我認為喔
那個
就是
請各位想養貓的人
不要去簽約認養貓
不要去簽約
不要去簽約
不要去簽約
家裡長輩有沒有告訴你出社會後別亂跟人簽約
能少簽一約就少簽一個
養隻貓還要去跟人簽約 是不是嫌自己太閒呢?
買車買房買保險簽約就算了 養貓去簽約是自找麻煩嗎?
今天簽下去都沒事是運氣好
如果送養人要用合約來找麻煩 你有心力應付嗎?
還不說你要應付他 貓被人看來看去 帶來帶去 哪個主人受的了?
按照現在一些中途愛媽合約來說 意即你其實根本沒有這隻貓的真正所有權
因為只要當你違約 送養人就有權力收回這隻貓
就是因為可以如此 他才要定這個合約來保有他能收回的權力
那問題來了 就在於違約的認定 雙方認知不同怎麼辦?
合約是死的 但主人和貓是活的 可能因為環境和時空以及家庭與個人因素
導致認養人部分無法達到當時合約的規定 但不見得是對貓不好 只是與合約不同罷了
那這時送養人當然可以隨時說你沒按照合約來收走貓
先不說合約和事實的枝枝節節 誰是誰非 甚至上警局法院
請問
請問
我請問各位真的要把自己和貓處在這種有可能被收回的風險之下嗎?
你的貓與你想被合約套住嗎? 以及一種被人監察的感覺嗎?
你自己如果是愛貓想養貓的人
請你不要去和中途以及愛媽簽約來認養貓 以免自找麻煩
防止這種潛在風險因子帶給你未來不可知的困擾
請去一般收容所 或 鄰居朋友認養 或 去野外撈一隻 或買一隻都可以
找"不需要簽約"的管道來認養
"一個愛貓的人為何需要簽約?"
請不要腦充血看到中途愛媽PO可愛貓貓就跑去簽約認養好嗎?
哪天弄個不好你還要上法院警局 然後對於貓的所有權又沒有踏實感 何必呢?
"一個愛貓的人不需要簽任何合約"
"一個愛貓的人不需要簽任何合約"
"一個愛貓的人不需要簽任何合約"
那些要簽約的貓就讓想被綁約的人去簽吧 請不要去自找麻煩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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