請問租房子有因為空氣品質(煙味)而扣人押金一個多月還全數不還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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先是合約快到期忽然調漲1萬多,因承受不起只好搬家,搬家後照合約要把照片內器具恢復一樣(都照做),合約在當初也未限制炊煮或抽菸養狗,但在搬離後 先說紗窗損壞(因日照雨淋生鏽),三星期後又說廁所門關不上,我也都請人修復,但一個多月又說煙味太重而且越來越重,我表明合約未限制抽菸且已搬離快2個月,怎麼可以因因為這種理由押金全數扣著不還,請問這種狀況該如何處理呢?拜託各位大大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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Dora avatarDora2014-06-15
首先你與房東當初是有簽訂租賃房屋契約
針對"契約快到期時調漲"這與法不符
針對以下二條法條,房東根本是亂漲價
未來你向他催討押金時可以一併將多繳的租金催討
民法第227之2條定有明文
契約成立後,情事變更,非當時所得預料,而依其原有效果顯失公平者,當事人得聲請法院增、減其給付或變更其他原有之效果。
前項規定,於非因契約所發生之債,準用之。
有民法442條亦定有明文
租賃物為不動產者,因其價值之昇降,當事人得聲請法院增減其租金。但其租賃定有期限者,不在此限。
租賃契約到期了你也將房屋回復
房東這樣的行為屬於惡意不還
首先將你的房屋契約保存好,你之前回復後的照片作為證據之一
再試著請房東返還押金
再不還
寄存證信函催告房東限期返還
逾期即進行法律程序並且函請稅務單位查核
後續如果還有問題歡迎來信或來電
Mary avatarMary2014-06-14
就從給存證信函開始,述明你的權益與要求,他不理就提小額訴訟!