跟極端貓本者溝通 - 貓

By Isabella
at 2015-12-06T19:50
at 2015-12-06T19:50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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本文實在過長,恕刪,只討論L大和小弟討論之處。
價值觀上本質差異的部分就不討論了,只希望這樣的討論能帶來一些建設性的想法。
我想,或許原po(L大)會下這樣的標題,
也說明了動保人士和一般民眾在思考流浪動物安置問題上本質的不同,
要理性討論這個問題,或許得從這裡開始:
.動保人士(不論貓狗),是以貓狗為主體進行思考,
若動保人士暫時沒有管道能將流浪貓狗轉為家貓、家犬進行安置,
如何讓流浪貓狗能在都市圈的非自然環境當中,安穩、健康地過完餘生,
便是動保人士最在意,也是最優先的任務。
.一般民眾是以「自己」(人)為主體進行思考,
以「自己能夠容忍流浪動物在自己住家旁造成多大的破壞」為主要的衡量標準,
每個人對流浪動物的忍受度不同,
因此對待上述動保人士「照顧流浪動物」的因應作為也就不同。
在一般民眾把「住家」(都市圈)和自己(人類)為主體進行思考的情況下,
流浪動物基本上是附屬在人類生活當中的一點雜音,
有些人能忍受的雜音多,有些人則是一點雜音都容不得,
因此才會造成偏激的行為(如請動保處來捕流浪貓狗、下毒餌等)。
從這兩個切入點來看,何為極端?
.對動保人士來說,一般民眾的低容忍行為,便是極端,
因為這可能完全剝奪了流浪動物在都市圈當中的生存權,
流浪動物作為城市的一份子,也有權在都市圈中擁有一個喘息的生存空間,
這是動保人士的信念。
.對一般民眾來說,動保人士捍衛流浪動物的生存權(動物權),
直逼人類地位,甚至壓迫到自己的居住權力(如住家環境的衛生、乾淨)的行為,
便是極端,在一般民眾的認知裡,「都市」是人類所有,
而自己的住家更是自己耗費一生心血才擁有的「財產」,
想要捍衛自己財產與居住環境的安全與乾淨,這是人之常性,並沒有什麼錯,
而不幸流落在水泥叢林裡的流浪動物雖然可憐,
但人類的確有捍衛其財產與居住環境安全與乾淨等欲求的權力。
此兩方就像在光譜的兩端,
一方是動物權(也就是貓本或狗本),一方是人本主義,
理性溝通只存在於很少見的情況,
也就是溝通雙方不那麼處於光譜的兩個極端上時,溝通才可能會有交集,
雙方的問題也必須在此狀況下,才能以「溝通」作為解決。
但是,這也代表極端激烈的行為,
會在其中一方(或兩方)處在光譜的極端時發生,
這種狀況下,溝通本質上很難達成,
因為這等於要求「極端的那一方做出極大的讓步,以讓他往光譜的正中間的移動」,
而這個狀況在動保人士與一般民眾皆處於自己的極端狀況下時最難處理,
在任何一方的讓步都需要耗費極大心理成本的情況下,
根本沒有任何一方會願意往光譜中間靠攏,
極端的動保人士,不會願意聽從一般民眾的極端建議把貓狗全抓進收容所等待安置,
極端的一般民眾,也不會願意放任動保人士在自己的居家環境外造成髒亂與環境風險。
而在單單只有一方極端的賽局當中,
溫和的動保人士,遇到極端的一般民眾,通常會選擇盡快把浪狗浪貓找管道送養出去,
因為動保人士不願意去冒極端民眾可能馬上有激烈作為的風險。
溫和的一般民眾,遇到極端的動保人士,最多也只能好言相勸,
或蒐證以廢棄物與噪音污染相關條列等環境法規,對動保人士進行檢舉開罰,
以慢慢將動保人士的過激行為矯正至自己能忍受的範圍內。
不過,就多數的案例來看,
除非一個地區的動保人士和當地居民已經交手過不少次,
否則一般也很難知道對方是屬於極端還是溫和的類型,
在摸不清對方態度的情況下,
雙方為求自保(動保–貓狗;居民–居家環境與人身財產安全),
最有效率也最為安全的方式勢必是直接訴諸上述一類的「溫和手段」,
不會等到讓對方有機會展現出「極端的那一面」,
因為對雙方來說,等到看到對方極端那一面時,一切可能都為時已晚。
從結論來說,其實要捍衛流浪貓狗的生存權,
TNR/TNVR始終是下策,因為對動保人士來說,
只要R回去,勢必就要賭當地居民哪一天突然展現「極端面」的風險。
在天秤的兩端,動保人士賭的是毛孩的生命安全,
當地居民賭的是人身財產的安全、衛生與權利(當然也包括了宗教上的信仰權利)。
比較起來,還是動保人士下的賭注風險大得多。
(尤其在我國動保法不完善且罰則過輕的情況下)
因此在兩方抗衡的情況下,其實動保人士不要以手段介入,
盡量以溫和手段尋求送養管道才是最安全的方式。
: 1.資源少,人少,為什麼少?
