誤食金莎巧克力 - 貓

Hazel avatar
By Hazel
at 2016-01-07T07:20

Table of Contents

手機排版請見諒

是這樣的
今天同事給了我一顆金莎巧克力
我放在包包
下班回家包包放房間可是拉鍊忘了關
就一直待在隔壁房間約6小時
剛剛回房間發現金莎只剩包裝紙的碎屑
可是房間有4隻貓我根本不知道是哪隻吃到的
怎麼辦?
網路上是有人說金莎濃度低所以還好
可是我現在還是很緊張QQ

--
Tags:

All Comments

Eartha avatar
By Eartha
at 2016-01-12T00:07
保險起見全部帶去看醫生如何@@萬一有遺漏那是會難過
死的
Lily avatar
By Lily
at 2016-01-16T13:18
巧克力欸!!!!!!!!快帶去看醫生吧不要到時後悔拜託
Daniel avatar
By Daniel
at 2016-01-18T02:44
會不會只是拿出來玩沒吃下去???
Elvira avatar
By Elvira
at 2016-01-20T00:24
快去看醫生啊......
Rachel avatar
By Rachel
at 2016-01-24T20:04
巧克力!!!都帶去看醫生!!!!
Oscar avatar
By Oscar
at 2016-01-28T14:20
房間整個大清掃一遍,櫃子側面跟背面縫隙找找,可能
被當玩具了,有找到就不用送醫,沒找到還是快送吧
Andy avatar
By Andy
at 2016-02-02T05:42
我先前撿的浪貓因為吸到除蟲菊精中毒,前兩週完全沒
Hedda avatar
By Hedda
at 2016-02-05T20:39
異狀,第三週開始幾乎完全不吃不喝,再一週後就死了
,帶去解剖後醫師判定死因是中毒,而且因為我有關籠
Kyle avatar
By Kyle
at 2016-02-07T00:13
基本可以確定是抓到前一天吸到的除蟲菊害的.....
千萬不要只看短期沒事就以為安全,教訓很慘痛...
Caitlin avatar
By Caitlin
at 2016-02-07T04:20
還是去看醫生吧 這種事情別賭運氣 也許可以跟醫師討論
Emma avatar
By Emma
at 2016-02-07T20:29
四隻都吃藥或催吐等 多付一點藥錢總比後悔好
Gilbert avatar
By Gilbert
at 2016-02-11T18:56
之前在醫院遇過一個主人養兩隻狗 跟我們保證其中一隻
Lauren avatar
By Lauren
at 2016-02-16T18:36
絕對不會亂吃東西 結果最後檢查就是那隻狗吃了一堆拖鞋
的碎屑

momocat 松木砂 雙層貓砂屋

Sarah avatar
By Sarah
at 2016-01-07T01:29
物品名稱:MOMOCAT松木砂5kg*3 已售出 全新雙層貓砂盆 已售出 尺寸大小:貓砂5kg 貓砂盆整體尺寸51*40*38(cm) 門尺寸:16*20(cm)到轉軸 網藍尺寸:(內尺寸不含踏墊)45*32cm 到期日:看主人用量及 ...

原來我沒資格過問

Todd Johnson avatar
By Todd Johnson
at 2016-01-07T01:23
5年前,我幫學長撿到的浪貓當中途 當著當著捨不得放手就收編了,他是我第一次養貓 去年,我老公又認養了兩隻小貓想說要陪他 (因為是同胞兄妹,送養人希望可以一起帶走) 所以家裡就變成超熱鬧的三隻貓 當時老大非常不爽,我們試了各種方式 也希望這只是適應期,過了就好 但是沒有,隨著哥哥長大 越來越常攻擊老大,有時 ...

去台大臉書留言要求嚴懲虐殺貓的兇手

Michael avatar
By Michael
at 2016-01-07T01:23
雖然在NaoGaTsu板友的文章底下已經回了很大一串, 但是我想了想仍有遺漏,決定還是另發一篇文章,把我的想法說明清楚。 我在今天下午致電給台大秘書室,詢問了虐貓事件,並且表達我對秘書室在臉書的 公告失當之不滿。 得到秘書室回覆如下(複製推文於此): 我剛剛打電話去台大秘書室直接詢問,負責的是一位 ...

請版友幫忙阿肥爸一起想想...

Odelette avatar
By Odelette
at 2016-01-07T00:58
阿肥在7/9 颱風前一天被我收編 剛來的時候 身上一處寬1cm深0.5cm的傷口 已經開始潰爛了 經過家庭革命 總算把他留了下來 附近的醫生 不是要手術要排隊約時間 不然就是出國 後來也是靠自己和家人每天三次換藥 邊被咬得亂七八糟 把他小命給救下來 但是最近 跨年那天 睡床上 睡到尿床 隔兩天 1 ...

Anonymous avatar
By Anonymous
at 2016-01-07T00:44
#標題應為 [認養/縣市],發文完請再一次確認標題格式無誤。 #切記讀過發文須知裡要求認養費的注意事項。 #發文表示您已讀過置底板規,一旦發生違反板規之情事,同意可能受到板規處罰。 #確定不會觸犯板規後,請用[CTRL+K]刪除這些預設文字。 ---------------------------------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