關於一場酒駕車禍的賠償問題(急) - 寵物

Table of Contents

前言:
我有個朋友騎機車
酒駕不小心撞上馬路的分隔島
那是四線道(南北各兩線)
機車摔到前方的中線上
因為事出突然
我沒有先打燈或設置警告標誌
在我照顧我朋友的時候(臉上全是血)
後方的機車衝撞到倒在地上的摩托車(約莫是摔車五分鐘後發生的)
對方一人輕傷 一人斷了一隻手指(只剩皮連著) 一隻手指骨折
事後對方和我討論的結果是
除了手指動顯微手術和住院的基本費用以外
賠償兩個月的工作損失(一個月15000 兩個月30000)
總計八萬
餘下的治療復健費用由對方自己處理(基本兩個月不能動 復健需要兩個月)
另外一個傷患則是半個月無法工作
算10000
加上摩托車的修理費用
總計115000
問題來嚕:
1 這樣對方算獅子大開口嗎?
2 如果走法律程式...我朋友=至少=該付多少罰金?大概有什麼處罰?
如果把刑期以現金抵付的話會是多少?
3 當時我代替我朋友簽合解書(以我的名義 她的委託)
現在她的家人不滿意合解書的內容
打算重談 對方不肯
那我是否有什麼法律責任?
合解書未送到派出所 法院
僅是在對方家裡和對方父母朋友談的
問題很多 很雜 但我真的很急
拜託懂的人幫個忙orz
我的點數剩的不多...
只有五點...真是很抱歉...

All Comments

Sandy avatarSandy2006-11-13
1、是否為獅子大開口,這是見仁見智之問題。2、如果經由法院處理。在刑責部分,如果有酒後駕車之情形,會被判公共危險罪及過失傷害罪。一般而言,大約三個月左右,易科罰金每一日以1000--3000元折算(通常用2000元),因此,易科罰金之金額可能高達18萬元。因為公共危險罪是公訴罪,沒有辦法撤回,如果當天有警察到場處理,也有作酒測,而且超過0.25以上,那這條罪是跑不掉了。不過,過失傷害部分如果達成和解,法官有可能二部分一併宣告緩刑。在民事責任上:要賠償之費用,只限於醫療費用自負額部分、不能工作期間工資之損失(制度健全之公司,如果員工於工作中或上、下班途中發生事故,均依照勞基法之規定薪資照給,所以這部分,要作求證,如果修養期間薪資照領,那他何來損失)、精神慰藉金(這個較麻煩,判決結果難以臆測)。最後修車費,工資部分應認為損失,更換零件之材料費,則依機車之使用年限折回。計算出總損失後,再依個人之過失比例承擔責任。3、和解書以你的名義簽,受女朋友之委託,這有點模糊,和解書上記載和解當事人為何人?如果和解當事人是女朋友,你只是受委託之人,和解書有註明你是她的代理人嗎?如果有寫清楚這些事項,那你只是代理人之身分,和解內容之履行與否與你無關。你朋友不知滿二十歲沒?如果未滿,則他沒有資格委託你代理簽和解書,現在他父母又不同意和解條件,此時該和解書是不能發生法律上之效力的。如果你朋友已滿二十歲,那他有權利委託你,他既然委託你簽和解書,對和解內容是不得拒絕承認的。在此種情形下,對方如果堅持不重談,你們也莫可奈何?至於和解書有無送法院、在何人持有中,均與糾紛無關。關於賠多少錢合理,舉個實際承辦過之案例供你參考:一名8歲小孩隨大人去某遊樂園玩,結果被園主所養之看們狗咬到屁股,流了幾滴血,送醫院治療醫藥費共1000元,私下和解不成,結果法院判決狗主人要賠償精神慰藉金15萬元。
Kumar avatarKumar2006-11-13
對方撞上你們倒在地上的車其實也要分擔肇事責任的。
Blanche avatarBlanche2006-11-12
1.你這樣算起來其實不算多因為他跟你要求基本薪資跟醫藥費~沒跟你要精神賠償跟其他零零總總的
2.發生車禍的時候警察有來做筆錄嗎??警察有紀錄你朋友酒後駕車嗎??如果確定酒後駕車....除了吊銷駕照在來還要罰酒駕的錢~還要被告刑罰.....要被關喔
重點來了....不要以為刑期以現金抵付錢比較少就沒事了
他一樣可以先告刑事法庭再告民事的.....先把你抓去關在要你賠錢
只要金額不要太過分庭外合解是最好的
3.首先妳要有你朋友確定的授權資料...不能口說無憑吧@@
你要附的法律責任因該沒有....因為是對方授權給你所以你代表他(前提真的要有辦法拿出證據他有委託你)
如果和解之後要重談對方夥大一點直接告法院就這樣= =