:46
at 2019-03-21T08:46

By Genevieve
at 2019-03-24T18:37
at 2019-03-24T18:37

By Sierra Rose
at 2019-03-27T01:10
at 2019-03-27T01:10
https://i.imgur.com/Ob0KH86.jpg

By Necoo
at 2019-03-27T21:10
at 2019-03-27T21:10
毀約嗎?

By Dinah
at 2019-04-01T10:47
at 2019-04-01T10:47
有興趣要主持什麼公道?你可以去查我有支持哪方嗎?
假冒推文是別的事,單純看業者從以前在狗版的發文態度
加上洗評論,產生不信任感。

By George
at 2019-04-04T06:30
at 2019-04-04T06:30

By Anonymous
at 2019-04-08T18:13
at 2019-04-08T18:13
應就到這裡

By Queena
at 2019-04-10T04:20
at 2019-04-10T04:20
法律途徑解決 而是決定上網公開(公審?)那現在abb大又扯
回法律途徑?我發現第一篇文章是abb大幫飼主波文的 那你在
幫忙他轉文前 沒有請飼主走法律途徑嗎?

By Megan
at 2019-04-12T11:30
at 2019-04-12T11:30
拿出賠償合約(主動想打翻先前住宿合約),而業者因維護
商譽的關係簽下(視同同意飼主打翻先前的住宿合約)

By Olivia
at 2019-04-17T01:27
at 2019-04-17T01:27
而飼主............用力再用力的分享經驗?(我笑了!)最
後就變成現在這樣的發展

By Iris
at 2019-04-19T11:38
at 2019-04-19T11:38
柯

By Blanche
at 2019-04-21T11:13
at 2019-04-21T11:13
再說米米在法律上價值=0,如果沒記錯,他們還要求店家連
住宿合約都要更改

By Mary
at 2019-04-25T02:39
at 2019-04-25T02:39
方有點私過頭而己

By Anonymous
at 2019-04-28T14:34
at 2019-04-28T14:34

By Frederic
at 2019-04-29T03:29
at 2019-04-29T03:29
是在提合約部分,所以我才提出疑問

By Charlie
at 2019-04-29T06:05
at 2019-04-29T06:05
(當然最好是不要有類似事件發生)

By Victoria
at 2019-04-29T21:43
at 2019-04-29T21:43

By Regina
at 2019-05-01T13:21
at 2019-05-01T13:21

By Agatha
at 2019-05-05T14:13
at 2019-05-05T14:13
有多少人知道這件事情,後來在狗版po文,才開始有人關注

By Madame
at 2019-05-07T14:56
at 2019-05-07T14:56
的賠償條款,但你認為搞成現在這樣,有哪間旅館敢再不訂
賠償條款的?

By Michael
at 2019-05-12T11:11
at 2019-05-12T11:11
其道理)也有很多也許是當時飼主並沒有注意到的方面

By James
at 2019-05-16T15:23
at 2019-05-16T15:23
起因於希望飼主方能滿意而在網路上對他們手下留情嗎?業
者曾分享過~飼主說如果不答應她的要求她就要在網路上一
直講一直講!這不代表飼主也曉得業者内心最害怕的事嗎?

By Valerie
at 2019-05-19T18:18
at 2019-05-19T18:18
是認為要操作這種東西,見好就收了,講愈久真相愈明

By Aaliyah
at 2019-05-23T07:35
at 2019-05-23T07:35
除

By Elvira
at 2019-05-23T10:04
at 2019-05-23T10:04
,不必要因爲怕被講而先被挾住簽下什麼1234版的奇怪東西
,訂好賠3萬就賠3萬,都也比上法院判定的米米價值0要多了

By Brianna
at 2019-05-25T04:08
at 2019-05-25T04:08
https://i.imgur.com/RxdckCA.jpg

By Thomas
at 2019-05-28T22:22
at 2019-05-28T22:22
噁

By William
at 2019-05-30T19:16
at 2019-05-30T19:16
實在

By Christine
at 2019-06-02T00:50
at 2019-06-02T00:50
提醒大家避免受害, 原po說的沒錯啊,真的要提醒怎麼不早一
點?早點放下吧,何必來這被繼續傷害?

By Elvira
at 2019-06-06T11:19
at 2019-06-06T11:19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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