我這幾天租了一間房子
一開始看屋的時候還覺得不錯
到後面熱水器忽冷忽熱 爾且一直沒改進
後來本來一開始租屋契約上 沒寫說不可以養寵物
後來房東看到我的寵物(兔子)後 突然又說要加上一條不可以養寵物
上面寫說 住戶不得養寵物 否則由甲方處理絕無意義
因為一開始已經付押金給他了 是否可以因為這一點退回押金爾不住
或是因為房子東西太老舊不符合租屋的價個之類等等.....
後面有問題會陸續補充請各位大大幫忙
一開始看屋的時候還覺得不錯
到後面熱水器忽冷忽熱 爾且一直沒改進
後來本來一開始租屋契約上 沒寫說不可以養寵物
後來房東看到我的寵物(兔子)後 突然又說要加上一條不可以養寵物
上面寫說 住戶不得養寵物 否則由甲方處理絕無意義
因為一開始已經付押金給他了 是否可以因為這一點退回押金爾不住
或是因為房子東西太老舊不符合租屋的價個之類等等.....
後面有問題會陸續補充請各位大大幫忙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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養寵物----你要看是否再大樓 有的大樓不可以養寵物 不然可能要跟房東溝通了(多說好話吧)說兔子很乾淨之類的話
不喜歡妳現在住的地方 因為你已經簽約了 (你是看有喜歡才簽約的)簽約前有不喜歡的家具都可以跟房東溝通是否換新一點之類的話
退租有可能會被扣一些押金(契約書上有寫可在上面看看)
至於寵物的部分
如果社區內部 有開分區所有權人會議 2/3 表決通過
則依據 公寓大廈管理條例 則 具有法律效用 須遵守 跟租賃契約無關
2012-12-17 23:54:42 補充:
這幾天新聞也有在報導社區禁止飼養寵物
否則統一由管委會妥善安置 ! 這是成立的
因為2/3所有權人表決通過
2012-12-17 23:57:33 補充:
簽約時雖未明定不可飼養寵物
但是 事後要求 備註 不得飼養
但 社區住戶規約 卻有此項屋主並未告知承租方
則承租人 可 主張解除租賃契約