: 因為大眾的教育不足,大家不認為這是重要的。
: 所以一直治標讓投入的人與退出的人不成比例,雖不得不但這是飲鴆止渴,
: 若是緊急狀況,當下當然有不得不先治標的問題,
: 但若相對不緊急的情況,為何不能先溝通?
: 淡水河貓事件是相對緊急的事件,是我也會先救貓而不是說服民眾
: 但以我提出的這個居民反映的例子來看,我覺得有可以溝通的餘裕。
: 若這類有餘裕的情況也選擇直接不理居民、甚至跟居民對幹,那我只能說很蠢。
:
: 再次聲明,我認為該有彈性的去處理,沒有偏廢的問題。
: 一個收長效、一個收短效,哪個重要?這是個很難回答的問題。
這便是上述討論到的問題了。
因為不論對兩方中的哪一方來說,對對方進行價值觀上的教育與溝通,
都不是風險最低、最安全與最有效率的方式,
在愛媽和志工團體的資源過少的情況下,要捍衛自己的毛孩安全,
並且將資源投入在安置、醫療與送養上就已經夠緊繃了,
實在很難撥出資源進行大眾教育。
有能力進行大眾教育的,並不是在第一線與當地居民交手的愛媽與志工團體,
反而是在後方的動保外圍人士最有能力也有最多的管道對大眾進行教育與溝通,
這點可以在FB上25萬人的《貓咪也瘋狂俱樂部》社團當中獲得印證,
我們經常可以看到,通常訴諸大眾教育並且經常有所行動的,
並不是第一線的動保人士本身,而是支持這些第一線動保人士的外圍貓友。
因此,其實您在上文討論的「溝通」問題,大方向是對的,
但對大眾進行溝通教育,不是由愛媽或志工團體下去做,
因為他們的資源必須集中在「溫和的手段」上,
對大眾(一般民眾)的溝通教育,必須由有資源有時間的大眾外圍人士(動保人士)去做,
就如同你我這樣的動保外圍人士(非在第一線上的動保人士)。
: 2.理性討論的問題
: 抱歉,就是因為要適時抽離愛貓者的角色,
: 才可以比較去推論一般民眾的想法。
: 我不覺得我這樣叫做不理性,反而因為適時抽離,
: 也許可以比較能揣度一般民眾的想法方向,我覺得我這樣講比您理性。
: 理性有時會讓人感覺冷酷,你要因為這樣罵我,好吧我沒意見。
:
: 在淡水河貓事件以我剛剛查到的資訊,
: 對一般不是那麼關心貓的人而言,簡單的說就是貓狗的消長問題,
: 對一般人來說幫貓或幫狗,那是個人喜惡與個人惻隱的差別。
:
: 說的比較直接卻難聽的,
: 貓狗跟人類混居本來就不是自然的狀況了,
: 要怎麼定義什麼才是正常的? 貓狗會在河岸互相嬉戲,吃草就能活,這樣嗎?
:
: 別誤會,覺得這是正常倒不如說這不反常,因為什麼叫做正常呢?
: 但就算我覺得他不反常,我在那個現場會不會去救?會!一定會!
: 因為於心不忍、因為我愛貓,所以會去救。
: 但我不會因為我愛貓,就說貓被狗攻擊是不自然的,
: 就像我在前面說的,人狗貓混居的環境本身就不自然,
: 貓狗都會玩獵物,只是貓是獨來獨往少有集體狩獵(有也是競爭)
: 在"一般人"眼中,"我"看不到差別在哪。
: 要就這件事情說服一般民眾,我倒是覺得狗的狩獵已經有制式化組織化的問題,
: 那可能會對人造成傷害,影響兒童甚或人類的安全,
: 這樣講一般民眾還比較能感同身受。
:
: 貓在我心中的地位一定跟一般人不太一樣,
: 但我不能以貓在我心中特別的地位類比成別人也"應該"這樣想,
: 我這樣講不知道您有沒有比較懂我說的?
上一篇文章的盲點,在於始終只有當地民眾和第一線動保人士在進行交涉抗衡,
這樣的盲點,
或許是使您認為「愛貓人士」也必須去同理一般民眾的想法,
並進一步去對一般民眾(當地居民)進行「教育」或「溝通」的治本之道,
但無奈的是,即便像猴硐獨立志工社、愛貓協會、淡水有貓等這類大型志工團體,
都很難撥出足夠的資源做出有效的治本教育了,
更何況是一般小型中途與愛媽呢?這便是我認為其理想化的部分,
但這理想化的部分並不是不能解決的,
只要讓有時間、有資源的動保外圍人士(你我)投入在社會大眾教育上,
愛媽和志工們便可以專心投入在「治標」的短效工作上,
而由你我來完成「治本」的長效工作。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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貓咪行為問題諮詢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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淡水貓奴俱樂部
http://www.facebook.com/groups/tamshuicat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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